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動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為有效照顧符合條件之農民,允宜賡續清查農保被保險人資格審查及強化後續取消資格或逕予退保作業,減少不必要之資源浪費,以維公平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勞工保險局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政府為增進農民福利,維護農民健康,辦理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農保),勞保局114年度預算案「保險業務-農民保險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農民加保、退保、資格查察、保險費計算、推廣農保及網路申報查詢研習會等所需業務費278萬9千元。經查:

(一)隨著人口老化,及產業環境變更,近年農保投保人數逐年減少,迄113年7月底止投保人數降低至88萬餘人

依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條例)第2條規定略以,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分為生育、傷害、疾病、身心障礙及死亡五種;並分別給與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以維護農民健康,增進農民福利。隨著人口老化,及產業環境變更,近年投保人數逐年減少,自108年底之108萬餘人,至113年7月底止下降至88萬餘人。

(二)允宜賡續農保清查作業並提升行政效率,以維農民權益

按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3條至第8條之規定略以,農會審核加保資格並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工作,另同辦法第9條規定農會負有保管審查檔案及登錄相關資料之法定義務。目前農會於農民參加農保時辦理現地勘查,另農業部建置「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定期產出地籍相關資料,提供農會於期限內清查農保資格,倘發現不符加保資格條件與規定者,農會向勞保局申報農保退保。勞保局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並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對農保資格之查核,辦理查察項目包括勞保農保重複加保逾180日取消資格、戶籍遷出組織區域逕予退保等項目。

勞保局108年度至113年7月查核情形詳表1,其中「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逕予退保」、「長期旅居國外者名冊供農會清查」及「64歲4個月被保險人名冊供農會清查」等3項,112年度案件數均高於111年度;「勞農重複加保逾180日取消資格」、「戶籍遷出組織區域逕予退保」及「死亡或遷出國外或喪失國籍者逕予退保」等3項雖減少,惟人數仍多,逐年耗費不少行政資源,允宜加強宣導並賡續辦理農保資格審查後取消資格或逕予退保農保身分作業,俾維農民權益。

表1 108-113年度勞保局查核農保資格審查後取消資格或逕予退保明細表

   單位:人

年度

勞農重複加保逾180日取消資格

戶籍遷出組織區域

逕予退保

死亡或遷出國外或喪失國籍者逕予退保

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逕予退保

長期旅居國外者名冊供農會清查

入獄服刑者名冊供農會清查

64歲4個月被保險人名冊供農會清查

108

2,261

1,624

2,552

372

333

212

1,924

109

2,094

1,660

8,688

254

311

184

1,608

110

2,151

1,593

29,781

257

340

165

1,918

111

2,323

1,916

32,804

232

131

155

2,258

112

2,032

1,629

32,319

251

221

125

2,465

113

804

922

17,001

137

198

120

712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7月底止資料。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綜上,勞保局逐年辦理農保資格審查及平時清查之作業,查核結果,應取消農保資格或須逕予退保情況仍不少,允宜加強宣導及清查作業,以維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