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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就業安定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7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06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編號:106242
  • 壹、就業安定基金

    • 一、辦理促進青年就業相關計畫多年,惟如明師高徒及青年就業讚等計畫因實際成效未如預期等因素,執行數年即終止,顯示規劃作業恐容欠周延,允宜檢討改進
    • 二、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實際成效與預期目標落差甚大,計畫內容恐未切合青年需求,允宜就職缺內容及執行方式檢討調整,並核實編列預算
    • 三、為健全就安基金之管理與監督,允宜訂定妥適之基金管理會委員遴聘辦法,並改善部分委員出席率過低之情況
    • 四、審核產業人才投資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課程轉趨寬鬆,且實地訪視課程查核比率呈下降趨勢,允宜適度調整審核標準及訪視密度,以提高計畫成效
    • 五、截至106年7月底尚有5,794家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未能提足,差額達195億餘元,影響勞工之老年經濟安全,允宜加強查處及輔導補足,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 六、部分地方政府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未能提足,嚴重影響政府形象,允應儘速改善補足,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 七、委辦地方政府辦理就業中心業務計畫執行率偏低,且部分地方政府實施成效欠佳,允宜督促提升各項就業服務量能
    • 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惟提供庇護性就業人數甚少、職業轉銜機制成效欠佳,且庇護工場營運績效尚待改善,亟待建構完善之庇護性就業體系
    • 九、多元培力就業計畫擬整併多元就業開發及培力就業方案,允宜檢討兩方案以往實施成效,俾配套建構完善追蹤輔導服務,以促進參加者穩定就業
    • 一0、創業貸款政策實施多年,惟申貸件數及金額逐年減少或件數甚少,致促進就業效果有限,亟待檢討強化配套措施
    • 一一、雇主及專案檢查受檢行業違反工時相關規定之比率甚高,鑒於每周工時修正為40小時,及實施一例一休政策,亟待監督雇主落實相關勞動法令
    • 一二、社福外勞人數持續增加,且來源國集中度甚高,加以本國照顧員約3成未就業,不利長照體系人力之建立,允應研謀改善
  • 貳、勞保、新舊制勞退基金綜合部分

    • 一三、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長期績效表現偏弱,且國外投資比率逐年提升,然淨兌換損益波動頗鉅,允宜強化因應國際金融情勢調整資產配置之能力
    • 一四、為分散基金風險,勞動基金運用局允宜審視對各委託經營機構之委託代操基金比率上限規範,俾改善集中度甚高之現況
  • 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一五、專業服務費項下列有委任律師處理國外投資訴訟案,允宜審酌訴訟進度及以前年度執行情形,核實編列預算
    • 一六、勞保之現行費率與精算最適費率差距甚大,致產生9兆5,487億元之龐大未來政府應付給付責任,允應持續溝通推動勞保年金改革,以利年金制度永續發展
    • 一七、直轄市政府積欠勞保(含就保)保費尚未全數償還,允應注意是否依還款計畫清償,並積極追討欠費
  • 肆、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 一八、為舊制勞退基金之投資風險與報酬之衡平,允宜視市場風險及報酬變動情形迅速調整,並審慎靈活配置委外契約類型,以提升資產運用績效
  • 伍、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 一九、近年來新制勞退基金另類投資之報酬率下滑,允宜審慎評估投資標的之資產配置,以創造穩健之投資績效
  • 陸、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二0、為因應修法後墊償範圍擴大導致之墊償金額增加,允應加強催收成效,以健全基金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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