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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七四、自114年起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5期(114-117年度)計畫,總經費144億元並較前期增加,惟部分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年數超逾5年,允宜就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廢止及保育治理工作強化相關管理作為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114年度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於「水土保持發展」科目項下,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5期)(總經費144億元,執行期間114年至117年)第1年經費45億7,900萬元;辦理加速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理、治山防災、水庫集水區保育、國有非公用山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土砂災害防治及清疏、山坡地環境生態、土石流監測及預報、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特定水土保持區保育治理及水土保持教育推廣等業務。經查:

(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5期延續第4期工作,較第4期增加12億元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將於113年度屆期,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延續前期各項工作,賡續辦理第5期,依據計畫核定本說明,執行期間為114年度至117年度,計畫總經費為144億元,分別辦理土石流防災與監測、集水區綜合規劃與管理、治山防災、山坡地監督與管理、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及資料整合加值與分析等,較第4期增加12億元,主要係治山防災增加14億1,600萬元,增幅16.91%(詳表1)。

(二)特定水土保持區近年廢止件數增加,且部分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年數超逾5年,允宜強化相關管理作為

水土保持法明定水庫集水區、主要河川上游之集水區、海岸、湖泊沿岸、水道兩岸須特別保護者、沙丘地、沙灘等風蝕嚴重者、山坡地坡度陡峭具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以及其他對水土保育有嚴重影響者,應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其管理機關應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施,且每5年應通盤檢討1次。說明如下:

1.110年至113年8月14日特定水土保持區廢止件數增加,占已公告面積比率達23.15%:據農村水保署公告之特定水土保持區一覽表,截至113年8月14日,累計已公告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共計92件(面積2萬237.11公頃),其中48件已廢止,2件部分廢止,1件尚未提出長期水土保持計畫(詳表2),扣除已廢止件數之面積,現有公告面積1萬3,245.33公頃。依「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5條略以,特定水土保持區一部或全部已無保全對象、近3年無重大土砂災害致人民生命或財產損失、已無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之需求或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已執行完畢者得廢止之。而110年至113年8月14日雖新增公告17件特定水土保持區,惟110至113年廢止件數合計35件,廢止面積4,685.5公頃,占已公告面積2萬237.11公頃之23.15%,鑒於氣候變遷帶來極端降雨導致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之可能性提高,近年廢止特定水土保持區件數及面積增加,允宜審慎評估特定水土保持區廢止計畫,以避免因廢止劃定後仍發生土砂災害危害人民安全或致重大財損。

2.部分地區通盤檢討時間超逾規定:依水土保持法第18條規定略以,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每5年應通盤檢討1次。詢據農村水保署已公告之特定水土保持區一覽表,2件劃定特定水保區92年公告,迄101或102年始核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其中68件第1次通盤檢討日期距長期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日期超逾5年;另53件第2次通盤檢討距第1次檢討已逾5年,允宜強化相關管理作為,督導各管理機關依法定期檢討水保計畫和通盤檢討作業提報與核定時程,以按該計畫發揮保護特定水土保持區內水土資源之目標。

綜上,農業部農村水保署自114年起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五期)」所需經費144億元,較第4期增加12億元,主要係治山防災增加14億1,600萬元,鑒於近年特定水土保持區廢止件數及面積增加,且部分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年數超逾5年,允宜就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廢止及保育治理工作強化相關管理作為,並督導各管理機關依法檢討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以減少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機會或減輕影響範圍。

表1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5期經費增加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工作項目

第4期經費

第5期經費

增減經費

增加幅度

辦理事項

土石流防災與監測

92,000

92,000

0

0.00

土石流社區自主防災與整備、土石流災害應變與警戒、土石流防災監測、土石流災害潛勢調查與資料庫整合

集水區調適規劃與淨零策略推動

65,000

87,080

22,080

33.97

集水區調適規劃、水砂觀測資料運用分析、工程品質管理精進、減碳增匯策略推動、工程構造物巡檢與延壽評估

治山防災

837,600

979,200

141,600

16.91

土砂災害防治、重要集水區保育治理、國有非公用山坡地處理與維護、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工程維護及再生活化

山坡地監督與管理

110,000

96,200

-13,800

-12.55

水土保持管理、山坡地環境資源調查、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坡地治理及防災教育推廣

韌性坡地及區域性水土資源保育

175,400

145,520

-29,880

-17.04

農地水土保持輔導、農塘資源保育及運用、生態環境檢核與棲地補償、環境友善及民眾參與

資料整合加值與分析

40,000

40,000

0

0.00

基礎資料建置、開放資料與雲端整合、巨量資料智慧分析與加值、資通安全之保護及管理

合計

1,320,000

1,440,000

120,000

9.09

資料來源: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及第5期)核定本。

表2 截至113年8月14日特定水土保持區公告及廢止概況表

單位:件

年度

公告件數

長期水土保持計畫

第一次通盤檢討

第二次通盤檢討

廢止

部分廢止

89至93

68

37

-

-

-

-

94至98

-

27

2

-

-

-

99至103

4

4

49

-

2

-

104至108

2

4

14

7

8

1

109

1

2

3

26

3

-

110

-

-

1

4

20

-

111

7

-

2

13

8

-

112

6

11

-

2

3

-

113

4

6

-

1

4

1

合計

92

91

71

53

48

2

資料來源:農村水保署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山坡地資源利用統計(113年8月14日檢索),本報告整理。 (分機:1918 魏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