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114年度預算案「運輸事故調查」、「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及「精進運輸事故調查能量」分別編列1,505萬元、323萬元及3,628萬4千元,主要係該會為辦理運輸事故調查,適時發布調查報告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運安會依各類運輸事故分別訂定預計報告發布時間,並自113年度起考量個案複雜程度調整
運安會為有效運用人力及設備資源,縮減調查報告發布時程,將各類運輸事故予以分級,並依各類報告(包括初步報告、事實資料報告、調查報告草案及正式調查報告等)、運輸事故類型及各級別訂定不同之預定發布時間,其中正式調查報告之預計發布時間詳表1。
詢據該會表示,為加強調查案管理,113年度經內部討論後,以原定之預定完成期程為基礎,考量各調查案個別之「複雜程度考量因素」,決定個案所需之預計完成期程,各類運輸事故之「複雜程度考量因素」詳表2;調查過程中如有需要,承辦之主任調查官亦可提出調整調查期程。
表1 各類運輸事故正式調查報告之預計發布時間表
運輸事故類型
調查分級
預計發布時間
1.航空事故
6級
第1級24個月以內、第2至5級12個月以內、第6級8個月以內
2.水路事故
3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第3級6個月以內
3.鐵道事故
2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
4.公路事故
2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
說 明:預計發布時間得依事故案件之嚴重性及複雜性辦理展期。
資料來源:運安會。
表2 各類運輸事故調查之「複雜程度考量因素」表
運輸事故
類型
複雜程度考量因素
飛航
事故
1.涉及多機關(構)
2.事故模擬及重建
3.證物檢測與實驗
4.生還因素
5.司法案件
6.受損紀錄器解讀
7.組員身心健康及醫療因素
8.組織管理或系統性議題
9.其它外部調查資源協調合作
10.水下偵蒐打撈
11.英文調查報告
12.跨國調查
13.山區及複雜地形事故
14.航空器國籍及種類
水路
事故
1.涉及多機關(構)
2.事故模擬及重建
3.證物檢測與實驗
4.生還因素
5.司法案件
6.受損紀錄器解讀
7.組員身心健康及醫療因素
8.組織管理或系統性議題
9.其它外部調查資源協調合作
10.水下偵蒐打撈
11.英文調查報告
12.跨國調查
13.事故船舶數量
14.距岸約30浬外之公海
鐵道
事故
1.涉及多機關(構)
2.事故模擬及重建
3.證物檢測與實驗
4.生還因素
5.司法案件
6.受損紀錄器解讀
7.組員身心健康及醫療因素
8.組織管理或系統性議題
9.其它外部調查資源協調合作
10.偵蒐打撈
11.多模組複合型事故
12.多列車事故
公路
事故
1.涉及多機關(構)
2.事故模擬及重建
3.證物檢測與實驗
4.生還因素
5.司法案件
6.受損紀錄器解讀
7.組員身心健康及醫療因素
8.組織管理或系統性議題
9.其它外部調查資源協調合作
10.偵蒐打撈
11.多模組複合型事故
12.多車輛事故
資料來源:運安會。
(二)運安會自成立起至113年7月止,逾6成運輸事故調查案件曾經展期
據運安會提供資料,該會自108年8月成立起至113年7月止,各類運輸事故之調查案件合計304件,其中198件曾展期,展期比率為65.13%;各類運輸事故中,以水路事故之案件數及展期件數最多,其展期比率達76.47%,而鐵道事故之展期比率為63.33%次之(詳表3)。詢據運安會就運輸事故調查之展期情形說明略以,
1.調查案展期係指超過立案時該會預定之完成期程,原則上係以調查案嚴重與複雜程度因素訂定預定完成期程,且預定完成期程非法定辦理期限,調查過程中如有需要,承辦之主任調查官可提出調整調查期程。
2.諸多因素皆可能造成調查案展期,如調查過程中發現組織管理議題需深入調查,調查所需之證物檢測與實驗需耗時送專業機構處理,及其他因素等。
表3 運安會108年8月至113年7月間運輸事故調查之展期情形表
運輸事故類型
調查案件(件數)
展期比率
A/B
未展期
展期A
合計B
航空
23
7
30
23.33%
水路
52
169
221
76.47%
鐵道
11
19
30
63.33%
公路
20
3
23
13.04%
合計
106
198
304
65.13%
資料來源:運安會;本中心整理。
綜上,運安會依各類運輸事故分別訂定預計報告發布時間,並自113年度起考量個案複雜程度調整;該會自108年8月成立起至113年7月止,各類運輸事故調查案件囿於嚴重性、複雜性及調查人力等因素,曾展期者占調查案件數之65.13%,其中水路事故展期比率達76.47%,鐵道事故展期比率為63.33%次之,允宜賡續研謀改善,俾提升事故調查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