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署114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公股管理作業」44萬4千元,係辦理國營事業及公股股權管理、公股事業董監改選派等事宜相關經費。為減輕購屋負擔,財政部協調公股銀行於99年12月1日開辦「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下稱青安貸款),於2千億元總額度內,以銀行自有資金,受理符合資格條件之民眾申請優惠利率之房屋貸款,並自112年8月起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下稱新青安貸款)。經查:
(一)截至113年8月底止,青安貸款(含新青安貸款)累計核貸戶數及金額分別為42萬3,554戶及2.03兆餘元
99年11月18日行政院第3222次會議院長裁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等相關機關研議對購買自用住宅在一定坪數以內者,放寬貸款額度並給予利息優惠,爰財政部同年月19日邀集公股銀行、內政部及前揭相關機關開會研商,經與會人員討論,研訂公股銀行辦理青年首次購屋優惠貸款原則(又稱「青年安心成家第二案」,後定名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請各公股銀行自99年12月1日起配合辦理,並列為財政部年度考核之參考。自99年青安貸款推動以來,累計核貸戶數及金額逐年成長,截至113年8月底止,累計核貸42萬3,554戶,累計核貸金額2兆343.25億元。
(二)為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財政部自112年8月起實施新青安貸款
為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財政部前於112年7月間提報青安貸款精進方案(詳表1),自同年8月1日起實施,主要包括調高最高貸款額度、延長貸款期限、寬限期及增加政府利率補貼等,實施期程延至115年7月31日止。
表1 青安貸款精進方案綜整表
項目
青安貸款
新青安貸款
最高貸款額度
800萬元
1,000萬元
貸款期限
30年
40年
寬限期
3年
5年
政府利息補貼
無
補貼1碼,期間3年,自112.8.1至115.7.31
公股銀行減半碼優惠
至113年底止
延長至115.7.31
實施期程
至113年底止
延長至115.7.31
說 明:公股銀行減半碼優惠及政府利息補貼部分,轉貸戶不適用。
資料來源:行政院112年7月13日「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懶人包。
(三)鑑於新青安貸款部分案件存有未符購屋自住政策目的等情事,財政部檢討修正新青安貸款相關規範,並 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
據財政部說明,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存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疑義,財政部修正「公股銀行辦理青安貸款原則」等相關規範,並請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澈底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嗣公股銀行業篩選查證疑似人頭戶及貸後出租之高風險態樣案件,並輔以與政府資料勾稽情形比對查核,確認借款人是否符合購屋自住使用目的。截至113年8月底止,由公股銀行自行篩選查證疑似高風險態樣案件,針對112年8月至113年6月間已核貸案件計進行2波清查,累計查核1,575件未符購屋自住使用(涉出租情事1,366件,人頭戶209件)。對於未合規態樣之借戶,財政部業請案關銀行依查得之事證積極追回補貼利息及調整貸款條件。該部表示,將持續觀察新青安貸款相關優化措施執行情形,從源頭杜絕未符購屋自住目的之案件,俾落實協助無自有住宅者安心成家之政策目的。
綜上,青安貸款自99年12月推動迄113年8月底止,已協助逾42萬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累計核貸金額達2.03兆餘元,尚具協助無自有住宅民眾安心成家,減輕購屋負擔之成效,惟近期外界高度關注存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之情事,截至113年8月底止,累計查核1,575件未符購屋自住使用。是以,允宜持續 督導公股銀行落實新青安貸款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澈底杜絕未符購屋自住政策目的之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