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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日期:107年9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編號:107169
  • 貳、施政計畫

    • 一、我國超額儲蓄率與金額已連續3年高逾14%及2兆元,政府相關部門允宜研謀提升閒置資金之運用效率,以改善經濟失衡現象
    • 二、行政院允宜及早確立我國性別預算之實施方式及各部會下一階段性別平等推動計畫,以落實我國性別主流化政策
    • 三、我國性別平權雖漸有改善,惟性侵害事件未進入司法體系漸增,且量刑亦偏向法定刑下限,亟待深化性別友善之司法制度與環境
    • 四、研議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立意良善,惟相關配套措施不足,致成效欠佳,允宜審慎規劃並增加執行彈性,以利計畫實施
    • 五、我國產業用地儲備、開發與供需有失衡現象,允宜研議建立產業園區開發之整體規劃與協調機制;並妥處工廠違規使用農地及未登記情形
    • 六、我國於107年3月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法定優待票短收差額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之影響,亟待政府正視並預為因應
    • 七、大數據政策相關部會預算執行情形未盡理想,容待提升;且大數據活化應用尚未普及,允宜研謀改善
    • 八、應積極加速清理被占用國有土地,並善盡管理國有財產之責任,以促進財產運用效益及增裕國庫收入
    • 九、我國近年來實質薪資幾呈停滯,且產業外移及吸引投資不足,已導致人才高出低進之失衡情況,亟待建置吸引及留住人才之有利環境
    • 一0、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動能趨緩,占GDP比重長期偏低,且招商引資成效亦未臻理想,恐不利長期經濟發展
    • 一一、我國產業成長動能集中,投資多聚焦於資訊電子業或規模較小之批發零售、餐飲等服務型產業,而部分重點發展產業反不易獲外資挹注,不利產業結構升級轉型
    • 一二、「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互為影響、互為帶動,復為跨單位,跨領域之計畫,允宜加強跨部會連繫、協調,並與重大公共建設鏈結,以發揮綜效
    • 一三、物聯網發展仍面臨諸多困境,亟待克服;並允宜槓桿政府資源,藉由公共建設需求擴大物聯網之應用,以帶動產業生態發展
    • 一四、我國推動「智慧機械產業推動方案」已初具成果,惟半導體設備國產化比率偏低,允宜研謀對策並善用國內半導體完整之產業鏈,以利設備在地化
    • 一五、「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雖已獲初步進展,惟國產製藥於國內市場占有率呈遞減趨勢,允宜結合國內健保制度,以帶動生醫產業之發展
    • 一六、政府推動循環經濟以利產業永續發展,惟以往「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等計畫整體效能偏低,允宜汲取經驗並務實穩健逐步落實
    • 一七、我國近年電視產業之出口值逐年減少,主要係來自中國大陸之海外銷售收入大幅衰退,允宜研謀策略並積極拓展其他海外市場
    • 一八、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速度落後整體經濟發展,且表現遜於全球及鄰近國家,允宜精進我國文化產品之內容品質及國際競爭力
  • 參、歲入及融資理財部分

    • 一九、近年度經常收支賸餘呈改善趨勢,惟仍缺乏穩定性,且稅課收入難以充分支應年度政事所需,應研謀改善
    • 二0、總預算及特別預算之歲出規模逾2兆元,且近10餘年度財政收支持續短絀,允宜遵守健全財政原則
    • 二一、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持續增加,惟帶動GDP成長之效益有限,允應檢討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 二二、中央政府未受公共債務法債限規範之潛藏負債達17.9兆元,允宜賡續檢討改善
    • 二三、近年國稅實徵淨額遠大於地方稅,且各地方政府歲入歲出大多短絀,雖迄106年度已有改善,仍宜賡續檢討改進,俾強化地方財政體質
  • 肆、歲出部分

    • 二四、因軍公教退休制度之變革,108年度中央政府軍公教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預算編列數已較上年度減少229億餘元
    • 二五、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涵蓋內容廣泛,多需高額經費且執行期程長,然計畫內容及預算配置等資訊之揭露仍有欠周詳
    • 二六、部分金額重大之延續性社會發展計畫未提報中長程個案計畫,恐影響資源之整合及運用
    • 二七、部分中長程社會發展計畫未依規定落實現行政策及方案之檢討,仍賡續辦理同性質計畫
    • 二八、補助型社會發展計畫多以中央對地方政府之已撥數核計預算執行率,並據以核列次年度預算額度,易產生資源錯置
    • 二九、推動跨部會及例行性、多年期之科技計畫,允宜妥為規劃,並納入年度預算籌編及審議程序,以強化管控並確保科技資源有效運用於科技發展
    • 三0、為利公共建設計畫及時完工發揮預期效益,允宜強化前期規劃作業並持續管考執行進度
    • 三一、允宜加強補助計畫審查機制與後續監督管理及清查作業,俾利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發揮預期效益
    • 三二、部分機關設施閒置卻未依規定提報列管,為能及時活化,善用國家資源,允宜妥謀善策,加強辦理
    • 三三、超過3成解除列管之閒置設施較預計完成時程延遲,逾7成尚待活化設施閒置迄今已超過5年,允宜加速推動辦理
    • 三四、政府歷年持續推動閒置公共設施之清查與活化,惟部分主管部會閒置設施活化率偏低或拆除比率偏高,允宜妥擬活化措施並加強辦理,俾使資源得以有效運用
    • 三五、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採購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差距過大,預算容有寬列,且影響預算資源之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允宜檢討改進
    • 三六、中央政府每年度編列公共建設計畫經費龐鉅,惟近年部分機關辦理採購工程標案追加金額比率偏高,且計畫期程延宕,允宜強化監督作為
    • 三七、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採購案以最有利標決標件數呈逐年上升趨勢,惟作業程序存有諸多違失,允宜檢討改進
    • 三八、依法律義務支出占歲出總額比重約7成,恐排擠新興政事所需,允宜於總預算案列表揭露,並檢討部分項目列入固定保障之妥適性
    • 三九、歲出結構持續僵化,可彈性規劃運用預算額度減少,宜研謀改善
    • 四0、近年獎補助費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規模之比率已逾半,主要係支應各項社會保險之補助款持續增長,值予重視並謀改善
    • 四一、近年中央政府歲出人事費及業務費預算之配置,高度集中於軍事需求,允宜適予緩降
    • 四二、水環境建設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宜妥作事前規劃與協調,以免延宕進度,影響計畫效益
    • 四三、中央政府委辦費年年均以相當比率成長,難謂已撙節編列,且委辦業務之檢討亦待精進
    • 四四、各項社會保險行政經費負擔之規範標準未盡一致,且編列方式及內容尚欠周妥,允宜研謀改善
    • 四五、中央政府災害防救經費之資訊揭露未完整納入預算資源,並欠缺經費執行情形,允宜研謀改進,俾利掌握資源配置及運用全貌
    • 四六、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每年度投入經費逾100億元,惟部分預期效益仍難呈現,允宜探究政策目標之達成情形,俾彰顯執行成效
    • 四七、我國研發經費逐年成長,惟論文及專利相對影響力尚待提升,且技術輸出入貿易逆差仍鉅,允宜持續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應用,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 四八、允宜覈實編列政策宣導費預算,並嚴格控管預算執行,以避免執行率偏低或嚴重超支之現象,俾利強化財務控管
    • 四九、各機關辦理政策宣導允宜加註廣告字樣及明確標示,並按月揭露及按季彙送本院,以符規定
    • 五0、政策宣導費允宜專列用途別科目或於預算書說明欄加註經費類別、預算數,及明確定義政策宣導範圍,以確實掌握預算數之正確性,並做為各機關作業依據
    • 五一、近年中央政府資訊業務相關經費中,用以委外辦理系統開發與操作維護之比率呈逐年增加趨勢,允宜評估妥適性;又系統服務多未妥予考量使用者需求,恐有礙服務之推廣,允宜改善
    • 五二、政府長期挹注各類學習扶助措所需經費,惟學習落差未能有效縮減,允宜強化扶助措施實施成效,以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 五三、教育部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之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事前規劃未盡周妥,管考機制尚欠完備
    • 五四、為因應少子女化而擴大0至2歲嬰幼兒育兒津貼及推動公共化托育服務,雖有其必要,惟部分內容規劃未臻妥適,亟待研謀因應對策
    • 五五、部分私立大專校院連年收支短絀或由餘轉絀,允宜研議建立由學校適度說明財務重大訊息之機制,以利外界瞭解
    • 五六、大專校院外籍專任教師及境外學位生人數容有成長空間,允宜研謀有效措施並加強推動,俾作為我國大專校院國際化之奠基
    • 五七、與OECD國家相比,我國大專校院生師比仍偏高,允宜依本院決議持續改善俾強化教學品質
    • 五八、自108學年度起將新住民語文列為國高中小之選(必)修課程,允宜對師資培訓、教材設計及後續執行妥為規劃,俾利達政策目標
    • 五九、新住民就業仍有職場歧視及專業技能不被認證等問題,政府宜有整體及長遠性之政策規劃方向,俾利臺灣多元文化社會之發展
    • 六0、允宜精進災害防救預算統計方式,並研謀建立複合型或區域型災防計畫,俾利評估資源投入成效及強化多元巨災之應變效能
    • 六一、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大眾運輸規劃之妥適性及營運虧損補貼之成效,尚待檢討
    • 六二、交通部對臺鐵局3項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未盡理想,允宜衡酌執行量能編列預算並督促其強化計畫執行力,以達預算之有效運用
    • 六三、新增辦理下世代太空科技發展先期推動計畫,為利太空計畫及產業之推動與管考更臻周延,允宜儘速完成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期計畫之研修,並依預算法揭露完整資訊
    • 六四、中央研究院108年度編列11.76億元辦理南部院區興建工程,惟招標進度落後,致展延預計決標及完工期程,允宜加強計畫管理,俾利工程如期完成
    • 六五、部分河川之嚴重及中度污染河段較10年前增加;而最近1年嚴重污染河段上升者計有11條,河川污染防治成效容待提升
    • 六六、我國污水處理率尚落後國際水準,而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則尚未完成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將影響河川污染改善成效
    • 六七、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且多數垃圾焚化廠營運廠齡偏高,允宜及早預為因應,並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
    • 六八、中央政府公務人力訓練體系分工有餘,惟通盤規劃、督導及整合不足,致訓練資源與訓練經驗無法有效共享
    • 六九、中央政府各公務人力訓練機構之訓練成本差異大,部分訓練機構之師資多元性、培訓業務承辦人員之專業性、課程規劃與時俱進容有提升之空間
    • 七0、為利政府有限資源之妥善分配及當前國家整體科技發展目標之達成,重要國家科技政策之研訂,允宜配合預算籌編時程,並強化科技發展計畫與科技政策之適時適切扣合
    • 七一、法官、檢察官之退休所得雖隨公務員年金改革而減少,惟調降效應將遞延數年,且影響程度明顯低於公務人員,未盡衡平合理
    • 七二、現行退養金制度引發資深法官、檢察官提早離退,並衍生人力斷層問題,恐與各界對司法改革之期待背道而馳,允宜妥慎檢討
    • 七三、長照服務發展基金部分財源具有不確定性且未透列總預算而直接撥入該基金,存有衝擊長照服務提供及難窺政府預算全貌之疑慮
    • 七四、中央直轄老人福利機構占床率近年呈下滑趨勢,所經管之不動產亦尚有逾萬坪處於閒置狀態,允宜積極檢討並善用社福機構資源
    • 七五、當前中央直轄老人福利機構係屬行政機關,受限人事、預算等相關法令之約束,在人力及經費運用相對彈性不足,允宜研謀改制之可行性,俾提升經營效能
    • 七六、部分單項運動協會組織營運、會計及財務運作與業務推展未盡理想,允宜加強輔導及督促改善,以健全體育運動環境發展
    • 七七、各機關開放資料雖多,惟公共服務應用實例仍不多見,亟待政府研謀對策並提供具體誘因,以鼓勵民眾挖掘有價資訊
    • 七八、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料開放程度不一,且部分評比項目較先進國家仍有差距,容有改進空間
    • 七九、逾半數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之運用情形未盡理想,不利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容有改善空間
    • 八0、為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法務部前已設有2個專戶,惟近年改以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為主要財源,允宜審酌衡平支用
    • 八一、近年身障者勞動參與率有逐年提高趨勢,惟失業率仍高,且每月平均薪資偏低,允宜強化就業服務措施之宣導及利用度,並加強輔導提升身障者之專業知能,以增進其就業競爭力
    • 八二、仍有40個政府機關(單位)未足額進用身障者及部分義務機關長期未足額進用,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加強協助與輔導,又我國身障者義務進用比率較部分先進國家為低,允可研議調高之可行性
    • 八三、目前身障者就業基金提撥及分配方式,未能有效解決城鄉資源分配不均現象,允宜建立更適切計算機制,俾平衡城鄉差距
    • 八四、中央相關部會常態性補助所屬醫院並協助辦理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允宜強化成效管控;另新增投資成大醫院老人醫院計畫,允宜加強督管,俾增效益
    • 八五、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財政誘因恐有不足,另補助款防杜地方政府浪費之成效並未彰顯,宜研謀改善
    • 八六、行政區劃法迄未完成立法,行政區域調整機制付之闕如,不利縮小城鄉落差及健全地方財政
    • 八七、近年地方政府自籌財源占歲入比率未達5成,加以人事費占自籌財源比率居高不下,致債務餘額逐年攀升,允宜督促改善,以避免財政持續惡化
  • 伍、營業基金部分

    • 八八、部分國營事業投資計畫設備利用率未如預期,允宜加強事前規劃及監管機制,俾利資產運用效益最大化
    • 八九、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龐大,惟以往年度部分計畫之實際效益與預期目標差距頗大,辦理108年度新興計畫允應加強風險與效益評估,俾使有限資源作最妥適之運用
    • 九0、近年部分公股銀行國外分支機構存有逾放比偏高或經營績效欠佳情形,允宜加強風險控管並提升經營效能,以維護公股權益
    • 九一、公股銀行部分國外分行設置似過集中,宜審酌競爭激烈等經營風險;另部分國外代表人辦事處設置多年未能對外營業致連年虧損
    • 九二、近年度國營事業重大職業災害事故傷亡,以承攬商勞工居多數,允宜加強承攬商管理,俾降低事故傷亡
    • 九三、中油及台電等國營事業賡續發生重大工安事故,影響公共安全及供電穩定且造成重大損失,允宜強化風險管理,達成工安零災害目標
    • 九四、環保法規趨嚴,且部分地方政府訂定相關管制條例,恐影響火力發電機組運轉能量,允宜研謀相關因應對策
    • 九五、我國部分火力發電機組設備老舊,不利發電效率與發電排放抑減,允宜研謀改善方案或評估加速更新之可行性
    • 九六、桃園國際機場旅客量已超逾航廈設計容量,第三航站區之建設,允宜嚴控工程進度與施工品質,儘速完工啟用,以提升桃園機場服務水準
  • 陸、非營業基金部分

    • 九七、非營業特種基金多未訂有債務限額或建立債務預警機制,恐不利基金財務控管,允宜檢討訂定
    • 九八、非營業特種基金短期債務雖已依本院決議予以揭露,惟管理機制較長期債務寬鬆,並間有借短支長、保留作業欠周等情形,宜予檢討
    • 九九、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提報先期作業之管控未臻確實,且將非營業基金排除於審議範圍,恐難有效盤點並整合各機關資源配置狀況
    • 一00、近年非營業特種基金數量擴增,整併成效欠佳,並未切實配合組織改造及參據本院決議檢討辦理,有待積極研謀改善
    • 一0一、部分特別收入基金無特定收入財源,多仰賴國庫撥款,允應檢討整併,另宜研酌建立隨收隨付基金管理制度,以健全基金財務
    • 一0二、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營運(業務)計畫近年執行績效欠佳,宜參酌以往業務實績,詳盡審核計畫可行性並核實編列預算
    • 一0三、大專校院之智慧財產權衍生運用收益差距懸殊,主要來自少數學校,允宜研謀方案以提昇研發成效
    • 一0四、攸關學校退場轉型之重要參考資訊尚未盡完備,允宜研議適當指標及其公開期程,逐步補強相關資訊,俾利外界查詢
    • 一0五、大學校院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經費來源仰賴政府編列補助金額仍鉅,宜再提高自籌之比重
    • 一0六、我國醫療資源總量雖未缺乏,惟分布不均,且近年新設醫院未能改善分布不均,尚不利同區域之公立醫院營運
    • 一0七、核心醫護人力常以約聘契僱方式僱用且占比偏高,部分醫院尚有正職醫師招募及留任不易情形,恐影響醫療及照護之發展及傳承
    • 一0八、109年度起臺大醫院新竹地區3家分院整併為1家分院,生醫分院之定位允宜依原計畫方向積極辦理,俾達成發展生醫產業之政策目標
    • 一0九、民營化基金經年舉債彌補資金缺口,截至106年底債務餘額達621億元,允宜正視未來民營化相關支出及利息負擔等財務問題
    • 一一0、機場園區擴建用地之取得進度,攸關後續第三跑道等重大建設之興建完工時程,允宜將區段徵收範圍異動之影響降至最小
  • 柒、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其他

    • 一一一、部分公私合營事業之再轉投資公司虧損多年,或營收大半來自母公司,容需審酌整併性質相同者或伺機出售投資目的已有改變之事業單位
    • 一一二、中央政府對於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增減資,允宜審慎評估各案投資效益並妥適決策,且對於透過國家資源挹注以再生之事業,應強化公股管理效能,俾提升投資績效
    • 一一三、多名退休軍公教人員再(轉)任政府投資事業之高階主管,允宜強化轉任及薪酬資訊之透明化機制,並增加延攬民間專才
    • 一一四、部分機關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卻未善用公股優勢派任董事長,且對公股代表之考評與公司管理現況有落差,均容有改善空間
    • 一一五、規模不經濟或業務績效欠佳而無存續必要之財團法人,宜檢討裁撤或整併
    • 一一六、部分財團法人薪資加計獎金金額偏高,或人力組織結構未盡合理,允宜檢討
    • 一一七、若干財團法人未審酌董監事會議開會次數及討論事項繁簡程度,仍支給較高兼職酬金或出席費,允宜檢討
    • 一一八、部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官派董事比率未過半,更有部分董事選舉制度高度內部化,衍生爭議情事,允宜依民法等規定研處
    • 一一九、現行行政法人之年度績效評鑑機制未臻完善,允宜檢討改正相關作法,俾評鑑結果可供監督機關適時研擬興革措施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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