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空氣污染防制計畫-05地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業務計畫編列「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113至119年)」(以下稱本計畫)之「捐助、補助與獎助」9,280萬元,用以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電動公車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計畫,以達成2050淨零轉型關鍵戰略七之「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標。經查:
(一)本計畫環境部113及114年度所需經費由公共建設計畫匡列預算支應,並由環境部公務預算撥補空污基金辦理
按本計畫總經費需求643.27億元,分別由交通部辦理購車補助及建置維修保養體系計450.84億元,環境部辦理電動公車營運及路網優化補助計192.43億元(詳表1)。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6日核定本計畫113至114年度所需經費,原則係由公共建設計畫經費先行匡列預算支應,後續年度(115至119年度)則視環境部碳費徵收機制完成情形,另行討論。本計畫113至114年度所需經費1.04億元及0.928億元全數由環境部編列公共建設計畫公務預算後,再撥補空污基金辦理。
表1 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113至119年)經費需求表-環境部部分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總計
營運補助累計車輛數(輛)
930
1,993
3,443
5,323
7,093
8,783
10,433
11,700
-
-
-
11,700
營運補助經費
3.720
7.972
13.772
21.292
24.652
27.160
27.960
25.508
18.428
11.668
5.068
187.200
路網優化補助經費
1.308
1.308
1.308
1.308
0
0
0
0
0
0
0
5.232
經費需求合計
5.208
9.280
15.080
22.590
24.652
27.160
27.960
25.508
18.428
11.668
5.068
192.432
資料來源:空污基金。
(二)114年度扣除公務預算撥補9,280萬元,本期賸餘仍高達8億176萬9千元,惟仍預計由公務預算撥補「補助地方政府電動公車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計畫」所需經費,恐難謂妥適
環境部前為促使車輛污染排放量下降,改善道路交通及生活環境之空氣品質,以空污基金補助民眾汰換老舊車輛,因未預期民眾申請踴躍,致執行數逾預估數115.68億元,除由空污基金支應65億元外,餘不敷數則分別於111及112年度申請由公務預算各撥補25.34億元,合共50.68億元支應,然因空污基金該項補助汰換機車、柴油車措施已於112年度辦理完竣,經費需求大幅減少。該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賸餘8億9,456萬9千元,倘扣除公務預算撥補之9,280萬元,本期賸餘仍高達8億176萬9千元,尚有餘裕,惟仍預計由公務預算撥補「補助地方政府電動公車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計畫」所需經費9,280萬元,恐難謂妥適。
綜上,空污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113至119年)」預算9,280萬元,用以辦理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電動公車營運補助及路網優化計畫,本計畫113至114年度預算預計全數由公務預算補助。鑑於該基金辦理補助汰換機車、柴油車措施已於112年度辦理完竣,114年度基金餘額預計將大幅增加,為免造成環境部常態性以公務預算補助空污基金,該基金允宜本零基預算精神,全面檢視相關業務計畫之施政優先順序,以負擔部分經費,另有關115至119年度經費,環境部宜預為規劃中長程財務,並妥適運用碳費收入,以免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