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案之業務計畫及預算說明肆、預算概要列有該校為辦理教育部補助專科以上學校校內學生宿舍提升基本設施及公共空間整體改善計畫,經行政院同意於112年度先行辦理並補辦114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3,577萬5千元,實係該校八甲校區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以下簡稱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之補辦預算案,有關聯合大學就該項工程採補辦預算案之妥適性,謹敘明如後:
(一)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補辦預算之緣由及依據
依聯合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及該校提供補充資料,該校辦理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於112年度編列預算5,587萬6千元,截至112年9月底實際執行數5,256萬9千元,估計至當年底尚待執行數3,908萬2千元,經該校檢討年度固定資產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並於額度內調整容納後尚不足3,577萬5千元,基於業務急迫需要,爰函請教育部轉行政院核復同意於該年度先行辦理並補辦114年度預算,行政院於同年11月7日以院授教字第1124401308A號函函復同意辦理。
(二)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屬校務基金重大固定資產建設計畫,採補辦預算方式辦理,顯示事前規劃評估欠周,容有精進空間
按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各項購建固定資產應詳予規劃評估;營業基金之專案計畫,應依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規定辦理;作業基金應比照辦理。」另依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1點規定:「應按專案計畫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劃分。…並各按計畫別分列,依總帳科目分析(土地、土地改良、房屋及建築、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逕依總帳科目分析。」同作業規範並規定作業基金購建固定資產比照前揭規定辦理。
查聯合大學為推動校務永續發展,曾於106年6月21日校務會議通過「106~110學年度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為提供在校生優良住宿環境,計畫內容「貳、整體校務發展規劃、六、優化基礎建設、(二)舒適校園、3.平衡校區發展」即明訂興建第六學生宿舍,顯示該項工程屬該校校務基金重大固定資產建設計畫,理應於事前審慎且周詳規劃,並循年度預算程序辦理。
按預算法第88條補辦預算規定之意旨,係提供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時,為因應環境變遷與正常業務上實際需要之彈性機制。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既屬聯合大學中長程校務發展之重要項目,該校理應於前置作業期間,謹慎規劃經費支用及工程期程安排,雖基於避免工程進度延宕之考量,於校務基金年度固定資產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額度內調整後,卻仍有不敷數,而採補辦預算之方式先行辦理,反映該校於工程之先期規劃作業未盡周詳,致預算未能滿足實際經費需求。
綜上,聯合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就第六學生宿舍新建工程計畫之經費不敷數,以補辦預算方式辦理,反映該校就該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有欠周詳,允宜檢討精進。
(分機:1912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