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button ~ ~ button 標題: 關鍵字: 查詢 營建建設基金94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日期:96年5月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編號:96030 壹、綜合部分 一、以投資科目彌補基金虧損,造成經資門分類不當,有掩飾政府儲蓄負值而經常收支帳卻為正值的悖離現象,應檢討改進 二、該基金下設之各分基金皆已喪失存續目的,為減少國庫虧損及提高政府資金運用績效,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裁撤之 三、為忠實揭露政府未償債務餘額,虧損嚴重分基金之債務,已不具有百分之百自償能力,不宜再以自償性債務認列之 貳、中央國民住宅基金 四、政府應規劃整體性住宅政策,提供管理當局正確資訊及導引資源做最佳配置,以符合公平效率原則 五、政府既已不再興建國宅,宜積極處分未建國宅土地,以節約相關土地貸款利息及管理費用,並舒解基金財務壓力 六、現金餘額為0且銀行透支金額高達近12億元,顯示基金財務缺口極為嚴重 七、催收款項超過百億元造成基金資金壓力,為避免基金財務結構持續惡化,宜積極辦理清理欠款事宜 八、近5年來實際沖銷呆帳已高達21億餘元,為避免呆帳發生率持續攀升,加速基金虧損狀態,政府應提出具體有效之解決方案 九、預算編列未能反映真實營運狀況,有隱藏鉅額虧損情形,宜覈實編列財務報表 參、共同管道建設基金 一0、已連續4年均無業務可資辦理,宜檢討業務無法推展之處,並考量基金存廢必要性 一一、為提高政府資金運用效益,宜將閒置資金繳納國庫,以減少政府舉債壓力 一二、成立10餘年業務既無法有效推動,宜將向台電公司及中華電信公司所舉借之款項,依本院決議歸還,以符法制 肆、新市鎮開發基金 一三、未能出售公共設施用地以土地入帳,造成基金資產及淨值有高估現象,達到窗飾財務報表目的,有隱藏基金決策失敗之嫌 一四、逕行設立新市鎮建設組,與組織條例規定明顯不符,將相關約聘員額薪資於該基金報支,亦不符法制 一五、為縮減基金虧損,宜將已開發之土地,移由國有財產局接收及銷售,以減少不必要支出 一六、考量處分開發土地仍處於虧損狀態,在負債比率持續攀升且已喪失百分之百自償能力,宜將相關債務依公共債務法規定辦理 伍、國家公園基金 一七、國家公園基金係行政院循序核准設立,惟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既已無法律授權,為符法制,宜裁撤之 一八、基金閒置資金過多,為提高政府資金運用效益,實無再由國庫編列預算增撥基金額度 附件 備註 一、預算中心研究成果(不含專題研究報告)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始予對外公開。 二、配合本院開放國會2.0,預算中心研究成果自第10屆起改提供開放資料格式,定期對外公開。 訂閱 確認 (請使用立法院電子信箱) (訂閱項目) 法制局研究成果 預算中心研究成果 請填寫電子信箱及勾選想要訂閱項目(可多選),填寫完畢後按下確認即可。 (若訂閱上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資訊服務處,盡快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