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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95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經濟部所屬95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7年4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7149
  • 壹、綜合部分

    • 一、發放行政績效獎金於法無據,且未尊重本院94年度所作之決議
  • 貳、工業局

    • 二、委辦費多流向經濟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宜逐漸分散移由民間業者辦理
  • 參、國際貿易局

    • 三、辦理核發管制貨品輸出入許可證等簽證業務,未徵收行政規費,於法未合
    • 四、列支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調部服務人員70名之人事費8,500萬元,於法未合
  • 肆、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 五、該局局長違法兼任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董事長,且任令該會未將認證收入歸繳國庫,涉違規費法等規定
    • 六、部分業務已大幅簡化或委辦,人員卻未能適度精簡
  • 伍、智慧財產局

    • 七、查禁仿冒獎勵金既無法據,且過於寬濫,執行人員部分宜予取消
  • 陸、水利署及所屬

    • 八、未列中央管河川疏濬之砂石變賣收入並歸繳國庫,違法不當
    • 九、核發查緝盜濫採砂石案件獎勵金,有待商榷
  • 柒、中小企業處

    • 一0、以公務預算支應育成中心部分營運經費,顯有未宜
    • 一一、連年動支第二預備金捐助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並列為資本支出,未盡妥洽
  • 捌、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 一二、加工出口區業務已逐年遞減,且人員設置與基金重疊,應予大幅精簡
  • 玖、貿易調查委員會

    • 一三、文書事務處理外包費浮濫,已淪為變相人事費
  • 拾、能源局

    • 一四、委外事項未列收入,有違規費法之規定
    • 一五、該局法制化而改任換敘之現職人員支領待遇差額,並無法據
    • 一六、無法規授權,卻將部分屬公權力之電業查驗事項委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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