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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為利及時攔阻非法金流,宜持續督導金融機構建置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及加入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並確切落實相關防詐措施,俾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銀行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銀行局114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計畫編列731萬7千元,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為防制人頭帳戶進行詐騙,阻斷非法金流,金管會已陸續推動相關措施

為防杜詐騙集團利用金融機構之人頭帳戶進行犯罪,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行動綱領)1.5版核定本,列有數項措施,由金管會主辦,包括強化異常交易態樣監控機制、於特定狀況發送警告簡訊或特定處所提示警語、建置「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及加強約定轉帳防詐措施等 (詳表1),復據金管會書面資料,前述「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業於111年8月完成建置,該會並續與警政署合作推動「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並督導金融機構配合該署建立「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另有關加強約定轉帳防詐措施部分,亦請財金股份有限公司建置「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以及早發現可疑約轉帳戶,阻斷非法金流。

表1 打詐行動綱領1.5版於「防制人頭帳戶進行詐騙」所列措施一覽表

行動方案

具體措施

針對警示帳戶比例較高之金融機構實施監督輔導,並強化全體金融機構異常交易態樣監控機制

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彙整各銀行具共通性之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態樣,並要求各銀行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以提升銀行辨識相關警示交易之有效性。

針對非新開戶忽變更密碼之用戶,發送警告簡訊通知原帳戶申請人

各金融機構已可依其安全需求及業務普遍性與客戶約定於變更密碼時,採用簡訊或其他方式及時通知客戶。金管會將持續督導銀行落實安控基準確保客戶權益。

超商於寄貨(件)服務內容中,將存摺及金融卡列為不得寄送物品,並於「適當處(如寄貨單或系統介面)」提示「請勿寄送金融帳戶存摺及提款卡,以免涉及刑案擔負刑責」等警語

統一、全家、萊爾富、OK 等四大超商已於各門市之kiosk 畫面中標示警語。

推動全國金融機構建置「疑涉詐騙境外金融帳戶彈跳視窗預警機制」及加強資訊安全措施

(1)金管會將督導各金融機構陸續建構「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2)已督導銀行公會於110年4月15日完成修正「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強化資安措施。

督導金融機構辦理客戶申請約定轉帳加強防詐措施

(1)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於網路銀行申請約定轉入帳戶頁面,增加防詐騙提醒事項或警語,並於民眾申請約定帳戶服務時,由各銀行視客戶性質及風險程度自訂是否拉長申請審核期間,由現行申辦日後次1日始生效,改為次2日生效。(2)持續督導銀行落實客戶申請約定轉帳及調整約轉限額之相關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打詐行動綱領1.5版,本中心彙製。

(二)宜持續督導金融機構建置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及加入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等,俾強化金流安全

檢視前述與防制詐騙相關機制之推動現況,據金管會提供資料,截至113年7月底止,預計加入「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及「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之金融機構皆已上線,「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則由7家本國銀行上線試辦,另「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部分,本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均已完成相關資訊系統與作業之調整而上線運作(詳表2)。詢據金管會表示,將督導其他金融機構陸續建置「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並於113年底前加入「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鑑於112年詐欺案件發生數為3萬7,823件,仍較111年增加8,314件(增幅28.17%),允宜持續強化金流安全,落實各項金融防詐減損策略,俾有效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表2 近期金管會為防制詐騙所(協助)推動之機制一覽表

項目

建置機關

參與業別

預計

實際

(截至113年7月底止)

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

內政部警政署

本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信用合作社、電子支付機構

均已上線

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

內政部警政署

本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

均已上線

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

內政部警政署

本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信用合作社、電子支付機構

7家本國銀行上線試辦

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本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信用合作社、電子支付機構

本國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已上線

說 明:據金管會提供資料,「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及「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預計上線之業別尚包括農漁會信用部,惟因該會係就其所轄管之金融機構提供實際上線情形及未來督導規劃,爰表內對應之預計業別係就該會所轄管之金融機構表達,俾利一致。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綜上,為防杜詐騙集團利用金融機構之人頭帳戶進行詐騙,金管會已陸續推動多項措施,期能及早發現可疑帳戶,阻斷非金流,允宜持續督導金融機構建置「疑涉詐欺境內金融帳戶預警機制」及加入「約定轉入帳號灰名單通報平台」,並落實相關防詐措施,以提升對國人財產安全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