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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0、新店舊址自85年7月閒置迄今,雖刻就新建大樓究係於舊址重建或另覓新址辦理等進行研議,允宜及早擇定最適方案,避免資產長期空置未妥適利用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不含社會福利部分)、疾病管制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賴欣憶

中醫藥研究所114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431萬1千元,包含房屋建築養護等。經查:

(一)中醫藥研究所新店舊址經審計部指出長期空置未妥適利用

中醫藥研究所原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經管土地6,701.38平方公尺,85年7月遷至臺北市北投區現址,期強化與國立陽明醫學院(現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之合作。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所自85年7月遷移後,新店舊址僅供書冊儲藏等,迄107年始提報衛福部決議改建為長照銀髮特色園區,致舊址長期使用不善或閒置,而未依國有財產法規定,適時將經管土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釋出有效運用;另經管不動產期間,土地遭占建為民宅或闢建道路設施,未及時排除占用而無法追償使用補償金。

(二)中醫藥研究所說明舊址土地遭占用已排除,惟新建大樓究係於舊址重建或另覓新址辦理,尚在研議

針對新店舊址土地遭占用及後續使用之規劃,據中醫藥研究所113年9月10日回覆說明略以,

1.該舊址土地共12筆被占用,皆已排除。

2.新店舊址(A基地)規劃:該所依衛福部112年5月「長照銀髮特色園區BOT案用地取得委外服務案後續規劃討論會議」之決議,規劃於舊址A基地新建研究大樓。該所已召開審核會議,並於112年12月核定專業建築師事務所提出之新建研究大樓先期規劃構想書,惟考量該新建研究大樓對長期發展稍嫌不足,爰試圖另覓土地重建。

3.該所於113年5月會勘同年7月退場之彰化「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校區,校區內現有場館及建物契合該所未來所需。嗣經衛福部於113年8月1日函送「明道大學退場後校地使用轉型規劃」予教育部,請其將該所需求納入媒合承接考量,獲該部函復將提報行政院相關會議確認承接機關。

4.A基地目前尚為該所興建研究大樓之備案土地,俟承接明道大學土地建物方案確定後,再評估處理A基地返還國產署事宜。

中醫藥研究所對於舊址A基地之規劃仍在研議,為避免資產長期閒置,允宜及早擇定最適方案,以提高資產運用效益。

綜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舊址基地長期空置,該所雖就於舊址興建辦公大樓或覓地另行辦理進行研議,惟為避免舊址長期低度利用,允宜通盤考量該所未來發展,審酌可用資源,及早擇定最適方案,俾提高資產運用效益。

(分機:1925 賴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