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編列1億2,643萬8千元,用於補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辦理「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以下簡稱「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計畫」)。經查:
(一)補助住都中心辦理「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計畫」,並規劃2年內辦理2萬戶
為協助旅宿業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面臨住用率明顯下降之經營處境,另考量部分公私有房舍閒置,為引導上開閒置居住空間妥善應用,內政部與相關部會、全國各地租賃公會及旅館公會研商後訂定「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計畫」,並經行政院110年12月間核定,計畫期間111至115年,所需總經費31億2,088萬元,由住宅基金補助住都中心辦理。該計畫規劃2年內將2萬戶(111年8,000戶及112年1萬2千戶)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透過減免稅賦、補助費用、輔導轉型與貸款協助等誘因,鼓勵旅館業者及租賃業者申請,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更多元且優惠之居住協助,並委託由住都中心以下列3種模式受理申請:
1.模式1:由住都中心承租國(公)有、國營事業及公股銀行房舍後,委託租賃業者管理。
2.模式2:由旅館業者擔任申辦者,研擬計畫向住都中心申請補助,得自營或委託租賃業者管理。
3.模式3:由租賃業者擔任申辦者,包租旅館或公私有房舍等合適物件,研擬計畫向住都中心申請補助。
(二)既有旅館及房舍截至112年9月底核定2,070戶轉型社宅,僅達原預估至112年底2萬戶之10.35%,平均出租率亦僅16.91%,尚待深究原因研謀解決
為辦理該計畫,住都中心訂定「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執行要點」,自111年1月10日開始受理申請,均採模式2由旅館業者或模式3由租賃業者擔任申辦者提出申請,截至112年9月底共申請18件,核定9件、2,070戶,僅占原預估2萬戶之10.35%(詳表1),其餘未核定案件皆申請撤案。另投入包租代管後平均出租率僅16.91%(詳表2),容待持續向相關業者瞭解可能原因,鑑於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因應疫情後,可能重新定位並有不同考量,允宜深入瞭解實際面臨問題並協助解決。
表1 截至112年9月底住都中心辦理「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計畫」情形表
年度
申辦者
申請
核定
件數
戶數
件數
戶數
111
旅館業者
7
1,750
-
-
租賃業者
10
1,560
3
380
112
旅館業者
-
-
6
1690
租賃業者
1
100
-
-
合計
18
3,410
9
2,070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及住都中心。
表2 截至112年9月底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投入包租代管出租情形表
社宅名稱
投入戶數
(A)
起租日
已招租數
(B)
出租率
B/A
兆基好宅-敦北館
300
111/08/01
114
38.00%
明新7號
15
111/12/13
2
13.33%
巧寓彰化
65
112/03/01
13
20.00%
台糖苗栗學苑
224
112/08/01
9
4.02%
台糖公營學苑
203
112/08/01
21
10.34%
台糖斗六學苑
288
112/08/01
21
7.29%
台糖歸仁學苑
202
112/08/01
19
9.41%
台糖楠梓學苑
544
112/08/01
58
10.66%
台糖椰林學苑
229
112/08/01
93
40.61%
合計
2,070
350
16.91%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及住都中心。
綜上,為協助旅館業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活化低度利用之公私有房舍,爰由住宅基金補助住都中心辦理「既有旅館及房舍轉型社宅計畫」,惟截至112年9月底核定2,070戶轉型社宅,僅達原預估至112年底2萬戶之10.35%,平均出租率亦僅16.91%,允宜與住都中心共同瞭解實施情形並深究原因,並參酌各界意見研謀調整解決,以提升計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