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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一三、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逐年增加,惟配置情形未能於預算書妥適揭露,且部分執行結果欠缺攸關績效衡量指標,難以呈現支出對性別平等改善之具體成效

行政院自98年起推動「性別影響評估計畫預算」,俟103年由主計總處提出「修正性別預算作業試辦計畫」,並自108年起正式實施性別預算編列作業,故行政院暨所屬各部會自編列109年度預算起,需依「性別預算作業原則及注意事項」同步編列性別預算。經查:

(一)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逐年增加,主要係配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之推動

我國中央政府性別預算係由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擬編次年度概算時,同步編列性別預算,並依各年度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填具「性別預算編列情形表」,提報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審查,於9月15日前完成行政院性別預算系統之填報作業;俟預算案經審議過後,由行政院性平會彙編「行政院及各部會性別預算編列情形整體說明」並上網公布。

中央各主管機關110至113年度公務預算編列之性別預算由460.42億元增加至921.67億元,非營業基金由593.8億元增加至958.92億元,呈逐年成長趨勢,而營業基金則由8.71億元,逐年減少至6.56億元(詳表1)。

表1 110至113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性別預算彙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公務預算

46,042,227

67,150,670

82,016,392

92,166,686

營業基金

871,819

864,348

676,442

656,211

非營業基金

59,380,093

66,658,501

72,839,412

95,891,930

說 明:113年度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為預算案編列數,餘為法定預算數。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各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說明。

相關部會編列情形如下:

1.公務預算:110至113年度各部會公務預算性別預算以教育部主管編列數最高,介於354.42億元至645.00億元,衛福部主管61.99億元至176.12億元次之(詳表2)。

表2 110至113年度行政院各主管部會性別預算彙計表-公務預算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部會

110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1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2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3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公務預算合計

46,042,227

100.00

67,150,670

100.00

82,016,392

100.00

92,166,686

100.00

教育部主管

35,442,461

76.98

45,551,939

67.84

60,161,009

73.35

64,500,682

69.98

衛福部主管

6,198,888

13.46

12,328,580

18.36

14,357,089

17.51

17,612,176

19.11

勞動部主管

5,410

0.01

5,153,696

7.67

3,407,515

4.15

3,895,948

4.2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1,716,901

3.73

1,647,700

2.45

1,554,476

1.90

1,569,151

1.70

交通部主管

1,456,166

3.16

1,345,590

2.00

1,056,851

1.29

2,070,328

2.25

其餘部會

1,222,401

2.66

1,123,165

1.68

1,479,452

1.80

2,518,401

2.73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各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法定預算數)說明。

就預算編列內容分析,公務預算性別預算配置於「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相關措施所需經費,如「2歲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與照顧」、「未滿2歲嬰幼兒照顧」之建置準公共托育機制、「友善生養的健康措施」之孕婦產前檢查及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及「友善職場的育兒措施」之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投保薪資補助等(詳表3)占公務預算合計約9成(詳表4),前揭經費由110年度410.30億元成長至113年度843.46億元(詳表3),迄114年度預算案持續增加至888.18億元。

表3 110至113年度教育部及衛福部主管「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性別預算彙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部會

110年度性別預算

111年度性別預算

112年度性別預算

113年度性別預算

預計用途

教育部主管

34,940,000

45,056,420

59,677,000

63,958,000

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與照顧。

衛福部主管

5,691,994

7,071,663

9,682,535

12,946,917

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

398,303

1,390,802

984,100

1,029,705

補助孕婦產前檢查。

0

2,979,290

2,725,880

2,633,216

試管嬰兒補助。

6,090,297

11,441,755

13,392,515

16,609,838

衛福部主管小計

勞動部主管

0

4,788,673

3,362,328

3,778,224

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投保薪資補助。

合計

41,030,297

61,286,848

76,431,843

84,346,062

 

說 明:本表所列係超過3億元之項目。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部會提供資料。

表4 教育部、衛福部及勞動部主管「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相關性別預算公務預算性別預算之比率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性別預算

111年度性別預算

112年度性別預算

113年度性別預算

A教育部、衛福部及勞動部主管合計

41,030,297

61,286,848

76,431,843

84,346,062

B公務預算合計

46,042,227

67,150,450

82,016,392

92,166,686

A/B(%)

89.11

91.27

93.19

91.51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部會提供資料。

2.營業基金:各營業基金110年度性別預算8.71億元,迄113年度減少至6.56億元(詳表5),各年度以交通部主管4.81億元(占當年度性別預算比率71.15%)至8.19億元(占比93.92%)最高,經濟部主管0.3億元(占比3.81%)至1.85億元(占比27.39%)次之,主要係辦理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以及辦公廳舍、營業場所及場廠建設修汰性別友善及安全設施設備,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10至113年度間分別編列7.04億元、6.41億元、3.81億元及3.56億元,執行「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及「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等,並將友善性與安全性納入相關設施設備。

表5 110至113年度行政院各主管部會性別預算彙計表-營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部會

110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1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2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3年度性別預算案

占比

營業基金

871,819

100.00

864,348

100.00

676,442

100.00

656,211

100.00

交通部主管

818,800

93.92

822,429

95.01

481,261

71.15

612,719

93.37

經濟部主管

43,848

5.03

31,963

3.81

185,302

27.39

28,828

4.39

其餘部會主管

9,171

1.05

9,956

1.18

9,879

1.46

14,664

2.24

說 明:113年度性別預算較112年度減少,主要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工程進度落後,113年度未編列預算,致性別友善相關設施經費減少等;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性別、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性別預算數減少所致。。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各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說明。

3.非營業基金:110至113年度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數以衛福部主管最高,介於522.91億元(占當年度性別預算比率88.07%)至870.34億元(占比90.76%),其次為勞動部主管,介於34.14億元至48.26億元(詳表6)。

表6 110至113年度行政院各主管部會性別預算彙計表-非營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部會

110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1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2年度性別預算

占比

113年度性別預算案

占比

非營業基金

59,380,093

100.00

66,658,501

100.00

72,839,412

100.00

95,891,930

100.00

衛福部主管

52,291,670

88.06

59,768,011

89.66

64,281,468

88.25

87,033,884

90.76

勞動部主管

3,413,922

5.75

3,751,073

5.63

4,502,457

6.18

4,826,958

5.03

其餘部會主管

3,674,501

6.19

3,139,417

4.71

4,055,487

5.57

4,031,088

4.21

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平會各年度行政院及所屬各部會性別預算說明。

衛福部主管非營業基金之性別預算主要配置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及「暴力防治三級預防計畫」等所需經費,其中以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編列之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經費、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布建經費為大宗,由110年度491.69億元成長至113年度828.18億元(詳表7),各年度皆逾各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合計之8成(詳表8),迄114年度預算案增加至879.04億元。

表7 110至113年度衛福部主管主要性別預算彙計表-非營業基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管

部會

110年度性別預算

111年度性別預算

112年度性別預算

113年度性別預算

預計用途

衛福部

49,168,672

55,988,912

60,369,567

82,818,208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配套。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部會提供資料。

表8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配套性別預算占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之比率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性別預算

111年度性別預算

112年度性別預算

113年度性別預算

A「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配套性別預算

49,169,834

55,988,912

60,369,567

82,818,208

B非營業基金性別預算合計

59,380,093

66,658,501

72,839,412

95,891,930

A/B(%)

82.81

83.99

82.88

86.37

說 明:113年度性別預算為預算案編列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各部會提供資料。

(二)我國各機關性別預算編列情形未能妥適編列對應預算之配置,難以呈現政府部門為促進性別平等所配置之資源概況

依OECD2023年性別預算報告統計,迄2022年已有23個成員國運用性別預算,已達38個OECD成員國之6成,而其中17個國家,將性別預算訊息納入年度預算揭露;按性別預算表達方式分析,以將性別預算之編製納入預算總體敘述計國家最多,計有9個,另有採(或兼採)附件、附錄、性別預算陳述或單獨預算報表等方式揭露。復參酌聯合國2010年第47屆會議發布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條之下承擔核心義務之第28號一般性建議揭示,性別平等政策必須以行動及成果為導向,並應制定指標、基準及時間表,且性別政策須與預算程序連結,確保政策得到充分資金,且應建立機制,蒐集依性別分列之相關數據,以進行有效監測及持續評價,據以對現有措施進行修改或補充等。

惟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書表並未妥適或以附冊方式表達性別預算編列情形,且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之性別預算主要配置於「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相關配套所需經費,然預算書並未揭露目標受益者之性別等相關資訊,難以窺得政府為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所配置之預算資源與分布情形。

(三)部分性別預算欠缺攸關績效衡量指標,不利追蹤相關支出對於性別平等議題產生之具體成效

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行政院於106年起全力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106至115年),運用整合服務模式,提升照顧連續性,以滿足多元族群需求,並減輕女性照顧者壓力;另鑒於少子女化趨勢嚴重,並參考先進國家因應對策,行政院自107年起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至113年),納入性別平等(平衡就業與家庭)、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等政策理念,以改善婦女難兼顧家庭與就業,影響生育意願及勞動參與率等困境。是以,相關主管機關將前揭計畫部分措施經費列入性別預算範圍,然「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並未依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之規定,於中長程個案計畫內容載明所涉及性別影響層面之性別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標值等資料。

另查閱各部會編製「112年度性別預算執行情形表」,部分計畫或業務項目執行成果僅列達成率或完成數量,或未列有實際達成值等情形,且欠缺改善性別平等之攸關績效衡量指標,致未能揭露相關支出對於性別產生之影響與性別落差縮減情形,甚難具體呈現性別預算執行成效;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與照顧經費,預算596.77億元全數執行,其預期成果為整體2歲至6歲(未滿)幼兒之入園率至112年達70%;衛福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決算數81.11億元、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辦理長期照護經費決算數679.02億元等,皆未敘明實際產出之具體量化成果,甚難呈現該等支出對於性別平等議題之實質助益。

再參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3次(2018年7月20日)及4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2022年12月1日)略以,性別平等計畫之實施缺乏透明且有效監督,未有整體性國家策略和多年期計畫來推動性別平等,建議應規劃明確指標並蒐集統計數據。

綜上,聯合國業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一般性建議中揭示,政府性別政策須與預算程序連結,並蒐集性別分類之相關資料,以利外部監督與評估持續進行,據以對現有措施進行修改或補充等,另尚需強化關鍵績效衡量指標,俾利追蹤性別預算執行成果,供作策進相關配套措施與資源配置調整之參據。

(分機:1930芮家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