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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六、職業災害對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允宜因應勞工年齡結構變化調整勞動檢查重點與方式,強化職業安全減災措施效能,落實職業災害風險分級管理,俾達綜效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行政院114年度施政方針中揭櫫:「建構安全衛生工作環境,提升高風險廠場監督檢查效能;策進職場防災法制,完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服務體系」,職業災害往往對個人、家庭及社會帶來嚴重衝擊,且我國將於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應落實減災策略,並因應工作人口年齡結構改變,調整不同年齡層安全措施,確保勞工職業安全。經查:

(一)職業災害對勞工帶來身心傷害,亦造成經濟損失,112年度我國職業災害經濟損失達367億餘元,為近5年度之最高

1.我國112年度重大職業災害案件有286件及死亡人數300人(詳表1),雖均較111年度少,惟輕傷人數達113人,為近10年(103至112年度)新高。

表1 103-112年度我國重大職業災害統計表 單位:件;人

年別

件數

人數

合計

死亡

重傷

輕傷

103

348

388

346

14

28

104

343

392

342

27

19

105

322

371

321

12

38

106

312

365

314

8

43

107

289

342

285

22

37

108

312

357

316

23

18

109

310

365

313

11

41

110

287

316

278

20

18

111

315

359

320

11

28

112

286

429

300

16

113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安署提供(提供日期:113年6月7日)。

2.按行業別進一步分析(詳表2),死亡人數中以營建業人數為最多,112年度營建業死亡人數151人,死亡千人率0.1766,高於整體死亡千人率0.0271,死亡人數次高者為製造業,製造業於111年度及112年度死亡人數分別較上年度增加14人及4人。

表2 103-112年度我國重大職業害災-按業別統計表

年別

全體合計數

營建工程業

製造業

僱工人數

(千人)

死亡

人數(人)

死亡

千人率

僱工人數

(千人)

死亡

人數(人)

死亡

千人率

僱工人數

(千人)

死亡

人數(人)

死亡

千人率

103

9,920

346

0.0349

685

168

0.2453

3,169

90

0.0284

104

10,747

342

0.0318

840

156

0.1857

2,919

91

0.0312

105

11,267

321

0.0285

899

147

0.1635

3,028

96

0.0317

106

11,352

314

0.0277

901

142

0.1576

3,045

88

0.0289

107

10,988

285

0.0259

844

124

0.1469

2,961

79

0.0267

108

11,052

316

0.0286

847

168

0.1983

2,969

75

0.0253

109

11,080

313

0.0282

860

145

0.1686

2,938

87

0.0296

110

11,041

278

0.0252

855

137

0.1602

2,936

60

0.0204

111

10,981

320

0.0291

850

156

0.1835

2,919

74

0.0254

112

11,077

300

0.0271

855

151

0.1766

2,910

78

0.0268

說 明:營建業與製造業為主要行業別,合計數尚包括其他行業別。

資料來源:摘自勞動部職安署之112年度勞動檢查統計年報「表7-2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行業工作場所重大職業災害死亡千人率」。

3.勞動部參考1931年由H.W.Heinrich所提出之災害事故成本理論,逐年統計職業災害所帶來之經濟損失,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資料為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之統計基礎;112年度因為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較以前年度增加,直接經濟損失達76.16億元、間接經濟損失為304.63億元,經濟損失合計數3,807.55億元,為近5年度(108至112年度)以來之最高(詳表3)。

表3 108-112年度我國職業災害經濟損失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年度

直接損失

間接損失

經濟損失合計數

傷病

給付

失能

給付

死亡給付

醫療給付

小計

108

2,043.25

788.76

679.92

3,407.46

6,919.39

27,677.56

34,596.95

109

2,195.08

884.69

739.59

3,532.99

7,352.35

29,409.40

36,761.75

110

2,189.86

822.98

720.37

3,478.79

7,212.00

28,848.00

36,060.00

111

2,439.83

714.54

680.37

2,849.02

6,683.76

26,735.04

33,418.80

112

2,983.09

777.28

874.65

2,980.67

7,615.71

30,462.84

38,078.55

說 明:依111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投保薪資及各項給付水準均有提升。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安署。

(二)勞動部為降低職業災害對勞工影響,逐年推動減災策略,107至111年度雖有減災成果,惟均未達策略目標值

勞動部為降低職業災害對勞工影響,逐年推動減災策略,惟執行率均未達目標(詳表4),茲說明如次:

1.「全國職場減災精進策略(107年至109年)」:勞動部訂定3年內(107年至109年)將勞工保險職業災害千人率(下稱職災千人率)較103年至105年之平均值3.199下降30%之挑戰目標值2.239;實際執行情形,109年度職災千人率已降至2.549 ,3年職災千人率降幅20.3%,雖已具減災實質效果,惟未達目標值30%。

2.營造業減災加強年(110年度):勞動部將風險最高之「營造業」列為優先減災業別,並訂定「110年提升營造業監督檢查量能計畫」,要求提升監督檢查量能,對違規業者積極裁處,目標值為死亡人數較109年度減少22人;該年度營造業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雖降至137人,惟僅較109年減少8人,未達目標值。

3.111年職場安全衛生減災重點策略:主要朝透過跨域治理加強企業源頭防災責任、強化高風險作業管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效能、建構健康保護及職災服務體系等方向進行,並以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較110年降低10%為目標;執行結果,111年度死亡人數為320人,較110年死亡人數278人,增加42人(增幅15.1%),未達目標。

表4 107-111年度各項職業安全減災措施一覽表

項目

目標值

實際值

107-109年度

全國職場減災精進策略

勞工保險職災千人率較103-105年之平均值3.199 下降30%之挑戰目標值2.239。

109年度職災千人率已降至2.549 ,3年職災千人率降幅20.3%。

110年營造業減災加強年

營造業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由109年之145人降至123人以下(22人)。

死亡人數137人,較109年減少8人。

111年職場安全衛生減災重點策略

死亡人數較110年降低10%。

死亡人數較110年增加15.1%

資料來源:勞動部。

(三)「職場安全健康提升策略(112年至113年)」為2年計畫,惟截至112年度死亡人數已超逾目標值

1.勞動部職業安全署於111年12月29日訂定「職場安全健康提升策略(112年至113年)」,其實施策略包括:善用跨域治理強化源頭管理、強化高職災與高風險作業管理機制、加強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效能、提升勞工健康保護能量、完善職災勞工服務體系及擴大防災宣導輔導量能等方向進行。

2.主要目標有降低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等4項(詳表5),其目標值為預計2年內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較前2年(110年及111年)平均降低10%(即269人),截至112年底實際執行情形,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共計300人,已高於所訂2年度目標值269人。

表5 「職場安全健康提升策略(112-113年)」執行情形統計表

項目

預期目標

實際執行情形

112-113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截至6月底止

降低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

2年內較前2年(110年及111年)平均降低10%(即269人)

死亡人數300人

死亡人數117人

提升高風險產業之從業勞工安全照護率

2年內提升至90%

80.30%

85.12%

提升職業性癌症高風險勞工接受健康服務照護率

2年內提升至85%

70.35%

75.62%

擴大職災勞工傷病診治及職能復健服務人數

2年內提高5%

30,810人次

(提高15%)

47,697人次

說 明:勞工健康照護率=受健康服務之勞工人數÷全國適用職安法之勞工人數)。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安署。

(四)112年底推動「2030年臺灣職災減半推動策略」,以深化部會合作,監督檢查、公私協力、安全文化及法規制度等策略,提高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機制

1.勞動部於2023年11月28日訂定「2030年臺灣職災減半推動策略」,以零災害願景為核心主軸,就「持續減災」、「促進健康」及「文化扎根」三面向擴展投入資源,為期7年(2024年至2030年),期於2030年前達成績效目標:(一)工作場所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由2022年320人降至160人以下(即減少50%)。(二)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千人率由2022年2.269降至2以下。(三)職業健康高關注作業勞工健康服務涵蓋率由2022年50%提升至80%以上。(四)高風險產業安全文化覆蓋率達80%以上。

2.為達成2030年職安衛績效目標,以深化「部會合作」出發,透過加強「監督檢查」、善用「公私協力」、厚植「安全文化」及健全「法規制度」策略,結合各界資源,期發揮最大減災效能,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依據勞動部113年5月20日說明略以,已邀集相關單位就2024年至2025年之細部執行計畫進行討論,並由各單位依計畫展開執行,將持續檢討精進減災策略及推動績效。

(五)勞動部於111年度修訂「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及並照顧勞工安全

勞工身體狀況隨著年齡增長而改變,進而影響健康與工作安全,包括慢性疾病發生以及發生職業傷害之作業安全疑慮, 面對高齡化社會,我國自109年12月4日起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鼓勵高齡者投入就業市場,並了解高齡勞工職業安全,勞動部彙整國際上相關職業安全案例,諸如110年12月20日澳洲1名73歲勞工維修機器時不慎被機器捲入死亡,111年2月12日日本新瀉食品工廠發生火災,釀成5人死亡,1人受傷,其中有4名死者為65歲以上之高齡工作者,似與其反應能力下降造成緊急應變不及所致,勞動部於111年4月8日修訂「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內容包含危害辨識及評估、預防及改善措施、成效評估等,供事業單位強化相關安全與健康之設備及管理措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安全。

(六)因應勞工年齡結構變化,允宜檢討調整勞動檢查重點與方式,強化職業安全減災措施效能,落實職業災害風險分級管理

1.近年來重大職災案件以112年9月22日「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明揚公司)火災爆炸案為例,造成該公司員工及消防人員共10人死亡、4人重傷及107人受傷之重大事件,社會付出龐鉅代價。按勞動部說明,其自107年迄今對該公司執行安全衛生檢查計18場次,違反法條9項次,罰鍰3件(罰鍰金額合計20萬元整),勞動條件檢查計 8 場次,違反法條3項次,罰鍰3件(罰鍰金額合計30萬元整),惟前揭檢查機制及減災策略尚未能有效遏止重大職業災害之發生。

2.我國近年來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未有明顯降低趨勢,據勞動部分析災害特性,重大職業災害以傳統產業及小型事業單位為大宗、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仍居高不下,營造業缺乏自主管理、小型修建及修繕工程管理不易、營造業人才嚴重斷層、火災爆炸發生率下降但嚴重度高,以及產業導入自動化技術致衍生新形態危害風險等;我國將邁向超高齡社會,允宜應確實檢討以前年度減災策略未達目標值緣由,並因應勞工年齡結構變化調整勞動檢查重點與方式,強化職業安全減災措施效能,落實職業災害風險分級管理。

綜上,職業災害對勞工帶來身心傷害,亦造成經濟損失,112年度我國職業災害經濟損失達367億餘元,為近5年度之最高,社會付出龐鉅代價,勞動部自107迄今推動多項減災策略,雖有減災成果,惟均未達策略目標值,且我國將於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允宜因應勞工年齡結構變化調整勞動檢查重點與方式,強化職業安全減災措施效能,落實職業災害風險分級管理,並加強相關教育與推廣,以確保勞工職業安全。

(分機:1915 楊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