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4年度預算案於「勞動保險業務-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200億元,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勞保基金),與113年度同,政府自109年度起逐年撥補勞保基金,加計112年度「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以下簡稱疫後特別預算)撥補300億元及本年度撥補數,政府撥補累計數將達3,870億元(詳表1)。經查:
表1 歷年國庫撥補勞保基金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撥補年度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合計
公務預算
200
220
300
450
1,200
1,200
3,570
特別預算
-
-
-
100
100
100
300
合計
200
220
300
550
1,300
1,300
3,870
說 明: 1.112年疫後別預算編列預算數300億元,分3年(112-114年)給付。
2.109-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
(一)勞保基金自106年度至112年度起連續7年保費收支入不敷出,114年度預計短絀達849.13億元,迄113年7月底止,未提存負債金額為11兆8,572億元
1.勞保基金112年度保費收支決算數短絀440.6億元,為自106年度起連續第7年保費收入不敷保費支出,且短絀數僅次於109年度,114年度保費收支短絀預算數849.13億元(詳表2),高於以前年度決算數。
2.勞動部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第15條、第66條及第69條規定,以11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精算勞保普通事故老年、失能及死亡給付等之過去服務應計給付精算現值(又稱精算負債)約13兆465億元 ,扣除截至113年7月底止已提存責任準備1兆1,891億元,未提存負債金額約11兆8,574億元。
表2 勞保基金105-114年度各項收支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保費收入
A
保險給付支出
B
保費收支餘絀
C=A-B
其他收支
D
投資收益
F
責任準備提存數(收回數) C+D+F
責任準備提存餘額
105
3,284.46
3,194.22
90.24
-3.38
268.56
355.42
7,533.01
106
3,557.16
3,829.31
-272.15
-5.10
530.97
253.72
7,786.73
107
3,646.51
3,896.19
-249.68
-5.88
-158.24
-413.80
7,372.93
108
3,933.57
4,156.12
-222.55
-1.71
896.08
671.82
8,044.74
109
4,006.00
4,487.97
-481.97
195.58
642.29
355.90
8,400.64
110
4,279.72
4,563.61
-283.89
215.42
728.58
660.11
9,060.75
111
4,432.57
4,814.27
-381.70
295.56
-589.49
-675.63
8,385.12
112
4,765.53
5,206.13
-440.60
547.50
1,100.89
1,207.79
9,592.91
113
4,827.78
5,432.11
-604.33
1,296.28
287.37
979.32
9,520.85
113年7月(實際數)
2,833.17
3,188.67
-355.50
1,298.44
1,355.31
2,298.25
11,891.16
114
5,168.19
6,017.32
-849.13
1,297.86
365.71
814.44
11,386.67
說 明:1.本表係按歷年預、決算書資料填列,採權責制;精算報告及補充報告之基金餘額,存有帳務處理差異。
2.其他收支主要係其他補助收入、呆帳、業務外收入及業務外費用。
3.105-112年度為決算數,113、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二)勞保老年給付逐年快速增加,112年底老年給付精算負債占整體精算負債之97.3%,未來老年給付負擔將愈趨沉重
1.經統計近10年(103至112年度)勞保之老年給付(詳表3),112年度老年給付之件數及金額分別為184萬3,518件及4,682.37億元,分別較103年度增加1.59倍及1.28倍,112年度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占整體老年給付之八成,112年底老年給付精算負債約12兆餘元,占整體精算負債之97.3%,老年年金給付為勞保基金之主要負擔且快速攀升。
2.112年底勞保基金精算負債餘額13兆465億元(詳表4),較111年度增加7,225億元,呈逐年增加趨勢;依據國發會推估,我國工作年齡人口自79年度開始進入人口紅利時期,並於94年達最高峰1,737萬人後轉為下滑,預計114年度進入超高齡社會,117年度起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占比開始低於三分之二,對經社發展有利之人口紅利消失,代表勞動力已不若以往充沛,未來老年給付負擔將愈趨沉重。
表3 103-112年度我國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統計表
單位:件;新臺幣億元
年度
(年底)
一次給付
年金給付
合計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件數
金額
103
97,467
1,001.51
614,960
1,053.79
712,427
2,055.30
104
102,899
1,065.87
731,428
1,308.40
834,327
2,374.27
105
114,535
1,196.36
884,481
1,605.25
999,016
2,801.61
106
134,998
1,468.78
1,041,873
1,971.21
1,176,871
3,439.98
107
108,933
1,213.22
1,165,766
2,275.96
1,274,699
3,489.18
108
110,676
1,178.60
1,273,387
2,552.86
1,384,063
3,731.46
109
105,866
1,233.34
1,397,302
2,825.54
1,503,168
4,058.88
110
93,646
1,014.72
1,492,650
3,102.12
1,586,296
4,116.85
111
85,548
911.30
1,597,562
3,381.02
1,683,110
4,292.33
112
101,425
927.67
1,742,093
3,754.70
1,843,518
4,682.37
資料來源:112年度勞工保險統計年報。
表4 勞保基金財務狀況精算結果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報告名稱
精算報告
精算報告
補充報告
補充報告
補充報告
精算基準日
106/12/31
109/12/31
110/12/31
111/12/31
112/12/31
精算負債
98,125
110,501
116,700
123,240
130,465
精算負債增加數
12,376
6,199
6,540
7,225
資料來源:110年度精算報告、110至112年度補充報告。
(三)允宜儘速完成周妥財務健全方案及法制作業,俾利基金永續穩當,以發揮社會保險功能
1.按勞動部以109年底為基期,於110年12月出版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精算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最新精算報告)指出,基金餘額將逐年減少,預計於117年度用罄。
2.政府為減緩其財務壓力撥補勞保基金,勞動部說明略以,「109年起依行政院106年草案之規劃,循預算編列程序及行政院匡列額度,據以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以穩定基金流量。」、「考量政府資源挹注有助於維持勞工保險基金水位,為保障勞工之保險給付權益,仍有必要賡續撥補,爰行政院於衡酌政府財政狀況下,同意於114年續編1,200億元撥補勞工保險基金。」
3.查行政院曾於106年提出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重點包括(1)修正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調整機制。(2)修正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期間,逐年延長至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18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3)定明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撥補挹注本保險基金之最低額度,另定明本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定期檢討等4項配套措施。勞動部雖稱參照行政院106年度草案規劃,逐年撥補勞保基金,卻未提出相關修法草案。
4.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之1規定略以,保險人應至少每3年精算一次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所定之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勞工保險局雖依法每3年精算一次保險費率,並逐年提出精算負債,且於中央政府總決算揭露勞保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惟對於勞保基金財務問題,並未參採精算後保險費率,僅自109年度起逐年採政府撥補方式因應,113年度及114年度撥補金額均達1,300億元遠高於以前年度,卻未針對勞保基金本身財務狀況,於事前提出撥補依據、計算標準及對精算負債影響之完整評估。
5.按11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規範之中央及地方政府支出辦理原則:「(五)中央及地方政府辦理各項退休年金及社會保險,應以建構永續穩定之年金制度為目標,並檢討保險財務收支失衡原因,謀求改進;其他各項社會福利措施之推動,應本兼顧政府財政負擔、權利義務對等及社會公平正義等原則,並考量社會救助給付條件、對象及額度之差異化,審慎規劃辦理。」有鑑於勞保基金財務狀況影響勞工權益甚鉅,然政府資源有限,允宜妥謀周延財務健全方案,完備法制作業,俾利基金永續穩健,以發揮社會保險功能。
綜上,保費收支餘絀為勞保基金重要收入來源,惟自106年度起逐年保費收入不敷支出,且114年度預計保費收支短絀達849.13億元,政府雖逐年撥補勞保基金以減緩其財務壓力,自109年度至114年度撥補累計數將達3,870億元,惟勞保基金精算負債逐年攀升,113年7月底未提存負債餘額達11兆8,574億元,面對「超高齡社會來臨」及「人口紅利消失」之挑戰,未來勞保基金財務負擔將更形沉重,勞保基金財務問題涉及世代公平與廣大勞工福祉,允宜儘速妥謀周全財務健全方案,並完備法制作業,俾利勞保基金永續穩當,發揮社會保險功能,確實保障勞工經濟生活。
(分機:1915 楊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