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114年度預算案於「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編列187億7,472萬元(包含業務費187億5,372萬元及獎補助費2,100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數152億3,509萬1千元,增加35億3,962萬9千元(增幅23.23%),主要係預估114年度全國營業稅收入大幅成長,依法提撥之經費隨之增加所致。經查:
(一)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3%提供作為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及推行費用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為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之推行,財政部得訂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提出百分之三,以資支應。」爰在預估114年度全國營業稅總收入為6,258億2,400萬元下,編列187億7,472萬元作為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及推行費用,包含統一發票給獎經費182億9,188萬7千元、統一發票發售經費1億9,354萬7千元、一般事務費2億6,828萬6千元、獎勵及慰問金2,100萬元等。
(二)統一發票中獎獎金預算案數較113年度預算數增加35.57億元,允宜妥適規劃相關給獎獎別、組數及獎金金額
依賦稅署提供之資料,各年度編列於統一發票給獎經費中,均列有辦理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兌獎手續費用及兌獎相關行政費用等3項(詳表1),其中114年度預算案中編列統一發票中獎獎金177億2,238萬5千元,為近4年(111至114年,以下同)最高者,分別較112年度決算數及113年度預算數增加60億9千元(增幅51.18%)、35億5,718萬5千元(增幅25.11%),增加金額頗鉅,允宜妥為規劃相關給獎獎別、組數及獎金金額,期達防止逃漏稅、促進統一發票推行之目的。
表1 111至114年度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兌獎手續費及兌獎相關行政費用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截至113年7月底止執行數)
114年度
統一發票中獎獎金
預算數
10,949,646
11,517,149
14,165,200
17,722,385
決算數
11,133,098
11,722,376
9,868,440
-
兌獎手續費用
預算數
337,906
359,079
443,017
300,000
決算數
202,433
202,807
77,661
-
兌獎相關行政費用
預算數
15,140
15,140
15,466
20,238
決算數
13,660
13,066
-
-
合 計
預算數
11,302,692
11,891,368
14,623,683
18,042,623
決算數
11,349,191
11,938,249
9,946,101
-
說 明:表列預算數111至113年度均為法定預算數、114年度為預算案數;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決算審定數、113年度為迄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三)用於4大媒體之宣導費增幅高,允宜檢視各宣導管道之實績並秉撙節原則辦理,期提升雲端發票使用率,以降低每單位之兌獎手續費
本「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中所編列一般事務費係用於辦理統一發票資料調查及稽查;教育及宣導費用;運用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等4大媒體辦理統一發票政策宣導等所需經費。觀其近4年一般事務費下各項費用之預決算情形(詳表2),除資料調查及稽查經費每年均編列3,611萬元外,114年度預算案中,教育及宣導費用(不含4大媒體宣導費)、運用4大媒體政策宣導之預算數分別較112年度決算數成長28.45%及28.88%,幅度均不低。據該署之說明,係運用多元管道辦理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宣導,宣導內容以統一發票推行為主軸,並配合各項稅制、稅政改革之宣導,使民眾瞭解當年度各該稅目課徵內容及多元繳稅管道,並提醒民眾如期繳納,確保稅收,且養成民眾使用雲端發票之習慣。惟依該署提供113年迄7月底止統一發票兌獎平均單位手續費與111及112年度均同為8.9元,尚未達管控指標8.7元,顯示雲端發票使用率仍續待提升,俾降低每單位之兌獎手續費;且該署允宜檢視運用各項宣導管道之實績並秉撙節原則進行,期以將宣傳經費之使用效益極大化。
表2 111至114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一般事務費」中各項費用預決算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迄7月底止執行數)
預算案數
資料調查及稽查(A)
36,110
23,086
36,110
18,580
36,110
12,586
36,110
教育與宣導費用(B)
177,229
155,363
175,549
150,529
185,982
68,764
193,352
4大媒體宣導費(C)
27,864
26,354
31,025
30,123
29,075
4,547
38,824
一般事務費
(D=A+B+C)
241,203
204,803
242,684
199,232
251,167
85,897
268,286
說 明:表列「教育與宣導費用」金額已扣除4大媒體宣導費專項預算(即一般事務費=資料調查及稽查+教育與宣導費用+4大媒體宣導費)。
資料來源:賦稅署提供。
綜上,因預估全國營業稅收入總額將較113年度大幅成長,爰依法提列辦理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及推行費用之預算數隨之劇增35.40億元,除宜妥適規劃相關給獎獎別、組數及獎金金額外,透過各種管道推行統一發票之宣傳費增幅亦不低,鑒於每單位之兌獎手續費將隨雲端發票使用普及而下降,允宜檢視近年利用各項宣傳工具之實際效益,秉撙節原則審慎規劃辦理,期以提升雲端發票之使用率並達防止逃漏稅等促進統一發票推行之政策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