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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八二、預計117年度起於國家發射場域執行測試及發射入軌火箭,惟該場域之選址尚在評估,允宜儘速辦理地點擇定作業,俾利後續建置事宜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歲出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以下稱太空計畫)自81年執行以來,前2期投入逾367億元,陸續執行福衛一號至福衛七號等計畫,而第3期太空計畫(108至117年度)預計投入251億元,108至113年度已編列122.79億元,114年度續編列22.68億元,用以辦理發射先導型高解析度光學遙測衛星、超高解析度智能遙測衛星、合成孔徑雷達衛星等計畫及國家發射場建置相關事項。經查:

(一)我國衛星計畫發射任務均委由外國辦理,而目前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非依規設置之國家發射場域

1.全球目前僅11個國家有能力發射火箭將衛星送上太空 (詳表1),我國太空科技發展以研製衛星及相關應用技術為主,目前尚無法自主發射將衛星送入太空運行軌道,迄今衛星發射均係委託國外發射服務完成,致衛星研製完成後尚需運送至國外發射(詳表2),導致計畫時程延長並增加交通運送及需因應國際政經情勢等變數。

表1 具有自主發射衛星能力國家一覽表

國家

首次發射日期

發射載具

衛星

蘇聯

46/10/04

Sputnik-PS

Sputnik 1

美國

47/02/01

Juno-1

Explorer 1

法國

54/11/26

Diamant

Asterix

日本

59/02/11

Lambda-4S

Ohsumi

中國

59/04/24

長征1號

東方紅1號

英國

60/10/28

Black Arrow

Prospero

印度

69/07/18

SLV

Rohini

以色列

77/09/19

Shvit

Offek-1

伊朗

98/02/02

Safir-2

Omid

北韓

101/12/12

銀河3號

光明星3號

南韓

102/01/30

Nano-1

STSAT-2C

資料來源:「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計畫緣起。

表2 臺灣衛星委託發射國家及地點概況表

衛星

發射日期

國家

地點

發射載具(火箭)

福衛一號

88/01/27

美國

卡納維爾角空軍基地

LMLV1

福衛二號

93/05/21

美國

范登堡空軍基地

Taurus XL

福衛三號

95/04/15

美國

范登堡空軍基地

Minotaur 1

福衛五號

106/08/25

美國

范登堡空軍基地

SpaceX Falcon 9

福衛七號

108/06/25

美國

甘迺迪太空中心

SpaceX Falcon Heavy

獵風者號

112/10/09

法國

圭亞那太空中心

Arianespace VEGA

資料來源:「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計畫緣起;國家太空中心提供。

2.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稱國科會)為提供科研探空火箭發射作業所設置之場地,座落於屏東縣牡丹鄉旭海村牡丹灣段742-1及743-1地號,其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簡稱原基法)第21條規定,徵求原住民族或部落有條件同意設置,迄今計有4所大學發射5次科研火箭升空(詳表3)。據國科會表示,上述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僅提供太空科研團隊合法安全使用,且該場地面積僅0.97公頃,尚無規劃改設置為國家發射場域。惟我國入軌火箭計畫預計117年度於國家發射場域執行地面垂直測試任務,並於118年度執行2次入軌飛試任務,爰國家發射場域亟待擇定並設置。

表3 旭海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發射紀錄概況表

日期

學校名稱

火箭名稱

任務說明

111/07/10

陽明交通大學

ARRC HTTP-3A S2火箭

第2節飛行測試

111/11/08

成功大學

二節式混合火箭

驗證兩節火箭的推進器系統、氣動力脫節與高空點火技術

112/06/05

淡江大學

淡江一型(TKU STL mark I)

測試火箭團隊系統整合能力及測試通訊與遙測系統

112/09/11

淡江大學

Jessie 火箭

驗證科學酬載與複材箭身的結構設計

112/11/12

逢甲大學

SHSR-Aero1單節混合式火箭

進行小型科研火箭縮小推力規格通訊與飛行性能科學試驗

資料來源:國家太空中心提供;https://www.tasa.org.tw/zh-TW,瀏覽日期113年8月19日。

(二)參考國外經驗國家發射場建置時程長,允宜加速進行地點擇定相關評估作業,俾利完成設置

111年1月太空發展法及4項子法實施後,提供國家發射場域設置依據,113年2月國科會召開第1次選址計畫審查會議邀請選址作業涉及之相關部會,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參與審查,討論國家發射場域選址條件及程序。據國科會表示,規劃選址作業將進行3階段審查,將以基本條件檢核原則及適宜性條件(詳表4)擇定候選場地,並考量地球自轉所產生之初速度以及火箭發射時有殘骸掉落、回收機體等問題,以東南海濱之花蓮縣、台東縣及屏東縣較適合,預計113年底完成3階段審查及候選場址整體評估作業,以決定國家發射場域之位址,114至117年度進行實質規劃作業及工程施作。鑒於東南海濱多為原住民族區域,亦須依原基法踐行相關法定程序,及與當地原住民族部落就場址位置溝通與協商等事宜,且擇定場地後尚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計畫場域設施規劃及興建作業,參考國外設置發射場域之經驗,自選址作業開始至正式營運須費時7至8年,恐遲至120年度之後始可完成設置。

表4 國家發射場域適宜性條件清單

評估向度

評估準則

衡量指標

環境條件

區位環境

面積規模與使用性

水資源與電力供應條件

與上位計畫指導契合性

自然人文

場址條件及可能環境影響

環境限制

與場址之安全距離

環境敏感地區之避免

發射條件

地理限制

緯度高低

方位角大小

作業限制

天後氣象

陸海空域管制

通訊頻域干擾程度

運輸交通可及性

緊急救護

醫療消防設施

開發執行

開發配套

環保生態規劃配合

開發成本及政府出資情形

營運附加成本

執行能力

土地取得難易度

行政配合與承諾

開發潛力

交通生活

聯外交通便利性

都市機能便利性

人文經濟

歷史人文發展結合

產業及人力資源

資料來源:國科會提供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各委員「國家發射場域之選址作業規畫說明」政策說明資料。

綜上,國家發射場域為太空科技發展重要基礎設施,除提供入軌火箭發射外,應考量結合科學研究、太空產業和觀光旅遊等面向整體評估發展。國科會於113年度辦理選址,參考國外設址經驗,恐至120年度之後始能正式營運;鑑於我國已將入軌火箭研製列入第3期太空計畫新增項目,並預計於117及118年度執行垂直測試及入軌飛試任務,允宜參照前述任務時程儘速辦理發射場域建置相關規劃評估作業及興建事宜,以建構我國太空研發與產業發展之完善環境。

(分機:8658 陳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