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結合民間資金共同投資,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及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之投資計畫,為有意轉型升級的現有企業挹注更多資金。經查:
(一)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迄112年6月底實際投資14家公司,總投資金額49.85億元
據國發會提供資料,截至112年6月底止,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已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詳表1),合計投入49億8,499萬9千元,僅占基金匡列規模1,000億元之4.98%,顯示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之推動狀況與預期尚有相當差距,據其說明: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目的在宣示政府已經準備充裕資金可以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創新轉型,國發基金除透過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加強投資創新轉型個案外,亦訂定多項協助中小企業創新轉型措施。
表1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12年6月底實際投資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
國發基金
持股比率
名稱
產業別
投資金額
撥款年月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紡織業
1,488,000
106.6
9.77%
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15,098
107.1 (110.10增資)
4.65%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1,442,640
107.10 (108.12增資)
6.09%
雃博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32,600
107.10
5.95%
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104,500
108.1
2.83%
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204,960
108.5
10.04%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造船業
117,951
108.7 (109.11增資)
7.84%
益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24,895
108.12 (110.11增資)
5.58%
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機械業
65,000
109.3
2.96%
CoolBitX Ltd.
數位資訊業
151,100
109.3
5.17%
Point Robotics Holding Limited
生技業
120,000
109.5
8.90%
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電力業
552,000
109.7
20.00%
強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循環經濟
160,000
109.10
19.49%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206,255
110.11 (111.7增資)
1.74%
合計
4,984,999
-
-
說 明:原炳碩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12年2月股權重組,現為Point Robotics Holding Limited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二)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部分投資公司已下市或連年虧損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近年重要投資虧損事項包括:
1.106年6月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如興公司)14億8,800萬元,惟如興公司經營不善,111年度虧損達43.64億元,並已連續3年虧損(詳表2),111年8月18日因未依法定期限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遭證交所公告停止買賣,後於112年6月19日始完成111年度及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雖自112年6月26日起股票恢復上市交易買賣,惟仍列全額交割股。
2.108年1月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貝公司)1億450萬元,協助該公司轉型升級,投入Mini LED及Micro LED技術之研發,惟該公司於108年度嚴重虧損、公司淨值轉為負數等事件,已於109年11月終止上市,距國發基金投資日期尚不足2年。
3.108年5月投資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兆遠公司)2億496萬元,近3年皆發生虧損(詳表2)。依據審計部11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發基金參與投資兆遠公司以協助其創新轉型,惟對於該公司主要募資用途變更、轉型計畫執行未如預期及連續減資彌補虧損等,均未研提具體監督作為或相應措施,影響投資目標之達成且損及基金權益。
表2 如興及兆遠公司近3年營運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每股盈餘(虧損)為元
被投資公司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本期淨利(淨損)
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淨損)
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淨損)
每股盈餘(虧損)
如興公司
-112,835
-0.16
-1,910,021
-2.31
-4,364,127
-5.32
兆遠公司
-133,595
-1.46
-317,303
-3.57
-146,854
-3.33
資料來源:109至111年度如興公司及兆遠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三)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有未依會議決議對被收購公司詳予調查及評鑑等情事,並經監察院提出糾正,允應核實檢討改正
監察院於112年1月就該基金投資後管理核有違失糾正國發會,包括:
1.國發基金就如興公司申請投資新臺幣14.88億元案,委外進行之財務、稅務、法務等盡職調查及企業價值評鑑,並未依決議詳予調查及評鑑被收購標的玖地集團,仍逕予驗收付款,又忽視外聘專家學者警示意見,相關評估作業核有嚴重違失。
2.國發基金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之盡職調查已揭露東貝公司財務問題,卻未在投資後列為重點管理項目,採取適當因應措施;且遲未發現該公司私募資金用於償還銀行借款,不符營運計畫書之資金用途,違反該基金管理會決議及公司承諾;復對該公司於董事會以臨時提案更換簽證會計師或臨時召開董事會推舉代理董事長,該基金均未及於會前簽核相關意見等,該基金投資後管理顯有不力,核有違失。
綜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部分投資公司已下市或連年虧損,且國發基金容有未依會議決議對被收購公司詳予調查及評鑑,及發生推舉代理董事長等重大事件卻未及於投資公司董事會前簽核相關意見等情事,監察院並於112年1月就該基金投資後管理核有違失,對國發會提出糾正,允應檢討並核實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