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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六六、國軍各項營舍整建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宜妥作中長程資金運用規劃,並明確劃分公務與基金預算之編列原則及範圍,俾利以基金預算支應老舊營舍整建,提升官士兵生活品質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國防部主管預算除「國防部(本部)」及「國防部所屬」2個單位預算外,尚包括「國軍生產及服務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下稱營改基金)3個附屬單位預算,設置目的概以支援國防施政推動、強化官兵照護為主要目標,近年(103至114年度)預算編列數額介於385億元至803億元之間(詳表1)。其中營改基金近年來陸續提出多項重大國軍營舍及軍事工程案,未來資金需求亦頗為龐鉅,國防部允應明確劃分該基金與公務預算之編列原則及範圍,並妥作中長期資金規劃及運用,以提升國防資源整體運用效能,茲說明如下:

(一)自101年度起,國防部檢討將軍事工程及設施納入營改基金辦理,致其業務範圍擴大,惟近年該基金主要業務計畫執行情形欠佳,各年度保留經費及比率均偏高

國防部自101年度起,將部分原編列單位預算之軍事工程及設施整建工程,改納編附屬單位預算,致營改基金業務範圍日益擴大;101至114年度該基金主要業務計畫可用預算數概呈先減後增趨勢,由101年之122億688萬1千元減少至104年之57億9,520萬元後,再增至114年之391億7,167萬5千元(詳表2),如與前揭數額最低之104年度相較,計增加333億7,647萬5千元(增幅高達575.93%),顯示近年國軍各項營舍及設施整建計畫所需經費頗為龐鉅。

考量前項資本建設計畫多為辦理投資金額重大且興建期程長之軍事工程及設施,除應審慎規劃辦理期程,並配合政府政策、工程進度、實際執行能力及財務狀況,核實編列年度預算外,亦應兼顧政府財政負擔能力,妥為安排各項工程辦理之優先順序,以避免同時進入施工高峰,致經費需求加劇,排擠營改基金其他重要施政所需。惟由表2所示,101至112年度營改基金主要業務計畫決算之保留金額,由101年度之49億7,573萬7千元,降至103年度之17億3,113萬2千元後,再逐漸上升至111年度之55億1,858萬6千元,112年度雖略降至35億3,041萬5千元,然其中除103年度外,其餘各年度保留金額均逾20億元;另檢視該期間營改基金各業務計畫預算之保留比率介於9.41%至41.12%之間,且其中除103年度、112年度外,各年度保留比率均逾2成以上,恐影響計畫推展。

(二)112年度營改基金辦理國防部或其所屬軍事工程與設施整建計畫總經費477.97億元,資金需求龐鉅,惟外界對於該基金財源籌措之適足性迭有疑慮,且部分計畫執行情形亦未臻理想

依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國防部為加速全面推動國軍基層單位營舍整建,遵106年1月18日軍事會談指導,成立106至112年國軍營區整建規劃專案,統稱為『興安專案』,並經營改基金管理會106年4月18日第32次會議決議,全案工程計有102 案,總經費匡列1,245億3,533萬元,全數納列營改基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之營運項目項下執行;惟…支應興安專案…,恐有入不敷出之風險,為避免基金財務惡化情事發生,經函請國防部研謀妥處。」查國防部於106年6月30日回覆時表示:「為執行興安專案,…。國防部…後續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之新增建案,將檢討其內容移由公務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列支,俾集中基金預算支應老舊營舍整建,提升官士兵生活品質。」

另立法院審議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時,部分委員說明其提案理由曾提及略以:「營改基金用於鉅額不合理預算,恐使該基金快速破產。」由於營改基金設置之目的,主要係加速完成老舊營舍整建工作,改善官兵生活品質,為避免各項軍事工程及設施新(興)建計畫經費過高,而排擠老舊營舍整建工作之預算安排,國防部未來仍應確實依使用需求檢討各軍事工程興建規模之妥適性及經費之合理性,以使預算發揮最大綜效。然由表3所示,112年度營改基金辦理國防部及所屬各機關軍事工程與設施計畫計有10項,總經費仍高達477億9,751萬5千元,辦理期程101至116年度,112年度可支用預算數83億1,417萬4千元,執行數67億8,457萬元,平均執行率81.60%,惟部分計畫執行情形未臻理想,執行率未及6成(如東澳嶺等6處營區設施整建工程112年度預算執行率(以下同)50.39%、列管營區衛生下水道銜接工程4.44%及駐美軍事代表團辦公大樓整建(30.79%),亟待妥慎規劃建置,以提升預算執行效能。

(三)營改基金與公務預算之業務似未能明確劃分,致有同一工程計畫分由該基金與國防部或其所屬編列預算辦理者

依據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7條第2項規定:「非營業特種基金應具備長期穩定財源,以因應施政需要;其業務範圍應與公務預算明確劃分,符合基金設立目的及基金用途者,始得納入基金辦理。」復據11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六)點規定:「特種基金應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依核定之計畫核實編列預算,…。非營業特種基金應設法籌妥長期穩定財源,且預算編列範圍應與公務預算明確劃分,…。」

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國軍營舍及設施整建之支出。二、營區遷移土地購置及整地之支出。…。前項第1款所定國軍營舍及設施整建,不包含主要武器、戰備支援系統與裝備及其研發(製)、測試等具有戰備時效性之工程。」該條第2項條文查係102年8月12日修正增訂,依據上述修正(排除)規定,國防部爰自103年度起,將海軍司令部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及其陸域設施先期規劃計畫等2項一般設施整建工程所需經費,改回由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編列;另「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計畫為一整體性計畫,包括館內設備採購與館舍新建工程,惟目前軍博館新建工程所需工程經費係由營改基金分年編列預算支應(總工程經費46億2,063萬1千元,期程104至114年度),而館內各項設備之規劃設置所需經費(8億3,900萬元),則另由國防部(本部)分年編列軍事投資預算辦理,公務與特種基金預算之編列原則及範圍似未能明確劃分,容與上開規定未盡相合,致有同一工程計畫分由營改基金與國防部或其所屬編列預算辦理者,預算編製作業難稱允妥。

綜上,國防部自101年起將部分重大軍事工程及設施納入營改基金辦理,致其業務範圍不斷擴大;然因該類計畫資金需求龐鉅、興建期程長且多不具有自償性,在政府預算有限情形下,未來對於營改基金推動各項營舍整建工作恐產生資源排擠效應,爰國防部允宜妥為整體財務規劃,加強管控機制,俾利計畫遂行,另應明確劃分公務與基金預算之編列原則與範圍,俾利以基金預算支應老舊營舍整建,加速達成提升官士兵生活品質之目標。

表1 近年(103至114年度)國防部特種基金預算占主管單位預算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項目

年度

國防部

主管預算

生服基金預算

眷改基金預算

營改基金預算

特種基金預算小計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金額

占比

103

297,693

31,555

10.60%

17,023

5.72%

6,644

2.23%

55,222

18.55%

104

311,683

25,941

8.32%

9,294

2.98%

3,345

1.07%

38,580

12.38%

105

319,012

28,064

8.80%

8,908

2.79%

4,625

1.45%

41,597

13.04%

106

316,811

31,871

10.06%

11,491

3.63%

4,415

1.39%

47,777

15.08%

107

322,045

30,349

9.42%

8,224

2.55%

4,981

1.55%

43,554

13.52%

108

339,745

33,229

9.78%

2,950

0.87%

6,946

2.04%

43,125

12.69%

109

349,266

39,421

11.29%

10,014

2.87%

9,315

2.67%

58,750

16.82%

110

360,023

41,891

11.64%

6,296

1.75%

11,794

3.28%

59,981

16.66%

111

366,544

44,791

12.22%

1,790

0.49%

18,587

5.07%

65,168

17.78%

112

403,423

45,572

11.30%

415

0.10%

34,321

8.51%

80,308

19.91%

113

434,481

37,970

8.74%

560

0.13%

32,649

7.51%

71,179

16.38%

114

476,044

40,002

8.40%

467

0.10%

39,301

8.26%

79,770

16.76%

說  明:本表國防部主管預算係指歲出額度,特種基金預算係依「總支出」或「基金用途」列計。本表占比係指占國防部主管預算之比率,另112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3、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

表2 營改基金101年度至114年度主要業務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決算數(執行數)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

預算數

本年度奉准先行辦理數

合計(1)

金額(2)

執行率(2)/(1)

本年度

保留數

賸餘數

101

6,747,031

5,459,850

0

12,206,881

6,686,567

54.78

4,975,737

544,577

102

4,975,737

6,626,470

0

11,602,207

6,099,649

52.57

3,519,913

1,982,645

103

3,519,973

3,948,266

1,230,992

8,699,231

6,619,650

76.09

1,731,132

348,449

104

1,731,132

4,064,068

0

5,795,200

3,269,177

56.41

2,281,814

244,209

105

2,281,814

4,814,869

403,202

7,499,885

4,595,997

61.28

2,806,982

96,906

106

2,806,982

4,683,976

0

7,490,958

4,257,863

56.84

2,878,891

354,203

107

2,878,891

5,617,689

0

8,496,580

3,856,282

45.39

3,493,988

1,146,310

108

3,493,988

7,049,748

0

10,543,736

6,798,392

64.48

3,351,007

394,336

109

3,351,007

8,529,787

0

11,880,794

8,642,902

72.75

3,208,281

29,611

110

3,208,281

12,996,289

560,249

16,764,819

11,539,623

68.83

5,197,709

27,487

111

5,197,709

18,468,089

212,671

23,878,469

18,280,660

76.56

5,518,586

79,223

112

5,518,586

22,937,566

9,080,000

37,536,152

33,943,838

90.43

3,530,415

61,899

113

3,530,415

32,448,261

0

35,978,712

20,379,938

56.64

-

-

114

-

39,171,675

-

39,171,675

-

-

-

-

說  明:本表執行率=(年度決算數/可用預算合計數);執行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停止支用)數。本表不包括一般行政管理計畫。113年度之本期執行數為截至7月底。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提供。

表3 營改基金112年度辦理國防部及所屬各機關軍事工程與設施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原計畫期程)

計畫總經費

112年度預算

可支用

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率

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光復大樹北林園營區

104-116

(104-111)

32,503,905

6,050,308

5,103,706

84.35

資安園區專案計畫

109-115

5,413,256

282,383

272,778

96.60

航特部兩棲偵察營外離島港勤設施新建工程

105-115

(105-108)

1,318,726

54,622

51,787

94.81

左營基地及旗津營區污水下水道接管新建工程

106-113

(106-110)

1,132,740

484,933

401,318

82.76

左營基地及旗津營區生活用水改善工程

110-115

(110-113)

751,295

18,191

18,097

99.48

東澳嶺等6處營區設施整建工程

107-111

(107-112)

874,603

572,057

288,282

50.39

列管營區建築物結構補強工程

101-114

(101-108)

400,224

54,122

49,012

90.56

列管營區衛生下水道銜接工程

102-114

(102-108)

272,475

338

15

4.44

駐美軍事代表團辦公大樓整建

105-111

(105-106)

509,660

5,225

1,609

30.79

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

104-114

(104-112)

4,620,631

791,995

597,966

75.50

合  計

-

47,797,515

8,314,174

6,784,570

81.60

說  明: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不含保留數及停止支用數(或賸餘繳庫數)。

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提供。

(分機:8665鍾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