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署114年度預算案「國際貿易-興建國家會展中心」計畫項下辦理「興建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3月至120年12月止,計畫總經費60億3,129萬元(包含112年前已支應完畢之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報告費用576萬元),113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114年度預算案編列4,460萬9千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概況
1.計畫緣起及辦理內容:
(1)行政院於106年3月同意辦理「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綱要計畫」,由國際貿易署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自106年1月推動興建桃園會展中心、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及大臺南會展中心等3座會展活動平臺,其中大臺南會展中心、桃園會展中心各於111年1月及113年4月完成驗收,惟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計畫經行政院於107年8月間函請經濟部及臺中市政府,就土地提供方式及營運利益分配等事宜達成共識後納入財務計畫,再提報行政院審查綜合規劃報告。
(2)雙方協商期間因逢疫情、俄烏戰爭等國際情勢變化影響整體經濟環境,營建物價具顯著上漲情形,國際貿易署與臺中市政府至112年7月25日始達成營運收益分配比例計算方式之共識,嗣該署於同年10月修正綜合規劃報告,並經行政院於113年3月核定且據以續辦展館興建事宜,計畫總經費60億3,129萬元(含112年前已支應完畢之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報告費用576萬元及工程總經費60億2,553萬元),執行期間自113年3月至120年12月止(詳表1),114年度預算案編列4,460萬9千元。
2.迄113年8月底止辦理情形:據國際貿易署資料,113年4月26日該署與臺中市政府開會研商「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內容,嗣經濟部於同年6月7日函請該府辦理「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用印簽訂程序,惟該府於同年7月10日函提代辦監辦職權疑義案,經雙方研議後,該署於同年8月8日函送該府續處代辦協議書用印事宜。
3.114年度預計辦理事項:規劃辦理該興建案之專案管理(規劃設計、統包需求書)、統包工程發包及基本設計作業。
表1 興建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計畫114至120年度經費需求及預計執行項目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經費需求
44,609
615,200
1,820,300
1,699,800
1,845,621
預計執行項目
1.辦理專案管理(規劃設計、統包需求書)。
2.統包工程發包及基本設計作業。
辦理基本設計及都市設計審查。
1.辦理細部設計及申請建造執照。
2.施工作業。
1.辦理細部設計。
2.施工作業。
施工作業。
1.施工作業。
2.取得使用執照。
3.辦理驗收結算。
辦理驗收結算及點交等事宜。
說 明:表內經費需求總計為工程總經費60億2,553萬元,未含112年前已支應完畢之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報告費用576萬元。
資料來源:國際貿易署提供。
(二)允宜妥適控管計畫進度,俾利如期如質完工,以發揮建置展館成效
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略以,計畫辦理期間國內整體工程物價指數自107年8月之84.49%上升至112年2月之109.21%,相關營建物料、人力等項目經費增加,國際貿易署為提升將來施工廠商投標意願,增加原估列廠商利潤等,評估計畫經費由原預估42億餘元增加至60億餘元,投入經費比率大幅攀升,計畫自償率由原預估之54.65%下降至43.04%,內部報酬率由0.92%下降至負2.62%,另該計畫預計120年驗收完成,較原預訂完工期程110年度落後。爰此,國際貿易署允宜殷鑑以往年度執行所遇問題,加強與地方政府之溝通協調並妥善控管計畫進度,俾利展館如期如質完工。
綜上,國際貿易署114年度預算案「國際貿易-興建國家會展中心」計畫項下辦理「興建臺中水湳國際會展中心西側展館計畫」編列4,460萬9千元,預計委託臺中市政府代辦展館興建工程,允宜殷鑑以往年度執行所遇問題,加強與地方政府之溝通協調並妥善控管計畫進度,俾利如期如質完工,以發揮建置展館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