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署114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億5,569萬3千元,係辦理中央及地方政府查緝機關辦理私劣菸品查緝等相關經費。經查:
(一)辦理「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業務之經費來源為菸品健康福利捐
依「菸品健康福利捐(下稱菸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第2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1%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並依第3點所列支用項目專款專用,不得挪為他用。前項經費應分配95%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之用,5%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及同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經費,應以50%分配予前點第1項第1款所列中央私劣菸品查緝機關,50%分配予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知,菸捐收入為辦理「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業務之經費來源。國庫署於114年度預算案編列2億5,569萬3千元,其中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為1億2,859萬3千元及1億2,710萬元。
(二)截至113年6月底止,辦理「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之菸捐執行率及違法菸品查獲數量等,均較去年同期為低
據財政部「113年1至6月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預算執行情形表」,其中「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之項目揭露,該期間中央及及地方政府菸捐合計實際分配數1億637萬5千元,執行數6,435萬7千元,執行率60.5%,低於去年同期之72.1%(詳表1)。113年1至6月間違法菸類查獲數量為559.02萬包,亦低於112年同期間查獲數量之720.76萬包(詳表2),減幅達22.4%。
表1 菸品健康福利捐預算分配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間
菸捐實際分配數
實際支用數
菸捐執行率
113年1至6月
中央政府
53,187
32,357
60.8
地方政府
53,187
32,000
60.2
合計
106,375
64,357
60.5
112年1至6月
中央政府
50,075
43,029
85.9
地方政府
50,075
29,150
58.2
合計
100,151
72,179
72.1
資料來源:國庫署。
表2 112年1-6月及113年1-6月之違法菸品查獲數量表
單位:萬包;%
年度
地方政府
通商口岸
合計=
(1)+(4)
數量(1)
占整體查獲比率
關務署
(2)
會同相關單位(3)
小計(4)=
(2)+(3)
占整體查獲比率
112/6
655.48
90.94
12.96
52.32
65.28
9.06
720.76
113/6
505.49
90.42
18.53
35.00
53.53
9.58
559.02
113/6較112/6增減
-149.99
-0.52
5.57
-17.32
-11.75
0.52
-161.74
資料來源:國庫署。
綜上,截至113年6月底止,菸捐分配於「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之執行率及違法菸類查獲數量等,均較去年同期為低,允宜提升菸捐之使用效率,並強化中央與各地方政府之聯繫,適時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及違法菸品緝獲數量,維護國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