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95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7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7229 壹、就業安定基金 一、中央部會經費不足之數由就安基金併決算辦理,顯未嚴格控管經費用途 二、雇主僱用獎助津貼之核發對象包括未曾就業之勞工,有違就業保險法之規定,宜速改正 三、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逾期金額達5成以上,欠款清償緩慢,仍宜持續積極清理 四、僱用獎助津貼措施對就業誘因似不高,宜再加強研謀適當之措施增加就業機會 五、政府策略性產業人才培訓之就業率偏低,宜進一步檢討改善 六、多元就業開發計畫執行以社會型為主,救助性偏高,宜再加強失業者就業技能之培養 貳、勞工退休基金 七、勞工退休基金決算書無投資明細資訊,不符會計法規定 八、基金自行負擔運用收益不足法定收益之差額,與勞動基準法所定國庫撥補之規定未符,宜速改正 九、基金運用淨收益未全數分配予參加人,分配收益率偏低 一0、未實現損失排除於最低收益率之計算,與勞動基準法規定不符,且恐延宕虧損投資之清理,不利勞工退休保障,宜速檢討改正 一一、基金運用涉數百萬勞工之退休權益,宜速依資訊公開法及立法院決議提供詳細之公開資訊,以利各界共同監督 參、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一二、滯納金為該基金之來源,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不得移作他用,卻作為國庫補足差額數等之財源,顯有違法 一三、法律保障勞工退休基本收益之規定甚明,惟勞工退休基金條例施行細則另定國庫補足差額計算時點,降低勞工保障,超逾法律授權並有違立法精神,宜速改正 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一四、分攤勞保局代辦業務之行政經費未訂有分攤標準,不利經費管控,為符公平原則,宜訂定相關分攤機制 一五、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獲償金額或家數比率均屬偏低,宜研謀有效代位求償措施 一六、績效獎金實際核發月數超過預算編列月數,為求適法,應於法定編列月數內核發 一七、為提高資金運用效益,宜調整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或受益憑證之配置比率,或研擬委託金融機構操作之可行性 一八、歷年來利息收入決算數均低於預算數,顯示基金未能掌握資金及市場利率狀況,應檢討改進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