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發展署114年度預算案「工業技術升級輔導」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再生能源產業化推動計畫」4,089萬元及「綠能產業推動計畫」1,228萬4千元,合共5,317萬4千元。經查:
(一)114年度計畫執行重點與以前年度推動綠能及再生能源產業執行概況
茲彙整114年度「再生能源產業化推動計畫」及「綠能產業推動計畫」執行重點與截至113年6月底止推動綠能及再生能源產業執行概況,說明如下:
1.再生能源產業化推動計畫:114年度係配合國家綠能科技施政政策,整合在地產業,推動關鍵產品技術研發,強化綠能科技研發產生實質產業化效益,並以國內離岸風電、太陽光電總體規劃方案推動產業,延伸上下游產業價值鏈效益,協助推廣再生能源大規模使用,進一步推動綠能產業進軍國際市場。
2.綠能產業推動計畫:114年度係追蹤綠能推動相關計畫運用我國再生能源政策所帶動之內需市場,優先聚焦離岸風電、太陽光電產業等,推動綠能科技產業創新產業化目標。透過潛力場址與遴選機制,推動大型企業帶領國內業者建構在地化供應鏈,切入國際供應鏈,參與風場開發,及運用太陽光電政策之內需市場帶動產業升級轉型,推動跨領域系統整合,發展多樣化場域應用。
3.截至113年6月底止,推動綠能及再生能源產業執行概況:
(1)自107年起至113年6月底止,運用離岸風電產業關聯方案促成國際兩大風力機系統商SGRE及Vestas在臺投資並落實供應鏈在地化,帶動國內產業新增建廠投資762.64億元,已簽訂供應合約1,208.88億元,累計產值共達954.56億元。另111年度已促成國際風力機系統商SGRE機艙組裝廠擴廠,並於112 年正式啟動機艙2.0投資計畫,建置新型14MW機艙組裝廠,預計113年9月底前完成14MW首件機艙組裝。
(2)透過產創平台主題式研發計畫,推動中美晶等5家業者投入N型大尺寸高效率太陽能電池與模組技術,113年截至6月底止參與業者共投入7.3億元建置M10產線與N型產線,預估年底全數業者產線落成且產品上市後,國內N型大尺寸高效率產品產能占比可由112年約2%提升至30%以上。
(二)部分案場未達計畫預定目標,允宜賡續追蹤妥處;另歐盟因風電產業關聯性提出爭端解決諮商及國際離岸風電開發環境變動致成本高漲等議題,允宜協同相關機關妥善克服處理
1.參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審核意見指出略以,經濟部於107年1月公告「離岸風力發電產業政策」及「離岸風力發電產業關聯執行方案計畫書架構說明」,依據離岸風電規劃併網時程,將我國離岸風電產業發展項目(風力機製造、水下基礎等20項)及時程分為前置期(110至111年)、第1階段(112年)及第2階段(113至114年)等3個導入期程,協助及輔導國內廠商建立產業供應鏈,經統計截至112年底止,除允能二期風場國產化項目計有塔架、水下基礎及陸上變壓器、開關設備、配電盤等5項風機相關零件,均已國產化外,其餘大彰化東南等9座風場,因相關零組件國內無產製能量或受COVID-19疫情影響產能不足等,致原規劃部分風力機組零組件無法達到國產化目標。據產業發展署回復截至113年8月底止辦理情形,尚有大彰化東南等8座風場仍各有1至6項零組件項目未能達成原定目標,允宜賡續追蹤妥處。
2.歐盟於113年7月26日聲明稿指出我國對於離岸風電國產化之規定,疑似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不歧視進口商品和服務」基本規範不一致,並提出爭端解決諮商請求;經濟部業於同日發布新聞稿說明略以,已與歐方啟動溝通機制,並對國產化政策進行研析及檢討;另就國際離岸風電開發環境變動,如俄烏戰爭導致通膨及供應鏈成本上升等開發成本高漲情勢,以及可能影響已得標業者簽署行政契約等,允宜協同能源署等相關機關持續就WTO國際貿易規則、國內產業出口綠電需求及既有規範與契約之法遵等各面向妥善克服處理,並審慎盤點開放國產化對產業之影響性,妥作因應及滾動檢討輔導資源配置,以維再生能源產業政策健全發展。
綜上,產業發展署114年度預算案「工業技術升級輔導」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再生能源產業化推動計畫」4,089萬元及「綠能產業推動計畫」1,228萬4千元,合共5,317萬4千元,近期歐盟因離岸風電產業關聯性向我方提出WTO爭端解決諮商請求,且因應國際離岸風電開發環境變動與成本高漲情勢等,允宜協同相關機關持續妥善克服處理,並滾動檢討輔導資源配置,以維再生能源產業政策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