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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國發會兼辦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之幕僚作業,允宜落實各工作項目之管控機制,滾動檢討該委員會之功能及定位,並強化決策過程中之資訊公開及公平性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發展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國發會114年度預算案「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計畫編列550萬元;主要業務包含辦理新興財經策略、經濟政策研擬及協調推動,承辦行政院專案任務小組工作等。經查:

(一)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

面對資訊多元、科技快速進步之新時代,行政院於113年7月設立「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發會),其任務包括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方向及願景之擘劃、國家經濟發展策略之擬定、國家經濟發展關鍵興革事項之研析;經發會置委員共14人,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其餘委員為行政院秘書長及部會機關代表12人,其中秘書長與國發會主任委員擔任執行秘書,另該會聘請包括:工商、中小企業、產業、經濟、學界、金融、創業等外部專家擔任顧問,已聘請58位外部專家學者擔任顧問,共同擘劃國家經濟政策方向,以落實「創新經濟」、「均衡臺灣」及「包容成長」三大政策目標。

(二)國發會兼辦經發會之幕僚工作,允宜落實各工作項目之管控機制,滾動檢討該委員會之功能及定位,並強化決策過程中之資訊公開及公平性

依「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稱設置要點)第8點規定略以,經發會幕僚工作由國發會等兼辦,受執行秘書之指揮監督;另設置要點第7點規定:「本會得依任務設工作分組,以推動及協調相關議題。工作分組置召集人,由主任委員指派之。工作分組原則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並得視議題邀請經濟顧問及相關機關(構)與會。」國發會被指派為「均衡台灣」工作分組之召集人(詳表1),推動及協調該分組相關議題。此外,在控管機制方面,設置要點第11點規定:「本會各項會議決議事項,分行各有關機關辦理,重大決議應報經行政院核定。各有關機關應將每季之工作執行情形函送各工作分組召集人及國發會。」

經發會113年7月18日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通過「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3大方案,並於113年9月3日舉行第1次顧問會議,就「創新經濟」、「均衡台灣」及「包容成長」等三大議題進行討論。為因應地緣政治、淨零轉型、AI時代及國內外經濟問題等挑戰,經發會之設立除進行跨部會政策協商,強化部會間政策協調與聚焦外,宜審慎注意產官學界不同意見之整合溝通,而國發會兼辦經發會之幕僚工作,允宜落實各工作項目之管控機制,滾動檢討該委員會之功能及定位,避免政府組織疊床架屋,影響行政效率,並強化決策過程中之資訊公開及公平性,以協助推動國家經濟政策。

表1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各工作分組一覽表

工作分組

召集人

推動及協調之議題

創新經濟

由主任委員指派(現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委)

1.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2.五大信賴產業

3.AI產業化、產業AI化

4.數位及淨零雙軸轉型

5.金融創新

6.創新創業雨林生態系

7.投資人才

均衡臺灣

由主任委員指派(現為國發會主委)

1.產業發展要素及資源

2.140項基礎建設

3.智慧科技產業生態系

4.地方創生與農村再生

5.區域發展與區域治理

包容成長

由主任委員指派(現為行政院秘書長)

1.總體經濟發展

2.傳統產業與服務業升級

3.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

4.青年多元發展與薪資提升

5.所得分配合理化

6.擴大社會投資

7.普惠金融

資料來源:國發會網站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ABC1B984D3A221DD(最後瀏覽日:2024年10月11日)。

綜上,行政院於113年7月設立「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其任務包括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方向及願景之擘劃、國家經濟發展策略之擬定、國家經濟發展關鍵興革事項之研析,並由國發會兼辦經發會之幕僚作業,允宜落實各工作項目之管控機制,滾動檢討經發會之功能及定位,並強化決策過程中之資訊公開及公平性,以達成「創新經濟」、「均衡台灣」及「包容成長」之政策目標,俾促進國家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