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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選址作業及其中期應變方案皆已推動多年,尚無實質進展,允宜持續加強溝通說明,俾利後續執行 日期:112年11月 報告名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選址作業及其中期應變方案皆已推動多年,尚無實質進展,允宜持續加強溝通說明,俾利後續執行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核後端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科目編列9,870萬7千元,係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以下簡稱場址設置條例)辦理公投及選址調查等工作,以及因應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核安會)之要求,規劃興建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作為最終處置之應變方案等相關經費。經查:

(一)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規劃,分為「選址」、「建造」、「運轉」與「封閉監管」4個執行階段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書於93年1月16日經主管機關核備,依其階段性目標與任務規劃,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作業概分成:「處置場選址階段」、「處置場建造階段」、「處置場運轉階段」與「處置場封閉監管階段」等4個階段。

(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選址作業,歷時逾10年仍無進展

場址設置條例於95年5月24日公布施行,明定核安會為主管機關,經濟部為主辦機關,應成立處置設施場址選擇小組(簡稱選址小組),執行選址工作。嗣經濟部會商主管機關同意,指定台電公司為選址作業者,應依條例規定提供選址小組有關處置設施選址之資料,並執行場址調查、安全分析、公眾溝通及土地取得等工作。

據台電公司說明略以,該公司於95年10月31日研提「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選址計畫」草案陳報經濟部國營會送請選址小組審查,於96年6月20日獲核定。99年9月1日選址小組第15次會議票選出「臺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等2處潛在場址,台電公司嗣依選址小組第16次會議結論修訂「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經濟部於100年3月29日依法將「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公開上網及陳列,於101年7月3日核定公告「臺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兩處建議候選場址,並於101年8月17日函請候選場址所在之地方政府受託辦理公投選務工作,惟地方政府未予同意受託辦理公投選務工作。爰迄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選址作業,尚無重大進展。

(三)為因應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選址作業未能順利進行,另規劃興建「中期暫時貯存設施」應變方案,惟研議多年仍未定案

核安會鑑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選址作業未能順利進行,於103年1月17日函請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提出替代應變方案。台電公司初步規劃「中期暫時貯存設施計畫整體計畫」內容概分為選址(約3~5年)、設計(約5年)、興建(約10年)、營運(約45年)、除役(約4年)等工作階段,整個生命週期期程約64年。

嗣因考量「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屬核廢料貯存管理重大議題,核安會要求將本(中期暫時貯存設施)案提送經濟部轉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以下簡稱非核小組)研議,尋求最佳可行方案,並依研議結果修正本應變方案後,再提報核安會。惟自106年首度提交非核小組研議,迄今已經非核小組會議數度討論(詳表1),仍處研議階段,尚未能執行場址調查、環評、公眾溝通與設施之設計等後續作業。

表1 歷次非核小組會議討論「中期暫時貯存設施」情形一覽表

日 期

討 論 情 形

106.05.03

台電公司報告「核廢料處置現況說明」,內容包含「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應變方案-集中式貯存」。經討論後,主席裁示:「關於低放、集中式貯存或最終處置場的選址程序,都面臨民眾如何參與選址才能符合民主及效率,未來若透過修法或立法來解決問題,須尋求社會最大共識,也是最正當的程序。」

107.01.22

主席說明略以:「…現階段應優先辦理尋找可存放50至100年及可控管的集中式中期貯存場,這或許比較容易達成。」會議討論後,主席裁示:「下次會議討論題由台電分析集中貯存場並提出構想,另諮詢委員亦請提出建議場址,一併於下次會議中討論。

108.03.15

台電公司報告「我國推動集中式中期貯存場之規劃與展望」,主席裁示:「今天會議共識為推動興建『放射性廢棄物中期暫時貯存設施』,請台電公司依據簡報所提規劃方向及建議積極辦理並展開溝通,至於具體內容,可再進一步討論與規劃。另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可暫不強調『集中式』此一名稱,以保留彈性,將來規劃時若有需要,也可考慮將高、低放分開處理。」

109.12.25

「非核小組」第5次會議,台電公司報告「核電廠除役與後端營運現況報告」,內容包含「(集中式)中期暫時貯存設施辦理現況」。

主席裁示:請台電公司下次報告中期暫時貯存設施場址所需地質條件與選址程序或原則,俾利小組討論。

112.02.10

非核小組以國續專字第11200021580號函知核安會略以:已就低放核廢料解決方案召開多次會議討論,目前方向為推動中期暫存設施,符合核安會與台電公司規劃方向,至於選址等相關推動細節,將持續依據台電公司溝通結果並視議題必要性,伺機安排於本小組會議討論。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四)因候選場址尚未選定,又中期暫貯應變方案迄未定案,影響後續執行,致近年預算執行皆未如預期,允宜加強溝通與政策內容說明,俾利計畫推動

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本計畫108至112年8月底預算執行率介於31.28%~75.26%(詳表2)。據說明原因略以:「由於地方政府婉拒配合辦理公投選務工作,致未選定候選場址,爰無法辦理後續可行性研究、環評等業務,目前持續辦理地方溝通,以爭取地方政府與民眾之支持;『非核小組』持續討論中期暫存設施之具體規劃與內容…未來如公投後,當全力執行相關業務。」允宜加強計畫廣宣與溝通說明方案之內容,以利相關作業之後續推動。

綜上,核後端基金113年賡續編列「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9,870萬7千元,惟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之選址作業推動10餘年仍無進展,又中期暫貯應變方案研議多年亦尚無定案,允宜持續加強計畫廣宣及與公眾溝通說明內容,俾利計畫之後續推動。

表2 108至112年度「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預算數

310,342

234,899

243,544

320,701

118,991

決算數

97,081

176,785

142,750

132,772

56,333

預算執行率

31.28%

75.26%

58.61%

41.40%

47.34%

說 明:表列112年度決算資料係1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