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學校務基金(以下稱高雄大學)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1億8,366萬5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3億4,724萬3千元,業務外收入7,326萬7千元,業務外費用2,651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億1,682萬3千元(詳表1),較113年度預算短絀數9,971萬4千元增加短絀1,710萬9千元,增幅17.16%。經查:
表1 高雄大學近年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案
執行數
預算案數
業務收入
1,060,005
1,112,363
1,101,925
1,171,522
1,149,542
768,934
1,183,665
業務成本與費用
1,193,690
1,240,092
1,238,926
1,324,460
1,286,601
874,799
1,347,243
業務賸餘(短絀)
-133,685
-127,729
-137,001
-152,938
-137,059
-105,865
-163,578
業務外收入
51,632
62,788
57,494
83,819
64,167
37,688
73,267
業務外費用
26,107
26,070
25,219
29,455
26,822
14,601
26,512
業務外賸餘(短絀)
25,525
36,718
32,275
54,364
37,345
23,087
46,755
本期餘絀
-108,160
-91,011
-104,726
-98,574
-99,714
-82,778
-116,823
說 明:113年度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止帳列數;另113年1至8月本期餘絀之累計預算分配數為負1億3,762萬5千元。
資料來源:高雄大學提供。
(一)校務基金之預算編製與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
為促進國立大專院校創造收入、節約成本,俾以有效運用教育資源,教育部自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起全面實施校務基金制度,對於國立大學校院之支出不再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學校需自籌部分經費以資因應,以減輕國庫負擔,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略以,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另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略以,學校校務基金及各項自籌收入之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訂開源節流計畫。
(二)高雄大學111年度至113年截至8月底止均發生短絀,114年度預計短絀1億1,682萬3千元為近4年最高
檢視高雄大學近4年(111至114年度)收支餘絀情形,111至113年度預算均編列短絀,實際執行結果,111年度決算短絀9,101萬1千元,較預算減少短絀1,714萬9千元,減幅約15.86%,主要係因建教合作收入、其他補助收入及學雜費收入增加;112年度決算短絀9,857萬4千元,雖較預算減少615萬2千元(減幅5.87%),惟較111年決算短絀增加;又113年截至8月底止短絀8,277萬8千元,較累計預算分配數1億3,762萬5千元減少短絀5,484萬7千元(減幅約39.85%),據說明係因學雜費收入較預算增加且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減少所致。
另該校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短絀1億1,682萬3千元,為近4年預、決算短絀數最高,主要係預期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增加所致,與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等規範所定「維持收支平衡」原則未合,允宜加強開源節流措施,節約經費支出。
綜上,高雄大學111年度至113年截至8月底止均發生短絀,且114年度預算案預計短絀1億1,682萬3千元為近4年預、決算最高,與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等規範所定「維持收支平衡」原則未符,允宜確實檢討,加強開源節流,以提升基金營運績效。
(分機:8663 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