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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七七、114年度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與照顧預算逾688億元,允宜審慎評估各類型幼兒園配置之合宜性,並持續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及改善師生比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行政院112年8月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3年)」 (下稱少子女對策計畫)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與照顧,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為二大重點,主要工作項目包括私幼5歲就學補助(原免學費政策)、擴大公共化(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供應量、建置準公共機制、發放育兒津貼及幼兒園調整師生比工作項目經費,114年度預算案合計編列688億8,400萬元,較113年度665億8,400萬元,增加23億元,增幅3.45% (詳表1)。經查:

表1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及照顧109至114年度預、決算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要工作

項目/年度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決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

法定預算

預算案

私幼5歲就學補助 

4,853,549

3,259,999

4,021,652

6,340,614

5,905,000

6,243,000

擴大公共化幼

兒園供應量 

公務

6,977,950

9,704,640

15,663,926

16,718,300

17,173,000

19,407,000

特別

70,899

0

0 

0 

0 

0 

建置準公共機制 

6,398,635

9,406,174

15,093,323

20,772,312

15,509,000

21,816,000

發放育兒津貼 

13,968,638

14,607,594

16,231,975

15,845,771

26,293,000

19,089,000

調整幼兒園師生比 

- 

- 

- 

-

1,704,000

2,329,000

合計 

32,269,671

36,978,407

51,010,876

59,676,997

66,584,000

68,884,000

說 明:表內除擴大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有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經費支應外,餘皆為公務預算[含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106-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營造友善育兒空間-新(擴)建幼兒園特別預算,第1期(106至107年度)編列11億7,000萬元,決算數11億6,870萬元,第2期(108至109年度)編列7億6,439萬5千元,決算數7億3,513萬4千元。

資料來源:彙整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提供資料。

(一)112學年度整體平價教保服務招生缺額較107學年度倍加,允宜檢視各地區教保服務供需條件,審慎評估各類幼兒園配置比例之合宜性

為達成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政策目標,少子女對策計畫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以擴展公共化教保供應量為施政主軸,並輔以準公共機制增加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由107與112學年度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比較(詳表2)觀之,整體平價教保供應量由107學年度2,883園之23萬1,581人,增為112學年度4,962園之48萬819人,而實際就學人數由107學年度19萬750人,增為112學年度37萬1,382人,惟招生缺額由107學年度4萬831人,增至112學年度10萬9,437人,招生缺額倍增。為避免於平價教保市場已飽和地區過度增設(簽約)公共化(準公共)幼兒園,影響其後續招生,允宜檢視各地區教保服務供需條件,審慎評估其公共化、準公共及私立幼兒園等配置比例之合宜性。

表2 107與112學年度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及招生缺額比較表

單位:園;人

學年度

幼兒園類型

園數(含分班)

核定人數(A)

就學人數(B)

招生缺額(A-B)

107

公立

2,437

186,337

156,182

30,155

非營利

128

13,381

12,380

1,001

互助式教保服務

8

202

175

27

準公共

310

31,661

22,013

9,648

平價教保合計

2,883

231,581

190,750

40,831

其他私立

3,865

464,578

348,654

115,924

112

公立

2,491

207,049

141,443

65,606

非營利

380

42,277

39,214

3,063

互助式教保服務

144

4,857

4,276

581

準公共

1,947

226,636

186,449

40,187

平價教保合計

4,962

480,819

371,382

109,437

其他私立

2,071

282,096

199,199

82,897

說 明:據國教署表示,各學年度幼兒園園數均以當年度11月1日資料為基準。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近年幼兒園截罰件數以私立(含準公共)幼兒園居多,並有因同一違規事由遭裁罰3次以上

少子女對策計畫將建立提升品質及管理機制,穩定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列為政策目標(詳該計畫第43頁)。依國教署提供資料,截至113年7月底,收費符合準公共機制私立幼兒園計2,397園,已簽約2,039園,簽約比率達85.06%。

按112學年度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園數占總園數之比率為57.81%(詳表3),然由108至112年度幼兒園違規裁罰統計觀之,私立幼兒園各年度受裁罰件數占總裁罰件數比率皆超過95%,113年截至7月底亦占89.80%,近年幼兒園截罰件數以私立(含準公共)幼兒園居多。另由同期間違規類別觀之(詳表4),以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之514園最高,其次為違反招收人數限制362園,而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及項目收費為354園,且有74園因同一違規事由而遭裁罰3次以上。

表3 108年度至113年7月底止幼兒園違規裁罰件數統計表

單位:園;件;%

年度

112學年度

幼兒園園數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合計(A)

7,000

427

620

333

300

449

304

公立幼兒園

2,491

1

2

1

4

7

14

非營利幼兒園

348

4

1

1

4

12

17

私立幼兒園(B)

4,047

421

616

331

292

430

273

其他

114

1

1

0

0

0

0

B/A

57.81

98.59

99.35

99.40

97.33

95.77

89.80

說 明:1.表內私立幼兒園包括準公共幼兒園。其他包括各類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113年度截罰件數為截至7月底資料。

2.112學年度幼兒園園數為112年11月1日資料為基準。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表4 108年度至113年7月底止幼兒園違規前5大類別統計 單位:園

違反規定

違規類別

園數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6條第2項(舊法106年4月26日版)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514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舊法110年1月27日版)

招收人數限制

362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 (舊法110年1月27日版)

基本設施設備之標準等

98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舊法110年1月27日版)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及項目收費

354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 (舊法110年1月27日版)

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逾10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配置之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20歲

135

違反相關規定,因同一事由遭裁罰3次以上

74

說 明:1.表內僅列出違規態樣最高5類別及因違反同一事由遭裁罰3次以上園數。

2.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係於100年6月29日制定公布,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則於106年4月26日制定公布。此二部法案公布施行後,歷經多次修訂,最新修訂版皆為111年6月29日修定公布。本表違反之規定係適用行為當時之法規。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三)截至112年11月底止,公共化幼兒園師生比尚未符合目標占27.48%,準公共幼兒園則約35%

112年度修正之少子女對策計畫新增降低幼兒園班級學生人數,並調整師生比至1:12為目標(詳該計畫第43頁)。據國教署表示,公共化幼兒園自112年8月起,以3學年度為期程逐步實施,採直接調整至1:12,或逐年調整至1:12之策略。對於調節困難者,兼採增班或增置教保員降低師生比;已達成師生比目標者續維持;至新設立之公共化幼兒園以師生比 1:12 編班為原則。準公共幼兒園將師生比納為合作要件之一, 113 學年度為整備年,114學年度起漸進調整,115學年達師生比目標;另為避免準公共幼兒園將調整師生比成本反映於收費,將由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調增費用。至已達師生比目標且續維持者,提供3年之獎勵經費。

截至112年11月底公共化幼兒園師生比符合目標園數占比72.52%(詳表5),尚未達師生比目標占比27.48%。另據國教署表示,準公共幼兒園尚未達師生比目標占比約3成5,私立幼兒園約4成5。

表5 截至112年11月30日公共化幼兒園符合師生比目標園數統計表

單位:園;%

幼兒園類型

總園數(含分班)

師生比已達1:12目標之園數

尚未達目標園數

園數

占比

園數

占比

公立

2,488

1,840

73.95

648

26.05

非營利

380

240

63.16

140

36.84

公共化小計

2,868

2,080

72.52

788

27.48

說 明:1.表內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未包含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職場互助式教保中心及特教學校。

2.表內數據係以112年11月30日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及全國教保資訊填報系統之統計資料,與表2之112年11月1日之各類型幼兒園數差異係因該類幼兒園於資料統計差異期間內新設及停辦。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綜上,為達成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政策目標,少子女對策計畫對2至6歲(未滿)幼兒教育,以擴展公共化教保供應量為政府施政主軸,並輔以準公共機制增加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114年度預算案已逾688億元,按112學年度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主要來自準公共機制,然近年幼兒園違規裁罰以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為主,且整體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已過剩致招生缺額增加,允宜檢視各地區教保服務供需條件,審慎評估各類幼兒園配置比例合宜性,並持續提升教保服務品質及改善師生比,俾提供適足與近便性之平價教保服務供民眾選擇。

(分機:1920 廖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