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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新增國家重點領域國際政經學院,惟績效目標過於籠統不夠具體,缺乏明確性,而學雜費收費雖高,然預估未來基金結餘下降,允宜審慎規劃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新增國家重點領域國際政經學院,惟績效目標過於籠統不夠具體,缺乏明確性,而學雜費收費雖高,然預估未來基金結餘下降,允宜審慎規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林佑樺

臺灣大學114年度起新增國際政經學院,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億5,520萬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億4,031萬元,業務外收入3,500萬元,業務外費用1,060萬元,收支相抵後賸餘3,929萬元。經查:

(一)國際政經學院創新計畫書內容概述

臺灣大學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以下稱創新條例)申請設立「國際政經學院」,教育部113年2月27日核復原則通過,並請該校依審查意見及創新條例定修正創新計畫書於113年12月25日前報教育部備查。據臺灣大學國際政經學院創新計畫書:

1.計畫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23年7月31日。

2.願景及目標:以成為「跨領域政經頂尖人才的培育基地」及「政經智庫合作交流的樞紐」為願景,並以「培育具全球政經視野、熟悉地緣政治與產業佈局、了解國際金融情勢、掌握新科技知能並具有戰略思維大格局的領導人才」為教育目標。

3.達成願景及目標之5大策略:包括「課程設計跨域、彈性且多元。理論務並重,業界深度參與。延攬國際重量級師資參與教研。要求參與專題研究。學生須赴企業實習或海外雙聯交換。」

4.學位學程:初步規劃政治經濟學位學程、財金學位學程(該2學程均設學士、碩士及博士)、領導與管理高階主管教育學程(碩士及博士)共3種學程,均以全英語授課,生源包括一般生、境外生、雙聯學位生及企業生(研究所以上)。

5.財務:該學院校務基金預計自113至122年度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以下稱國發基金)補助共14.25億元,且有7家合作企業提供研究學院資金,10年合計提供14.25億元,收支相抵後每年預計結餘數由0.41億元減至0.05億元(詳表1)。

表1 113至122年國際政經學院財務收支總體預估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總收入

3.01

3.08

3.20

3.22

3.25

3.25

3.25

2.75

2.75

2.75

政府補助收入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25

1.25

1.25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撥款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25

1.25

1.25

自籌收入

1.51

1.58

1.70

1.72

1.75

1.76

1.77

1.55

1.55

1.55

合作企業年度資金挹注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25

1.25

1.25

其他自籌收入

0.01

0.08

0.20

0.22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2.總支出

2.60

2.90

2.90

3.10

3.10

3.20

3.10

2.80

2.80

2.80

經常支出

0.80

1.60

1.90

2.10

2.20

2.40

2.50

2.50

2.50

2.50

人事費

0.30

0.60

0.80

0.80

0.90

1.00

1.10

1.10

1.10

1.10

業務費

0.50

0.90

0.90

1.00

1.00

1.11

1.11

1.11

1.11

1.11

獎助學金

-

0.10

0.2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資本支出

1.80

1.30

1.00

1.00

0.90

0.80

0.70

0.20

0.20

0.20

不動產(含大修)

1.50

1.00

0.70

0.70

0.60

0.50

0.40

-

-

-

圖儀設備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20

0.20

0.20

無形資產

-

-

-

-

-

-

-

-

-

-

本期結餘

0.41

0.18

0.30

0.12

0.15

0.05

0.05

0.05

0.05

0.05

說 明:經常支出不含折舊、折耗及攤銷。

資料來源:臺灣大學提供國際政經學院創新計畫書(113年1月)。

(二)績效目標過於籠統,而各期結餘逐漸下降,且學雜費收費基準高於校內學、碩、博士班

1.績效目標過於籠統,缺乏具體衡量指標,且各期結餘逐漸下降,預計至118年之後僅500萬元:創新條例第9條第1項明定創新計畫書應載明事項,其中第16款「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之績效目標」,據國際政經學院創新計畫書第「壹拾貳、研究學院績效目標規劃」,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育績效目標均為文字敘述過於籠統空泛,缺乏量化指標與目標值,以具體衡量各階段之績效。又上開創新計畫書預估至118年之後各期收支相抵後賸餘僅500萬元,如欠缺具體績效指標,尚難評估政府補助14.25億元之實質效益。

2.碩、博士班學雜費收費基準高於一般,允宜兼顧對弱勢生之培育:據創新計畫書之學雜費收費基準,碩、博士學位依學程別、國際生、本地生、僑生班別而略有差異,最低每學期10萬元,最高每學期20萬元,均高於該校113學年度碩、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不含管理學院EMBA)每學期繳費標準(詳表2),允宜兼顧對弱勢生之培育,提供助學措施,使其有平等之就學機會取得就業核心能力。

表2 學雜費(每學期)收費標準 單位:新臺幣元

種類

項目

金額

國際政經學院

政治經濟、財金班別/學士學位學程學雜費

國際生

70,000

本地生、僑生

35,000

政治經濟、財金班別/碩/博士學位學程學雜費

國際生

200,000

本地生、僑生

100,000

領導與管理班別/碩/博士學位學程學雜費

國際生、本地生、僑生

150,000

經營管理與人才培育碩士學分班

每學分

10,000

雜費

5,000

碩士在職專班

社會科學院(不含經濟學系)(112學年度以後入學)學雜費

66,000

社會科學院經濟學系(113學年度以後入學)學雜費

83,880

EMBA班(113學年度)

學雜費

193,200

學雜費基數

12,720

每一學分費

11,130

碩/博士班

碩/博士班本地生、僑生(含港澳生)、99學年度以前入學及具我國永久居留身分之國際學位生、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文學院、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

學雜費(含基本學分費)

25,640

學雜費基數

12,540

校際選課選讀生每一學分費

1,610

100學年度起入學之國際學位生、陸生(文學院、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

學雜費(含基本學分費)

51,280

學雜費基數

25,080

校際選課選讀生每一學分費

3,220

學士班

本地生、僑生(含港澳生)、99學年度以前入學及具我國永久居留身分之國際學位生、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文學院、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

學雜費

25,230

學分費

1,020

100學年度起入學之國際學位生、陸生(文學院、社會科學院、法律學院)

學雜費

50,460

學分費

2,040

資料來源:國際政經學院創新計畫書(113年1月)、「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每學期繳費標準」、「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碩、博士班每學期繳費標準(不含在職專班及 GMBA)」、「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學士班每學期繳費標準」(113年5月14日臺灣大學第3169次行政會議通過),本報告整理。

3.儘速制定相關規範,並充分公開政府資訊:國際政經學院設立後,依創新條例應訂定相關規定與報告書,如管理會運作規範、採購作業規定、人事制度、風險管理制度、財務收支管理規定、經營規劃報告書、教學品質保證機制等規範,允宜儘速訂定,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於網站揭露法規命令及業務統計等資訊。

綜上,臺灣大學114年度預算案新增國際政經學院,惟創新計畫書之績效目標過於籠統,且預計各年結餘逐漸下降,允宜妥予控管收支並訂立合宜績效指標,以評估政府補助之實質效益,而學雜費收費亦宜兼顧對弱勢生之培育,並宜儘速制定相關規範及充分公開政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