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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新增健保財務協助336億元,與衛福部推估114年度健保點值0.95元需挹注719億元有間,且115年底安全準備恐未符法規要求,宜妥謀因應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衛福部及所屬114年度於公務預算案共同編列「健保財務協助方案」336億元,用以辦理癌症新藥暫行性支付專款、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提升醫療院所智慧化資訊機制及罕病藥費等健保總額移列公務項目,與公務預算增額負擔健保費共4大項目(詳表1),其中金額最鉅者為公務預算增額負擔健保費144億元。

表1 114年度預算案健保財務協助方案簡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預算來源(皆公務)

114年度

一、癌症新藥暫行性支付專款

健保署

50

二、護理人力政策整備計畫

衛福部

65

1.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

衛福部

40

2.三班護病比達標醫院獎勵

衛福部

25

三、提升醫療院所智慧化資訊機制及罕病藥費等健保總額移列公務項目

衛福部及所屬

77

1.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衛福部

6

2.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

衛福部

1

國健署

4

3.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國健署

6

4.慢性傳染病照護品質計畫

疾管署

2

5.提升醫事服務機構網路頻寬

健保署

7

6.提升醫事服務機構智慧化資訊及資料上傳

15

7.提升保險服務成效

5

8.挹注罕見疾病之全民健康保險用藥費用

20

9.輸注液及沖洗液藥品供應穩定專案

11

四、公務預算增額負擔健保費

衛福部

144

1.政府健保費法定下限認列範圍排除其他法令部分

衛福部

134

2.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健保費(原由菸捐支應)

10

合計

336

資料來源:衛福部。

前揭114年度新增健保財務協助方案,除公務預算增額負擔健保費原本已由衛福部編列公務預算外,其餘原皆由健保基金支應,114年則改編列於公務預算,爰可減少健保基金財務支出。

本院於第11屆第1會期審議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以主決議通過衛福部應於114年6月30日達健保點值每點0.95元;依健保署113年5月推估,114年度補至0.95(元/點)約需額外挹注719億元。

114年度新增健保財務協助方案336億元雖與上開估計金額有間,惟經健保基金將上開財務協助方案納入考量,於113年8月23日依現行保險費率5.17%估算對財務收支之影響結果,114年底安全準備總額可支應1.25個月保險給付支出,尚符健保法第78條之規定,然迄115年底恐僅供支應0.09個月保險給付支出,已低於法規要求。為利健保永續,允宜積極研謀善策,及早因應。

綜上,衛福部及所屬114年度預算案新增健保財務協助方案336億元,與該部推估每點0.95元需挹注719億元有間,且健保基金納入該方案後,若維持現行保險費率,推估115年底安全準備將不符法規要求,宜賡續研謀開源節流良方,俾維健保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