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114年度)特別預算案「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及「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分別編列1.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2.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3.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4.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5.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6.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等6項計畫預算合計10億4,580萬元(詳表1)。
表1 環境部編列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年)
預算案數(114年度)
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
1.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
106-114
273,000
綠能建設
2.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
114-117
200,000
3.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
114
170,000
4.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
114-117
300,000
小計
670,000
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5.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
110-114
94,000
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6.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110-114
8,800
合計
1,045,800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及環境部。
以下謹就首揭各項計畫預算,評估如次:
一、「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部分工程延宕,亦有經地方政府提報撤銷後續工程之情事,允宜審慎評估第5期相關工程補助必要性,俾利資源之最適分配
為提供民眾優質水生活環境,改善河川水質污染情況,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科目,編列「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以下稱本計畫)」預算2億7,300萬元,包含業務費990萬7千元及獎補助費2億6,309萬3千元(詳表1)。其中獎補助費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分別為1.水體水質污染整治及源頭污染減量工程;2.自然水質淨化設施及其他現地處理設施設置等經費。經查:
表1 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用途別科目
預算案數(114年度)
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
業務費
9,907
獎補助費
263,093
合計
273,000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
(一)本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113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占累計分配數85.0%,占預算編列數亦僅5成餘,容待檢討辦理
為改善河川水質污染情況,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本計畫2億7,300萬元,較第4期特別預算(112至113年度)1億9,900萬元增加7,400萬元(增幅37.19%),惟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113年度7月底止,累計執行1億860萬6千元,占累計預算分配數1億2,777萬元之85.0%,未及9成,占第4期預算數亦僅54.58%(詳表2),主要原因係本計畫多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質改善業務,惟部分縣市工程及驗收期程遲滯之故,仍待環境部持續督導地方政府積極辦理。
表2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預算數(1)
累計至113年7月分配數(2)
累計至113年7月份執行數
執行率
實現數
預付數
小計(3)
占累計分配數(3)/(2)
占預算數(3)/(1)
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
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質改善及污水設施
106-114年
199,000
127,770
108,606
0
108,606
85.00
54.58
資料來源:環境部。
(二)本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質淨化設施功能之提升或設置,部分工程工期延宕,影響水質改善計畫推動成效
為改善全國水環境問題,環境部配合經濟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於第1至4期(106至113年度)特別預算陸續補助地方政府在水質較差河段,配合環境營造工項、污水截流及下水道改善,以礫間工法或自然曝氣淨化工法及其它多元工法兼作必要之水質改善設施,惟間有部分污染改善設施工程執行期程延宕,未能如期完工,以雲林縣「雲林縣北港礫間上部空間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北港鎮新街大排截流設施規劃設計及水環境改善計畫-雲林縣北港礫間上部空間改善工程」為例,較原定期程110年9月延後1年6個月,至112年3月始完成驗收,致未能即早提升既有水質淨化設施功能;另基隆市「基隆市港水質提升親水環境營造計畫」中「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與南榮河沿岸水環境營造工程」及「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及與田寮河水環境營造工程」原預計分別於111年12月、112年6月及111年12月完工,亦皆遲至112年12月始完成,截至113年7月底止仍為試營運狀態,致未能評估其設施處理量及污染削減量之成效(詳表3)。
表3 前瞻第1至4期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污水改善設施」未如期完工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縣市名稱
資本門計畫案件名稱
污水改善設施名稱
106至113年度累計特別預算補助數
106至113年7月
累計執行數
預計完工年月
實際完工年月
實支數
保留數
新北市
新北市水質改善工程計畫-鴨母港溝補注水處理工程
設置水質淨化設施(接觸曝氣)
34,956
34,807
0
110.01
110.07
基隆市
基隆市港水質提升親水環境營造計畫-
1.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
2.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
3.南榮河沿岸水環境營造工程。
4.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
5.田寮河水環境營造工程。
設置水質淨化設施(礫間曝氣)
262,842
262,842
0
1.111.12
2.112.06
3.112.06
4.111.12
5.111.12
1.112.12
2.112.12
3.112.12
4.112.12
5.112.12
桃園市
大漢溪水環境改善計畫-桃園市大漢溪上游埔頂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
設置水質淨化設施(人工濕地)
68,790
59,927
0
112.04
112.06
雲林縣
雲林溪水環境改善工程計畫-雲林溪污水截流工程(景觀標)
環境及景觀營造
129,599
129,599
0
112.05
112.09
雲林縣
雲林縣北港礫間上部空間改善工程規劃設計計畫、北港鎮新街大排截流設施規劃設計計畫、水環境改善計畫-雲林縣北港礫間上部空間改善工程計畫
既有水質淨化設施功能提升
48,484
48,484
0
110.09
112.03
說 明:表內累計實支數=累計實現數+應付數。
資料來源:環境部,本中心整理。
(三)本計畫補助基隆市政府1,016萬元辦理「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規劃設計業已完成,惟經該市府函報後續工程不可行而提報撤銷後續改善工程之補助
本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於108年6月補助基隆市政府辦理「西定河水環境改善計畫」之規劃設計,預算編列1,560萬元,截至113年7月底止執行數為1,016萬元,經濟部嗣於111年度核定該市府所提「西定河水環境改善工程(軍備局場)」計畫,預計於第5期特別預算案由環境部補助該市府1億5,740萬元辦理,惟經基隆市政府於113年2月函報經濟部表示,因基隆市審計室於112年度查核該市府辦理上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時指出,該市府原辦理之「西定河周邊西定幹線污水下水道及污水用戶接管建設」係納入該市府污水下水道建設第3期(104至114年),預計於112年規劃設計並於114年底完成污水用戶接管,屆時「西定河水環境改善工程(軍備局場)」恐面臨施作完成後即閒置或報廢情形,爰請經濟部同意撤銷該補助計畫。基此,環境部對於基隆市政府所提水環境改善計畫之需求及必要性之評估尚難謂嚴謹,致已補助該市府規劃設計經費1,016萬元有資源虛擲之虞。
綜上,為加速改善全國水環境,營創自然親水之永續水環境,環境部配合經濟部推動辦理「水與環境-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科目,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體水質污染整治、自然水質淨化設施及其他現地處理設施設置所需經費2億6,309萬3千元。惟第1至4期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環境改善工程存有部分工期延宕,及完成規劃設計後始察知後續工程不可行,而經地方政府主動提報撤銷工程補助等情事,允宜審慎評估第5期特別預算案補助地方政府所提計畫內容、預期效益及可行性,俾使有限資源得為最適分配,達成淨化河川水質之預期效益。
二、新增3項綠能建設計畫截至113年8月底止皆未奉行政院核定,其中「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計畫期程僅8個月,允掌握其推動效率,並依各計畫核定結果妥為執行
環境部及所屬氣候變遷署、國家環境研究院配合臺灣2050淨零排放轉型「淨零綠生活」及「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科目編列「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及「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等3項計畫分別為2億元、1億7千萬元及3億元,合共6億7,000萬元,包含業務費1億6,800萬元、設備及投資4,260萬元及獎補助費4億5,940萬元(詳表1)。
表1 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各項計畫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預算案數(114年度)
業務費
設備及投資
獎補助費
合計
綠能建設
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
60,000
14,600
125,400
200,000
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
92,000
28,000
50,000
170,000
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
16,000
-
284,000
300,000
合計
168,000
42,600
459,400
670,000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及環境部。
為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於111年度公布「臺灣 2050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以「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等4大轉型策略,搭配「科技研發」及「氣候法制」兩大治理基礎,輔以「十二項關鍵戰略」,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淨零轉型。為落實淨零轉型目標,環境部配合前開12項關鍵戰略之「淨零綠生活」及「資源循環零廢棄」,於前膽第5期特別預算案新增辦理「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及「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等3項綠能建設計畫(詳表2),總經費分別為23億元、1億7千萬元及15億1,070萬元,其中除「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之計畫期程114年1月至8月,屬1年期計畫者外,餘2項計畫皆為114至117年度之中長程跨年期計畫,待第5期特別預算屆期,預計皆由公務預算賡續辦理,並爭取公共建設預算支應。惟洽據環境部說明,上開3項綠能建設計畫截至113年8月底止皆未奉行政院核定,其中「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及「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遲至113年8月28日始由環境部擬妥計畫陳報行政院。基此,上開環境部及所屬氣候變遷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於第5期特別預算案所編3項綠能建設計畫未經核定即納編預算,允宜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之精神。
表2 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3項計畫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期程
總經費
主要工作項目
工作目標
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
114-
117年
2,300,000
盤點潛勢案場及其節能創能環境、經濟效益。
1.推動高濃度有機廢(污)水處理朝能源化再利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2.強化廢(污)水特定物質回收技術開發與應用,促動資源循環利用。
3.透過智能科技管理,節約能源及精準操作促使廢(污)水處理邁向低碳智慧化。
補助地方政府建立示範案場及轉型升級。
廢(污)水處理及水體品質管理AIOT智慧化應用。
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
114年1月-114年8月
170,000
推動我國冷卻行動專案計畫。
呼應COP28「全球冷卻行動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提出具體執行策略,以協助達成我國2030減量目標。
建立碳足跡係數資料庫、溫室氣體排放量測技術建立與執行。
建立碳足跡係數資料庫與溫室氣體排放量測技術。
淨零排放策略計畫-推動低碳永續社區認證及建構韌性家園計畫
114-
117年
1,510,700
結合淨零綠生活,研訂推動村里社區生態綠化、綠能節電、綠色運輸、資源循環、低碳生活及永續經營等面向評級認證指標。
1.推動低碳永續家園運作體系。
2.辦理「淨零綠生活建構韌性家園-推動金級認證村里計畫」。
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輔導村里透過低碳永續家園認證申請與實踐,採行因地制宜低碳環境基礎建設,凝聚社區低碳行動,落實減碳及提升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進行低碳村里種子人員培力,培訓綠領青年投入。
結合地方政府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及調適執行方案執行內容,建立管考評估指標,擴大低碳永續家園實施成效。
資料來源:表列3項計畫書(草案)。
綜上,為促動廢(污)水處理朝向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發展,精進廢(污)水處理技術,同時維護水體環境品質;落實我國溫室氣體管制策略與國際管制趨勢接軌,並推動低碳家園邁向淨零綠生活,環境部及所屬氣候變遷署、國家環境研究院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科目編列3項計畫共6億7,000萬元,惟截至113年8月底止皆未奉行政院核定,允宜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之精神,另「淨零排放-氣候法制治理策略精進計畫」計畫期程僅8個月,允持續掌握其推動效率,俾利計畫之遂行。
三、未能依執行量能持續擴增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地區,且計畫相關目標值之設定亦恐過於寬鬆,允宜賡續積極推動,俾提升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布建之效益
環境部及所屬環境管理署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科目,編列「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110-114年度,以下稱本計畫)」預算9,400萬元,包含業務費9,028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371萬2千元(詳表1),為優化環境品質物聯網體系,預計達成114年度空氣品質感測器精緻化累計數量8千台、高效化水質感測設備精緻化數量累計120台、完成16台聲音照相及測速系統檢討優化、更新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地區地圖資訊等目標。經查:
表1 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用途別科目
預算案數
(114年度)
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
業務費
90,288
設備及投資
3,712
合計
94,000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
(一)截至113年7月底止,本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數占累計預算分配數95.55%,預算執行尚符合預期
為解決監測站建置昂貴無法廣布問題,環境部及所屬環境管理署於第5期特別預算案「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科目,編列本計畫預算9,400萬元,接續第1階段空氣品質感測物聯網、水質感測物聯網布建應用成果,賡續優化環境感測物聯網體系、深化環境聯網智慧應用及開創感測聯網前瞻技術與產業創新。截至113年7月底止,本計畫累計執行數3億2,442萬5千元,占累計預算分配數3億3,954萬6千元之95.55%(詳表2),其預算執行進度尚符合預計規劃,惟若扣除預付款項7,554萬5千元,則累計實現數為2億4,888萬元,占累計分配數僅73.3%,主要係環境部與地方政府合辦之「精進空品感測物聯網發展計畫」及「112-113年度水質感測器合辦應用計畫」,因地方政府執行未及結案撥款,致經費未能核銷之故。
表2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預算數(1)
累計至113年度7月分配數(2)
累計至113年度7月執行數
執行率
實現數
預付數
小計(3)
占累計分配數(3)/(2)
占年度預算數(3)/(1)
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
110-114年
397,156
339,546
248,880
75,545
324,425
95.55
81.69
資料來源:環境部。
(二)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地區於112年度及113年截至7月底止皆未依其執行量能賡續擴增,計畫之推動難謂積極妥適,相關計畫目標值設定亦恐過於寬鬆
有關環境治理物聯網布建,環境部於第1至5期特別預算(案)「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科目,編列「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計畫(106至109年度)」、「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空品物聯網產業開展計畫(106至109年度)」及「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110至114年度)」等計畫預算,以布建及維運環境品質感測點、整合感測監測系統,並跨部會推動環境品質物聯網及資源整合等事項。其中有關建構環境電磁波監測物聯網體系,擬採用4套電磁場監測系統,分年各進行2處以上射頻非游離輻射環境長期監測作業,將長期監測作業蒐集之數據資料,依研擬審核通過之資料模式,建置本土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資料庫,定期發布監測成果呈現,並進行展示服務。
據環境部統計資料,本計畫110及111年度分別完成2台及7台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提前達成計畫4年8個月完成電磁波監測8區之目標,惟112及113年截至7月底止即因目標已達成而未依其執行量能賡續擴增監測地區,計畫之推動難謂積極妥適;至為發展寧靜區聲音辨識物聯網體系而布建之聲音照相及測速系統,於111年度完成建置22台達計畫總目標後,雖持續於112年度購置21台,惟因系統比測廠商與系統採購廠商間有利益迴避之須,爰遲至113年7月底止仍未完成布建;且113年度物聯網技術發展示範應用於環保業務決策案例驗證之委辦計畫亦因招標延遲,截至7月底止仍未完成決標。另110年度感測資料數據接收完整率86%即達成當年度目標值,且111及112年度完整率實際值更提高至97%,113年截至7月底止亦達93%,皆高於9成,然111至113年度之目標值皆僅設為82%及83%,114年度亦僅提高至85%,均低於實際值(詳表3),計畫相關目標值設定似過於寬鬆,以上皆恐影響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體系優化程度之提升。
表3 「智聯網-跨世代環境治理計畫(110-114年度)」主要績效目標執行情形表
績效指標或評估基準名稱
績效指標單位
110-114年度目標值與實際值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1.聲音照相及測速系統布建數量
台
4
0
4
22
4
0
4
0
-
2.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地區數量
台
2
2
2
7
2
0
2
0
-
3.感測資料數據接收完整率
%
80
86
82
97
82
97
83
93
85
4.物聯網技術發展示範應用於環保業務決策案例驗證
式
1
1
1
1
1
1
1
0
1
說 明:表內113年度實際值係截至7月份數據。
資料來源:環境部。
綜上,環境部及所屬環境管理署於前瞻第1至5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發展布建及執法應用等計畫,惟其計畫目標值設定恐過於寬鬆,非游離輻射之長期監測區域甚於111年度提前達計畫總目標後即未賡續依其執行量能增加監測地區,計畫之執行難謂積極妥適,允宜依以往執行情形妥訂本計畫目標值並積極推動,俾擴大布建效益。
四、補助地方政府環保局及清潔隊辦理耐震補強工程有進度未能如期或停辦者,允待積極續辦,俾維生命財產安全及建築物機能正常
為確保建築物耐久性與安全性,以落實震災預防整備工作,環境部所屬環境管理署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10-114年度,以下稱本計畫)」預算880萬元,用以補助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大樓、清潔隊辦公室、掩埋場辦公室及地磅室等廳舍危險建物耐震評估補強等工程經費(詳表1)。
表1 環境部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編列「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用途別科目
預算案數
(114年度)
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
獎補助費
8,800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
(一)本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截至113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占累計分配數94.51%,惟占預算編列數未及3成,尚待積極辦理
政府為加速推動中央及地方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工作,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納入「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並以編列公務預算及特別預算方式,挹注各機關執行相關工作。環境部於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本計畫預算2,620萬元,截至113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614萬3千元,占累計分配數650萬元之94.51%,惟占第4期預算數僅23.45%,未及3成(詳表2),主要係因地方政府採購辦理上網招標及審查等相關作業程序冗長所致。
表2 環境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科目名稱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預算數(1)
累計至113年7月分配數(2)
累計至113年7月份執行數
執行率
實現數
預付數
小計(3)
占累計分配數(3)/(2)
占預算數(3)/(1)
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
110-114年
26,200
6,500
6,143
0
6,143
94.51
23.45
資料來源:第5期特別預算案。
(二)補助地方政府環保局及清潔隊辦理公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未能如期完成
據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06-114年)」計畫書載述,本計畫績效指標分為「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公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含增、改、修建)」及「公有建築物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等3項,並以「棟」為衡量單位,其中在環境部方面(詳表3),第4期特別預算目標完成耐震補強分別為112年度2棟及113年度1棟,然據環境部提供資料(詳表4),新竹縣政府「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計畫」由該部於112年5月22日及同年11月3日分別核定補助規劃設計50萬元及工程經費1,272萬5千元,然耐震補強工程於113年8月21日始竣工,截至8月底止仍未完成工程驗收;另該部於112年5月22日同步核定基隆市政府辦理「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嗣該市府於113年2月2日函報環境部因整體都市規劃考量,撤銷原提補助案,爰本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112年度原預計完成2棟耐震補強之目標,截至113年8月底止皆未完成,執行進度未能如期。
表3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12至114年8月底止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環保局及清潔隊辦理案件之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表 單位:棟
績效指標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1-8月
合計
詳細評估
0
0
0
0
耐震補強
2
1
0
3
拆除重建或新建
0
0
2
2
資料來源: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06-114年)」計畫書。
表4 本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環保局及清潔隊辦理耐震補強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縣市名稱
補助名稱
補助金額
核定日期
112
基隆市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500
112.5.22
新竹縣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規劃設計
500
112.5.22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12,725
112.11.3
113
苗栗縣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垃圾衛生掩埋場員工交誼廳耐震補強(拆除重建)-規劃設計監造
688
113.2.19
苗栗縣竹南鎮公所垃圾衛生掩埋場員工交誼廳耐震補強(拆除重建)-工程
9,787
113.7.26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清潔隊耐震補強(拆除重建)-規劃設計監造
3,000
113.4.17
資料來源:環境部所屬環境管理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環境部所屬環境管理署於前瞻第5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科目編列880萬元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保局辦公大樓、清潔隊辦公室、掩埋場辦公室及地磅室等廳舍危險建物耐震評估補強等工程,惟該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執行結果,112年度原定完成2棟耐震補強之目標,或因工期延宕、或因地方政府函報撤銷申請,致皆未達成。由於強烈地震之來臨具高度不確定性及瞬發性,而公有建築物作為防救災之重要據點,環境部允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趕辦補強或重建工程,俾達維護生命財產安全及建築物機能正常之效益。
(分機:1939 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