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0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財政部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08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朝琴 編號:107177
  • 壹、綜合部分

    •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迄今,納保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數尚屬偏低,亟待強化功能
    • 二、稅務案件反覆訴訟、久懸未決向為外界所訾議,允宜審慎檢討,俾在納稅人權益保障與財政公益之間取得平衡
    • 三、綜所稅申報錯誤率雖已逐年改善,惟補稅案件仍高達40萬餘件,允宜建置更臻完善報稅系統,並提供齊全之報稅資料,以利納稅人申報
    • 四、稅務獎勵金核發對象仍偏重在高階簡任及賦稅署人員,且有違本院決議,允宜通盤檢討其適法性與妥適性
  • 貳、賦稅署

    • 五、租稅事件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違憲或合憲非難者居多,對於違法或違憲之虞之法令,允宜先行自我審視,並儘速檢討修正,以保障納稅人權益
    • 六、租稅優惠多集中在大型企業,且製造業所獲得租稅優惠亦高於其他產業,允宜檢討租稅獎勵政策之妥適性
    • 七、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之申報戶數及稅收均較實施初期減少甚多,維護租稅公平之效果恐難彰顯,雖係稅制變革所致,惟仍宜檢討現行稅制,俾臻健全
    • 八、高所得卻無需繳稅之戶數逐年遞增,主要為捐贈扣除額所致,允宜通盤檢討現行扣除額之合宜性
    • 九、手開式統一發票仍逐年成長,以致統一發票發售經費無法撙節,電子發票之推廣亟待強化
  • 參、5區國稅局

    • 一0、欠稅金額居高不下,且取得執行憑證後之徵起數逐年減少,各區國稅局允宜積極處理,以保障租稅債權
    • 一一、逾徵收及核課期間之稅額雖逐年減少,惟金額仍頗鉅;且稅額查(核)定後再更正或註銷尚非少數,稽徵作業容有精進空間
    • 一二、復查案件每年仍高達4千餘件,且稅務協談案件漸多,為保障徵納雙方權益,允宜通盤檢討協談作業之法制化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