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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四、近年從價課徵之營業稅、關稅、貨物稅等稅收增加,部分原因係受物價上漲所致,且業者可轉嫁予消費者,而所得稅係按名目所得課徵,在納稅者實質所得成長有限下,恐加重其負擔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總體經濟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稅課收入2兆7,740億元,較113年度預算增加4,600億元(增幅19.88%)。近年稅課收入實徵數屢有大幅超逾預算數之情事,其中不乏物價上漲所致,尤以從價課稅之營業稅、關稅、貨物稅等,該等稅收大多以價格為課稅基礎,且可由業者轉嫁予消費者,故在物價上漲時稅收會隨之增加,惟對納稅消費者而言,在實質所得成長有限甚或減少下,形同加深其財務負擔。茲說明如下:

(一)近3年所得稅、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等稅收實徵數均有逾預算數之情事

經彙整近3年(110至112年度,以下同)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大幅超逾預算數之各稅目貢獻概況(詳表1),除證交稅因股市交易熱絡稅收大幅超逾預期外,所得稅、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111年度除外)等稅收實徵數均有高於預算數情況,而該等稅收實徵數之增加不乏有經濟成長、名目薪資及物價上漲等因素所致。

表1 110至112年度中央政府各稅目收入之預決算數差異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稅目別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實徵數高於預算數金額

預算數

決算數

實徵數高於預算數金額

預算數

決算數

實徵數高於預算數金額

關稅

1,208

1,333

125

1,335

1,425

90

1,362

1,525

163

所得稅

9,749

10,798

1,049

11,082

14,643

3,561

14,360

15,955

1,595

遺贈稅

135

183

48

135

200

65

136

213

77

貨物稅

1,606

1,621

15

1,652

1,382

-270

1,402

1,478

76

證交稅

1,200

2,754

1,554

1,768

1,756

-12

1,551

1,973

422

期交稅

51

105

54

78

100

22

73

81

8

菸酒稅

331

325

-6

340

349

9

340

337

-3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25

36

11

26

39

13

27

55

28

營業稅

2,479

2,883

404

2,620

3,146

526

2,698

3,265

567

合 計

16,785

20,038

3,253

19,037

23,040

4,003

21,949

24,883

2,934

說 明:表列預算數均為法定預算數、決算數均為審定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財政部財政統計資料庫。

(二)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等稅收因多係以價格為課稅基礎,爰當物價上漲時,該等從價課稅之稅收將會隨之增加

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等稅收多係以價格為課稅基礎,其相關規定分述如下:

1.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及第32條第2項規定,目前一般營業稅率訂為5%,且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均內含營業稅。

2.關稅:依關稅法第2條及第3條第1項規定,關稅係指對國外進口貨物所課徵之進口稅,其徵收及進出口貨物稅則之分類,除關稅法另有規定者外,依海關進口稅則之規定;復依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之規定,關稅依該稅則由海關從價或從量徵收。另財政部關務署官網之資訊載示,一般進口貨物大多以從價課徵關稅,並按其完稅價格及稅率計算之。

3.貨物稅:依貨物稅條例第1條及第13條規定,不論在國內產製或自國外進口之特定貨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徵收貨物稅;應稅貨物之完稅價格應包括該貨物之包裝從物價格,銷售價格內含貨物稅。該條例第2章並規範應稅貨物、稅率及稅額,準此,貨物稅之課徵係以貨物稅條例所列舉之特定貨物為限,且依貨品種類分別訂定不同稅率,並多數採從價課稅。

依上開相關規定,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因多採從價課稅,其貨物之銷售價格係以完稅價格再外加各該貨物所對應稅率計算之稅款,故當物價上漲時完稅價格隨之調漲,在稅率不變下所徵收之稅款亦會增加,且均屬間接稅,業者較容易將稅捐轉嫁由消費者負擔。

(三)近3年我國CPI累計成長達5.51%,前開從價課徵之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除貨物稅因政府為平抑物價實施汽、柴油貨物稅調降政策而減少外,餘稅收成長逾1成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以下簡稱CPI),108至112年度間CPI年增率僅109年度受COVID-19疫情影響,油料費及燃氣、娛樂服務等價格走跌,致CPI年增率下跌0.23%外,餘各年度均為上漲,尤以111及112年度連續2年漲幅超過2%,108至112年度CPI累計成長7.33%、近3年度則累計成長5.51%(詳表2)。因經濟成長及物價上漲,帶動從價課徵之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稅收增加,嗣行政院為避免國際進口大宗商品及原物料價格波動影響國內民生經濟,自110年12月啟動第1波稅負減徵措施,包含:調降汽柴油、水泥(卜特蘭一型)貨物稅;免徵進口黃豆、小麥、玉米營業稅;免徵小麥進口關稅;奶油、烘焙用奶粉、冷凍牛肉關稅稅率減半等,經陸續滾動延長實施期限迄今,第12波減徵關鍵原物料稅負措施實施期間將延至113年9月底止。110年12月起至112年底止實施稅負減徵措施期間,從價課徵之稅收除因汽、柴油貨物稅調降抵消部分因經濟成長及物價上漲增加之貨物稅增幅而使近3年貨物稅實徵數為負成長外,營業稅及關稅實徵數均隨物價上漲及產銷活動平穩致增幅逾1成。

表2 108至112年度我國經濟成長率、CPI年增率、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之實徵數概況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經濟成長率

CPI指數

CPI年增率

營業稅實徵數

關稅實徵數

貨物稅實徵數

108

3.06

98.30

0.55

4,209.08

1,230.42

1,768.78

109

3.39

98.07

-0.23

4,372.12

1,213.90

1,702.24

110

6.62

100.00

1.97

4,993.58

1,332.70

1,800.93

111

2.59

102.95

2.95

5,443.66

1,425.47

1,535.23

112

1.28

105.51

2.49

5,723.42

1,525.07

1,642.55

108至112累計成長率

18.04

-

7.33

35.98

23.95

-7.14

110至112累計成長率

10.78

-

5.51

14.62

14.43

-8.79

說 明:1.表列營業稅、關稅及貨物稅均為全國實徵數。

2.表列CPI指數係以110年為基期計算;累計經濟成長率係以該期間內實質GDP差額計算成長幅度。

3.CPI累計成長率=【(112年CPI指數/起算年度CPI指數)-1】*100%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財政部財政統計資料庫(113年8月21日查詢)。

(四)綜所稅係按名目所得課稅,雖所得稅法訂有隨物價調整免稅額之機制,惟仍有時間落差,致納稅者在受CPI增加影響實質薪資下降下,實質稅負卻增加

依所得稅法第13條及第5條第1項、第4項規定,綜所稅係就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綜合所得淨額計徵之,該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以千元為單位調整,而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至上年度10月底為止12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財政部需於每年度開始前據以計算並公告綜所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準此,近年該部因CPI累計上漲幅度達法定標準3%以上,而分別於110年底及112年底調高並公布111年度、113年度綜所稅之免稅額、扣除額(詳表3)及課稅級距,且各於112年及114年5月報稅時適用。

按綜所稅係就個人綜合所得淨額計徵,且近年薪資所得占比均逾7成,若以108至112年度受薪階級之每月總薪資觀之,名目薪資雖逐年調增,近3年累計增幅4.09%,惟若納入物價上漲因素,則實質薪資反呈負成長1.35%(詳表4),然同期間綜所稅實徵數成長42.42%,其中不乏綜所稅係以名目薪資為課徵基礎之貢獻。111及112年度CPI年增率分別為2.95%及2.49%,惟111及112年度個人綜所稅之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仍均以105年11月至110年10月之CPI漲幅3.34%為調整基礎,且於隔年5月報稅時適用,頗有時間落差,造成納稅人在名目薪資漲幅低於物價上漲率致實質薪資下滑時,所負擔之稅負卻不減反增,恐加重納稅者財務負擔。

表3 107至113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元

項 目

類 別

107-110年度

111-112年度

113年度

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扶養親屬(每人)

88,000

92,000

97,000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

132,000

138,000

145,500

受扶養70歲以上直系尊親屬(每人)

132,000

138,000

145,500

標準扣除額

單身

120,000

124,000

131,000

夫妻合併申報

240,000

248,000

262,000

特別扣除額

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

200,000

207,000

218,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200,000

207,000

218,000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

25,000

25,000

25,000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

270,000

270,000

270,000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

120,000

120,000

120,000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

120,000

120,000

120,000

財產交易損失

核實

核實

核實

說 明:表列年度為所得收入年度,於隔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爰表列113年度之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均於114年5月報稅時適用。

資料來源:彙整自財政部官網公開資訊。

表4 108至112年度我國CPI年增率、受僱員工每月總薪資及綜所稅之實徵數概況

年度

CPI年增率(%)

受僱員工每月總薪資(新臺幣元)

綜所稅

名目薪資

名目薪資成長率(%)

實質薪資

實質薪資成長率(%)

實徵數

(新臺幣億元)

年增率(%)

108

0.55

53,551

2.06

54,477

1.50

5,009.03

-1.62

109

-0.23

54,278

1.36

55,346

1.60

5,046.55

0.75

110

1.97

56,127

3.41

56,127

1.41

5,301.89

5.06

111

2.95

58,042

3.41

56,379

0.45

6,551.20

23.56

112

2.49

58,420

0.65

55,369

-1.79

7,551.04

15.26

108至112累計成長率

7.33

9.09

1.64

50.75

110至112累計成長率

5.51

4.09

-1.35

42.42

說 明:表列綜所稅為全國實徵數。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財政部財政統計資料庫(113年8月21日查詢)。

綜上,近3年我國稅課收入實徵數大幅超逾預期,其中不乏因從價課徵之營業稅、關稅、貨物稅等稅收隨物價上漲而增加,且業者可轉嫁予消費者,而所得稅係按名目所得課徵,雖所得稅法訂有隨物價調整免稅額之機制,惟仍有時間落差,致納稅者在受CPI增加影響實質薪資下降時,所負擔之稅負卻不減反增,允宜適時檢討相關調整機制,俾減輕納稅者負擔。

(分機:8657 石桂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