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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及所屬95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審計部及所屬95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4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7124
  • 壹、審計部

    • 一、未發生權責之歲入,幾按預算數全數保留,有違規定,審計部卻未依職權剔除、減列,殊欠允洽
    • 二、歲出保留款偏高,影響政府施政效能,審計部應加強預算執行之審核
    • 三、重大違法情事,審計機關未能依法辦理,失職不當
    • 四、對行政院是否遵循本院主決議辦理,未落實追蹤管考,亦未依職權提出意見,有欠妥適
    • 五、耀華玻璃投資史威靈飛機公司幾近被掏空,卻未能專章列入審核報告,無異剝奪立法院之決算審議權
    • 六、未依規定執行事前核簽,事後審計績效不彰,憑證送審及抽查比例亦偏低,致無法發揮應有之審計功能
    • 七、審計部忠孝東路舊大樓基地合作開發案,未經由公開招標程序,逕洽台開公司協議,認事用法顯有疑義;且土地估價較目前市價低估約4億餘元,國庫蒙受重大損失
  • 貳、台北市審計處

    • 八、未達法定最低員額,宜補足員額,以利審計業務之執行
  • 參、高雄市審計處

    • 九、技工工友人數超出規定,應檢討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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