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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九、「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推動迄今,尚無設置實績或設置獎勵申請案件,允宜研謀加強推動,逐步擴大再生能源在地化應用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涂玉枝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科目賡續編列「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相關費用5,100萬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90萬元、推展費510萬元、捐助、補助及獎助4,500萬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500萬元(減幅8.93%)。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對於合作社、社區公開募集之公民電廠或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中央主管機關得基於示範之目的,於一定期間內,給予相關獎勵。」同條文第3項規定:「前二項示範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濟部依前開規定於109年11月16日訂頒「合作社及社區公民募集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規劃獎勵對象為於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之團體,分二階段獎勵,第一階段:每案獎勵上限60萬元,每年至多補助10案。第二階段:每案獎勵上限1,000萬元,每年至多補助5案。113年度預計持續開放第一階段申請,至多10案;第二階段申請,至多5案。

(二)本計畫迄今尚無設置實績或第二階段獎勵(設置獎勵)申請案件,允宜研謀加強推動方案,俾達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目的

依合作社及社區公民募集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分二階段獎勵,各階段獎勵項目如下:

1.第一階段:完成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第一階段示範獎勵計畫書與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執行方案所辦理之相關推廣宣導活動。

2.第二階段:依據執行方案,於社區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或含儲能設備)。

據能源署提供資料,自110年度至112年7月底止累計受理申請案件38案、核定獎補助26案、已撥付獎補助款並核銷25案,惟尚無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容量實績(詳表1)。據該署說明略以,因目前核定之獎補助案件,皆為執行第一階段獎勵之推廣宣導工作及規劃盤點,非實質設置,爰尚無設置實績。允宜研謀加強推動方案,俾達實質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之目的,以擴大再生能源在地化應用。

(三)近年預算執行率皆未及1成,允宜審酌近年執行實況,核實估列預算需求

本計畫自110至112年度累計編列預算1.82億元,110年至112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837萬2千元,各年度預算執行率介於4.11%~5.14%(詳表2)。據能源署說明原因略以,因核定獎勵案件之執行期間皆為跨年度,第2期款遞延至次年度請領所致,另將持續鼓勵並協助第一階段獎勵案件之執行,輔導其申請第二階段之實質設置獎勵,允宜審酌近年執行實況,核實估列預算需求。

綜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3年度賡續編列「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5,100萬元,惟該計畫自推動以來所核定之補助案件,皆為執行第一階段獎勵(執行推廣宣導工作及規劃盤點)之案件,迄今尚無發電設備設置實績或設置獎勵申請案件,允宜研謀加強推動方案,俾達實質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目標。

表1 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獎補助成果統計表 單位:件;瓩;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受理申請獎補助

核定獎補助案件

已撥付補助款

件數

設置容量

金額

件數

設置容量

金額

件數

設置容量

金額

110年度

11

-

6,600

8

-

4,800

8

-

2,880

111年度

12

-

7,000

8

-

4,800

8

-

2,880

112年

(1-7月)

15

-

9,000

10

-

6,000

9

-

2,612

說 明:目前核定獎補助26案皆為執行第一階段,屬推廣宣導階段,未有實質設置。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表2 110至113年度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數

70,000

56,000

56,000

51,000

決算數

2,880

2,880

2,612

-

預算執行率

4.11

5.14

4.66

-

說 明:表列112年度決算資料係112年1至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分機:8656 凃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