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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醫政業務新增多項跨年期計畫,允宜依預算法規定敘明計畫期程、總經費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並參酌過往未達標項目檢討改善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衛生福利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衛福部114年度預算案於「醫政業務」工作計畫下新增5項跨年期新興計畫,包括「強化醫療防疫照護體系落實健康台灣計畫(草案)」、「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及「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草案)」(詳表1)。經查:

表1 114年度預算案醫政業務編列跨年期新興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計畫名稱

114年度預算編列數

預估計畫期程

預估總經費(衛福部部分)

醫政業務

健全醫療政策網絡

強化醫療防疫照護體系落實健康台灣計畫(草案)

349,224

(說明1)

(無法提供)

(無法提供)

完善兒童醫療網絡

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

1,580,326

(說明2)

114-117年度

13,556,971

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

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

77,910

114-118年度

369,250

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

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

1,752,550

113-116年度

7,663,000

健康台灣-投資醫療永續發展

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草案)

5,551,335

(無法提供)

(無法提供)

小計

9,311,345

說 明:1.表列數據係04健全醫療政策網絡分支計畫之預算案數。

2.表列數據為08完善兒童醫療網絡分支計畫之預算案數。

3.上述5項計畫僅「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及「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列入114年衛福部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資料及該部114年度預算書。

(一)新增計畫支出及其績效為預算法規定之審議重點,宜詳實列明各新增計畫總經費、期程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以利審議

預算法第49條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爰年度新增計畫支出及其績效均為本院審議預算重點之一。

衛福部114年度「醫政業務」共5項新興跨年期計畫,其中「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及「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各為5年期及4年期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爰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已揭露執行期間及預估總經費等。惟其餘「強化醫療防疫照護體系落實健康台灣計畫(草案)」、「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及「健康台灣深耕計畫(草案)」等3項新興計畫,於預算案送本院審議前均尚未核定,爰未能參照預算法第39條所定編製繼續經費之精神,揭露跨年期計畫之全貌。鑑於該3項計畫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數合計逾74億元(詳表1),衛福部允宜參照預算法第39條及各機關編製114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0條之預算編列規定,於預算書中詳實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二)「強化醫療防疫照護體系落實健康台灣計畫(草案)」屬醫療網計畫,允宜參酌前期未達標之安寧緩和醫療等項,檢討精進

上述3項未比照繼續經費方式編列之新興跨年期計畫,其中「強化醫療防疫照護體系落實健康台灣計畫(草案)」屬醫療網計畫,預計自114年度起執行,衛福部說明因尚在報核流程而無法提供資料。

檢視前1期「建構敏捷韌性醫療照護體系計畫」(110-113年)之執行情形,其中「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民眾人數及占率」績效指標,112年度目標值為101萬人(累計)、占率4.2%。惟依衛福部提供資料,截至112年底實際為93萬6,601人(累計)、占率4.0%,並未達目標,倘上述指標賡續列入下一期醫療網計畫,允宜就未達標項目檢討改善。復為避免預算審議通過而計畫尚未核定致影響預算之有效運用,衛福部嗣後於研提相關跨年期計畫,允宜提早作業,以降低類此預算已編列而計畫未核定之情況發生。

綜上,衛福部醫政業務114年度預算案新增5項跨年期新興計畫,114年度預算數合計逾93億元,允宜參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編列規定,於預算書中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並審酌相關計畫過往執行欠佳處予以改善,並加強後續計畫執行監督,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