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後端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用過核子燃料貯存計畫」科目編列9億8,939萬7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7億1,001萬2千元(減幅41.78%),其中2億8,838萬元係辦理核一廠第一期(室外)、第二期(室內)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計畫所需經費。經查:
(一)依核一廠除役計畫規劃,以一號機運轉執照到期日起算,8年內完成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
依核一廠除役計畫有關各階段主要除役作業之目標規劃,停機過渡階段規劃工作項目包括:除役廠商招標作業、除役停機作業、除役系統與設備水電氣源切斷與隔離作業、停機後現場輻射特性調查作業、系統除污及洩水、除役工程規劃、興建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興建除役所需新建設施、其他等9項工作。其中明定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興建時程,以一號機運轉執照到期日起算,8年為目標,完成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建置。
按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於107年12月5日屆期,自該日起算8年,則核一廠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建置計畫(以下簡稱核一廠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應於115年12月完成。
(二)乾貯設施攸關核電廠除役作業之推動
按核一廠除役計畫規劃用過核子燃料之處理流程,係將用過核子燃料經由冷卻水池(濕式貯存)移到乾式貯存設施(乾式貯存)後,再以最終處置方式將用過核子燃料永久深埋於深層地層,由於核一廠濕式貯存池容量不敷容納核電機組運轉期間所產生之用過核子燃料,致最後一批用過核子燃料迄今尚未退出(移至濕式貯存池冷卻),爰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攸關核一廠除役計畫之推動。
(三)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屆期已近5年,惟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尚處前置規劃作業階段,允宜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俾利後續除役作業之進行
據該基金說明,核一廠第二期室內乾貯設施計畫規劃可存放約7,400束全部用過核子燃料,預定總經費295億9,950萬9千元,自108年開始辦理,預計117年12月取得運轉執照。
惟據提供資料,本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於108年7月獲環境部同意,同年8月獲行政院核定可行性評估報告,另配合採購帶安裝案執行情形,辦理水保設施相關作業。至有關本計畫之細部工程設計尚待設計、建照執照及特種建物許可執照尚待申請,相關採購發包作業尚未決標,顯示本計畫仍處前置規劃作業階段。
按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於107年12月5日屆期,迄今已近5年,第一期乾貯計畫尚未啟用,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則尚處前置規劃作業階段,允宜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
綜上,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於107年12月5日屆期,迄今已近5年,第二期室內乾貯計畫尚處前置規劃作業階段,鑑於乾貯設施攸關核電廠除役作業之推動,允宜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俾如期完成設施建置,並利後續除役作業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