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於11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就「新式步槍」分別編列首年預算4億2,712萬4千元、7億4,271萬4千元及2億827萬8千元;另空軍司令部亦就「新式高教機性能科目軌跡噴煙裝置」及「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分別編列7,000萬元及15億元。揆上開計畫分為114年度首度納(移)列公開預算之跨年期計畫,當應比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列明全部計畫內容以利本院預算審議。經查:
(一)歲出各項計畫應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跨年期計畫經費則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等,為預算法所明定
依預算法第37條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各項計畫,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同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3條規定:「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應比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依事實情形…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爰各機關單位編製年度預算時,於歲出各項計畫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工作量無法計算者除外),計算公務成本;如為跨年期經費則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等項。
(二)「新型步槍」由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惟各需求軍種於預算書並未揭露籌購品項及數量等攸關資訊
各計畫預計籌購品項及數量,乃決定其預算編列額度、衡量單位成本之重要資訊,亦當係繼續經費預算全部計畫內容所應列明事項之一,自應依上揭預算法規定,於年度預算書中載明。為汰換全軍老舊T91步槍,陸軍司令部於114年度統籌各軍種需求提出「新型步槍」投資建案,規劃籌購新型步槍暨雷射模組等設備,總經費81億656萬4千元,辦理期程114-118年,需求單位包括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詳表1)。按「新型步槍」所需經費高達81億餘元,規劃委由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辦理,然各需求軍種於114年度預算書中,均僅列示各自所需計畫總經費及分年預算額度,關於新型步槍暨雷射模組等裝備之籌購品項及數量則未揭露,除外界難以知悉其建置成本之妥適性外,亦不利本院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
表1 陸軍司令部統籌提出「新型步槍」之需求軍種、經費額度及114年度預算編列狀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軍種
計畫總經費
計畫期程
114年度預算編列數
陸軍司令部
6,962,259
114-118年
427,124
憲兵指揮部
936,027
114、116年
742,714
全民防衛動員署
208,278
114年
208,278
合計
8,106,564
-
1,378,116
資料來源:陸軍司令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三)空軍司令部「新式高教機性能科目軌跡噴煙裝置」及「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亦未揭露籌購品項及數量
為銜接學員基礎換裝訓練及雷虎小組操演機,空軍司令部規劃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新式高教機性能科目軌跡噴煙裝置」計畫,針對新式高教機實施構改及增購噴煙油箱裝置,計需3億4,132萬元,納入114-116年預算編列。另為使66架新型戰機具備完整作戰能力,空軍司令部將循軍購方式辦理「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計畫,規劃籌購戰備需求彈藥、輔助裝備及所需儲存設施,全案計需428億2,936萬8千元,執行期程為111-119年度,其中111至113年度係編列於機密預算,114年度則首度移列公開預算。揆上開2案均屬114年度首度納(移)編公開預算之投資計畫,惟於國防部所屬公開預算書中,空軍司令部亦未揭露全案計畫籌獲項目及數量等攸關資訊。
綜上,由陸軍司令部統籌提出之「新式步槍」、空軍司令部「新式高教機性能科目軌跡噴煙裝置」及「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等軍事投資建案,均係114年度首度納(移)編公開預算之跨年期投資計畫,允應比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列名全部計畫內容,包括籌購品項及數量等,以利本院預算審議及外部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