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動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及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勞動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及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日期:113年11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編號:113208
  • 壹、就業安定基金

    • 一、112年度性別預算執行情形尚有精進空間,允宜落實監督及管考,以期提高性別預算之成效
    • 二、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允宜落實監督補助款運用成效,協助排除就業困難,創造友善職場,俾利提升我國勞動力
    • 三、近年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執行差異頗鉅,宜本量入為出原則,審慎規劃與執行年度預算,俾避免發生過度運用預算執行彈性情形
    • 四、主辦2025亞洲技能競賽,允宜依預算法規定並本於撙節原則編列預算,且於網站公布完整計畫,俾利全民參與及監督
    • 五、近年辦理多項促進青年就業措施,已略有成效,允宜加強青年與重點產業人才需求鏈結,落實就業輔導與追蹤,俾利提升國家競爭力
    • 六、「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媒合成功就業人數未符預期,未來接續方案允宜針對勞雇雙方需求研議有效措施,以期改善我國缺工問題
    • 七、114年度預計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將達23處,允宜落實監督與管考,俾利據點功能得以發揮
    • 八、照顧服務員訓練等措施之執行情形不如預期,允宜研謀改善,俾利國人充分就業並增裕我國長照資源
    • 九、為發展國家重點產業,允宜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完成未來欠缺人才職類所需職能基準之訂定,俾利產業發展及關鍵人才培育
    • 一0、我國累計失聯移工人數逐年攀升,允宜定期檢視相關規範及執行成效,俾供未來引進移工政策之參考,以維社會安全
    • 一一、配合相關法令修正逐步擴大勞工權益基金之訴訟扶助範圍,允宜積極提供權益受損勞工必要法律扶助,並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 貳、勞保、新舊制勞退基金綜合部分

    • 一二、新、舊制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之國外投資比重高於國內投資,允宜強化國際情勢預估能力,機動調整投資策略及資金配置,並加強風險管控
  • 參、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 一三、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開始施行迄今,部分業務推動未符預期,允宜確實檢討改善,俾使職業災害保障制度更臻完善
    • 一四、職業災害保護機制應可涵蓋不同性別及所有年齡層,允宜落實執行,提供高齡者完善職業災害之預防及重建機制,以維職場安全
    • 一五、截至114年度中央政府撥補勞保基金累計數將達3,870億元,允宜檢討財務收支失衡原因,謀求改進,俾利勞保基金永續穩定經營,確實保障勞工退休生活
    • 一六、勞保、災保、就保保險費暨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之逾期案件欠費金額尚有8億餘元,允宜妥謀善策,精進清理作業,俾維護基金權利
    • 一七、截至113年7月底止,勞工保險費之累計欠費達66億餘元,允宜積極清理並強化收費機制,以維基金權利
  • 肆、新制勞退基金

    • 一八、近年來新制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率已逐漸提升,允宜賡續多元宣導,以利勞工及早為老年經濟生活做準備
  • 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 一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5條修正草案,將擴大積欠工資墊償範圍,並追溯適用部分期間,未來將增加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財務負擔,允宜研謀提高追償成效,以維基金權利
  • 陸、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中心及重建中心

    • 二0、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依災保法成立已逾2年,允宜積極辦理法所定相關業務,並視實際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
    • 二一、依據災保法第64條所定,爰自112年度起籌設「重建之家」,惟服務項目及開幕時間屢有調整,允宜儘速完成定位及籌備事宜,俾達法定設立目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