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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七、近年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人數居高不下,軍費生任官未滿年限退伍人數亦逐年增加,允宜檢討原因並妥謀對策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國防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國防部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依11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所載,陸軍、海軍、空軍、參謀本部及中正預校於「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一般事務費」中,就辦理招募、招生宣導及國軍招募形象宣導等合計編列1,290萬2千元。按國防部雖自113年度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惟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然截至113年6月底止,無論志願役人數或國軍人力編現比均為近年新低,且近年招獲志願士兵提前離營人數比率頗高,軍費生任官未滿年限提前退伍人數亦有逐年增加之勢,均有待國防部檢討原因並妥謀對策。經查:

(一)113年6月底國軍志願役人數已降至近年新低,國軍整體人力編現比亦不及8成

109至112年底國軍志願役人數分別為16萬4,063人、16萬4,884人、15萬9,392人及15萬4,686人,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後即逐年降低,113年6月底之15萬2,885人則降至近年新低。復依國防部提供近年軍官、士官及士兵編現比資料(詳表1),士兵編現比雖曾於109及110年度間達成募兵制9成之計畫目標,惟其後年度逐年降低,112年底低於8成,113年6月底更降至76.02%;而軍官及士官編現比始終低於9成,109年度編現比雖尚有88.68%及86.21%,然113年6月底分別降至80.19%及78.98%。

(二)109至112年度志願士兵招獲合計人數雖達計畫目標,惟同期間提前離營志願士兵人數比率頗高

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之1規定:「志願士兵年度考績丙上以下、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2次以上、於核定起役之日起3個月期滿後,經評審不適服志願士兵,或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所定於一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者,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於三個月內,分別依下列規定辦理:…。」、「前項不適服志願士兵人員,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者,應予賠償;…。」揆109至112年度國軍志願士兵計畫招獲人數為5萬3,693人,實際招獲5萬4,447人,招獲率雖達101.40%,然同期間未服滿志願士兵現役最少年限而提前離營之人數達1萬3,104人(占同期間招獲志願士兵人數比率24.08%),累計應賠償金額9億319萬9千元(詳表2)。

(三)109至112年度軍費生任官未滿年限提前退伍人數亦逐年增加

軍事教育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軍事學校及預備學校之學員生,除自費學生外,享有公費待遇及津貼。」同法第18條第1項則規定:「前條第1項受領公費待遇及津貼之學員生,違反應履行義務及應遵行事項規定時,應予賠償。」依國防部統計資料,109年度軍費生畢業後任官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現役最少年限者僅401人(詳表3),惟其後年度提前退伍人數逐年遞增,112年度退伍人數已達1,104人,為109年度之2.75倍,累計應賠償金額5.94億元。113年度截至6月底止亦有軍費生555人申請提前退伍。

綜上,國防部雖自113年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惟志願役人力仍為作戰部隊構成主力,然揆截至113年6月底止,無論志願役人數或軍官、士官、士兵編現比均為近年新低。雖國防部已積極透過多元管道招募所需各類人力,惟招獲之志願士兵提前離營人數比率頗高,軍費生任官未滿年限提前退伍人數亦有逐年增加之勢,均有待國防部檢討原因並妥謀對策。

表1 109至113年6月底國軍軍官、士官及士兵編現比之統計資表 單位:%

時點

類別

109年底

110年底

111年底

112年底

113年

6月底

軍官

88.68

87.12

84.59

82.79

80.19

士官

86.21

85.56

81.57

79.20

78.98

士兵

92.57

91.84

85.83

77.59

76.02

總計

88.52

87.57

83.25

79.61

78.56

說 明:編現比=國軍現員/編制數。

資料來源: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表2 109至113年6月底志願士兵招獲人數及各年度不適服現役士兵人數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志願士兵招募成效

不適服現役士兵

計畫數

招獲數

招獲率

人數

應賠償金額

109

13,080

14,846

113.50

3,088

214,826

110

12,892

13,580

105.34

3,095

221,854

111

14,221

12,601

88.61

3,623

243,428

112

13,500

13,420

98.41

3,298

223,091

小計

53,693

54,447

101.40

13,104

903,199

113

14,320

-

-

1,682

118,305

說 明:表內不適服現役士兵為未服滿現役最少年限且應賠償者;113年度不適服現役士兵人數為截至6月底資料。

資料來源:國防部,本中心整理。

表3 109至113年度6月底軍費生任官未滿年限退伍人數及應賠償金額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人數

應賠償金額

109

401

117,181

110

521

103,238

111

892

128,454

112

1,104

244,723

合計

2,918

593,596

113

555

102,258

說 明:113年度為截至6月底資料。

資料來源:國防部,本中心整理。

(分機:1924 曾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