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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三、新增「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惟多項執行策略僅限醫院,對基層診所之監測管理不足,且部分目標偏保守,允宜檢討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疾病管制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疾病管制署114年度預算案於「防疫業務」新增「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114至118年),該計畫於113年7月獲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14億9,080萬元(衛福部部分),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第1年經費1億5,233萬3千元,主要用於推動與辦理提升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品質相關計畫、推動國家級抗生素管理專案計畫等。

上開計畫由衛福部與農業部共同推動,透過「建立和發展國家抗生素管理協調機制」、「確保抗生素取得和管理」、「提高民眾及醫療專業人員認知」、「優化醫療照護感染預防和控制」及「強化監測和評估」5大策略,強化我國抗生素抗藥性防治及提升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效能。此外,該計畫設定多項目標,舉其要者如5年內(至118年度)抗生素用量減5%、抗碳青黴烯類鮑氏不動桿菌(CRAB)感染率降10%(至118年度)等。

行政院於核定前開計畫時提出意見略以,(一)依「110年臺灣抗生素使用量監視年報」,抗生素使用量密度經排除受疫情影響年度後,仍呈增加趨勢,且以診所最高;然該計畫多項執行策略及監測僅限於醫院,對基層診所藥局管理監測仍不足。(二)該計畫涉及「台灣醫院感染管制與抗藥性監測管理系統」等多個系統,部分系統同質性高,後續推動應強化跨系統間介接,並評估整併相關系統之可能性。

疾管署除應將行政院上述意見落實執行外,考量該計畫114年度部分目標已與現況相同,恐不符目標管理原則,例如第2項策略「確保抗生素取得和管理」設定「參與感染管制與抗生素管理卓越計畫(含再認證)之醫療院所家次」114年度目標值27家,惟112年度我國參與類似計畫已27家,114年度目標未具挑戰性;另第1項「建立和發展國家抗生素管理協調機制」策略設定「全國醫療院所門診及住院抗生素使用密度降幅」114年度目標值為1%。然101至108年我國抗生素使用量年均增幅2.8%,且依疾管署103至112年第1季監測我國8種抗生素抗藥性百分比結果,除甲氧苯青黴素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由48.2%降至43.7%外,其餘7種皆上升,尤其CRAB自60.6%增至71.9%,顯示我國抗生素抗藥性亟待改善,惟計畫設定114年度參加醫療院所27家,與112年度相同,並未增加,爰疾管署亟需研謀統整其他策略,俾有效降低抗生素使用量。

綜上,114年度新增辦理「國家級防疫一體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計畫」,除應將行政院意見落實於規劃執行外,尚存有部分策略目標值與現況相同而未具挑戰,允宜檢討改善,俾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