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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金門大學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仍偏低,且學雜費收入趨減,允宜研謀廣拓其他自籌收入財源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五、金門大學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仍偏低,且學雜費收入趨減,允宜研謀廣拓其他自籌收入財源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金門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自籌收入2億8,046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2億7,565萬7千元增加480萬5千元(增幅1.74%)。經查:

(一)近年自籌收入趨增,惟占總收入比率仍偏低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略以,校務基金來源包括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及自籌收入,又自籌收入係指學雜費收入等8項;期透過實施校務基金,擴大自籌收入財源,減少各國立大學校院對於政府補助之依賴。檢視近年金門大學收入概況(詳表1),該校自籌收入決算數自110年度之2億7,041萬6千元增為112年度之2億8,237萬元,增加1,195萬4千元(增幅4.42%),自籌收入趨增,惟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介於34.69%至35.97%,未及4成,相對同期間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平均值介於54.31%至56.54%,顯示該校對政府補助收入仰賴仍深。

(二)高度仰賴學雜費收入作為主要自籌財源,惟近年學雜費收入減少,尚待廣拓其他自籌收入財源

觀諸110年度至114年度金門大學自籌收入來源(詳表1),以學雜費收入占比介於58.86%至64.3%間為主,顯示高度仰賴學雜費收入作為主要自籌收入財源;惟受少子女化趨勢及地點偏遠等影響,學雜費收入決算數自110年度之1億7,387萬元降為112年度之1億6,619萬9千元,減少767萬1千元(減幅4.41%),又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學雜費收入1億6,577萬2千元為近年最低;為降低該校對政府補助之依存度,尚待廣拓其他自籌收入財源。

表1 金門大學110年度至114年度收入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0

111

112

113

114

學雜費收入(A)

173,870

170,016

166,199

168,567

165,772

建教合作收入

51,770

64,888

60,606

65,000

65,000

推廣教育收入

574

1,064

2,180

900

1,500

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

26,969

24,577

24,920

26,000

25,000

受贈收入

7,226

5,641

5,895

2,000

2,500

投資取得之收益

6,042

9,487

16,999

9,150

15,650

其他收入

3,965

5,053

5,571

4,040

5,040

自籌收入小計(B)

270,416

280,726

282,370

275,657

280,462

政府補助收入(C)

509,100

524,399

502,607

511,344

525,536

總收入(D=B+C)

779,516

805,125

784,976

787,001

805,998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 (B/D)

34.69

34.87

35.97

35.03

34.80

學雜費收入占自籌收入比重(A/B)

64.30

60.56

58.86

61.15

59.11

說 明:110年度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年度及114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金門大學提供。

綜上,金門大學自110至112年度自籌收入趨增,惟對照同期間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平均值統計,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未及4成仍偏低;又該校高度仰賴學雜費收入作為主要自籌財源,受少子女化趨勢及地點偏遠等影響,近年學雜費收入概呈減少,允宜積極開發其他自籌收入財源,俾改善校務基金財務自主性。

(分機:1932陳如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