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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8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7年10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編號:107235
  • 壹、就業安定基金

    • 一、106年度對於新住民若干專業及事務支援人員之推介就業媒合率未達7成,允宜強化職訓課程之類別、方向及輔導措施,俾提高專技職業類別推介媒合成功率
    • 二、辦理促進青年就業相關計畫多年,惟明師高徒及青年就業讚等計畫因實際成效未如預期等因素,執行數年即終止,顯示規劃作業恐容欠周延,允宜檢討改進
    • 三、青年就業領航計畫106年度實際成效與預期目標落差甚大,計畫內容恐未切合青年需求,允宜就職缺內容及執行方式檢討調整,並覈實編列預算
    • 四、高達58.4%身障者不知政府提供之就業媒合服務,且多數身障者未透過政府協助就業,顯示就業服務措施之宣導及利用度仍宜強化
    • 五、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惟提供庇護性就業人數甚少、職業轉銜機制成效欠佳,且庇護工場營運績效尚待改善,亟待建構完善之庇護性就業體系
    • 六、雖已執行提升婦女及中高齡就業相關措施,惟我國女性及中高齡勞動力參與率大致仍低於世界主要國家,允宜持續研謀改善對策
    • 七、社福外勞人數持續增加,且來源國集中度甚高,加以本國照顧員約3成未就業,不利長照體系人力之建立,允應研謀改善
    • 八、「少子女化計畫」107年度「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措)施家數」之預期目標似過於保守,宜持續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之成長率
    • 九、勞資爭議調解之和解率下降,成效仍有提升空間
    • 一0、107年7月底尚有3,106家事業單位之舊制勞退金未能提足,其中小規模企業占多數,允應督促相關事業單位儘速改善
    • 一一、勞工權益基金自106年度開始連續3年短絀,若以108年度短絀為基準,則該基金累計賸餘於未來約3年期間恐將支用殆盡,為保障勞工權益,宜及早因應
  • 貳、勞保、新舊制勞退基金等綜合部分

    • 一二、107年度前7個月績效低於參考指標報酬率之基金,允宜增進其運用績效
  • 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一三、勞保普通事故部分106年度保費入不敷出,108年度預計加計投資收益後仍出現收支差短,均較精算報告預估年度提前1年,為免基金餘額遭侵蝕而提早出現負值,宜及早因應
    • 一四、勞保之現行費率與精算平衡費率差距甚大,致產生龐大之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允應持續溝通推動勞保年金改革,以利年金制度永續發展
    • 一五、專業服務費項下列有委任律師處理國外投資訴訟案,允宜審酌訴訟進度及以前年度執行情形,核實編列預算
    • 一六、108年度農保向勞保基金借款利率由107年度2.665%遽降為1%,與現行基準利率相去甚遠;又農保因資金缺口無法彌平致長期向勞保基金周轉,恐影響特種基金資金調度及財務健全
    • 一七、農民職災保險建議比照農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明列收支;另應妥為明定農保職災由勞保基金資金周轉之計息方式,並依農業實際傷病情形妥擬費率
  • 肆、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 一八、為舊制勞退基金之投資風險與報酬之衡平,允宜視市場風險及報酬變動情形適時審慎配置委外契約類型,以提升資產運用績效
  • 伍、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 一九、近年來新制勞退基金另類投資之額度逐年增加,106年度投資報酬率雖有回升跡象,仍宜審慎評估投資標的之資產配置,以創造穩健之投資績效
  • 陸、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二0、為利於歇業等事業之勞工順利請領雇主積欠之工資,允宜依法處置未提繳工資墊償基金之情事,俾保障勞工經濟生活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