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14年度新增「新創產業加速審查」計畫,允宜審酌「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推動效益,配套優化新創產業專利審查流程及完備系統開發,俾增進審查效能,
智慧局114年度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新增「新創產業加速審查」3,560萬元,分別辦理「加速新創公司專利申請案審查效能計畫」1,000萬元及「提升新創產業競爭力計畫」2,560萬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摘要及經費需求
1.計畫內容:期透由建立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流程,加速新創公司專利申請案審查效能,並提供新創公司可專利性分析,作為其研發方向及技術布局之參據,協助取得優質專利及部署重點市場,同時建構新創產業智財服務網及整合企業資源,供應智慧財產輔導資源,俾使新創公司獲得完善便捷之智慧財產服務,提升新創產業策略能力與產業應用機會。
2.期程及計畫總經費:執行期間為114至117年度,計畫總經費為1億5,560萬元(詳表1),其中為辦理新創公司加速審查專利申辦及審查系統開發所需經費為2,100萬元,用以建置新創產業加速審查數位環境,提高服務效率及審查作業效率。
3.114年度經費需求及辦理事項:(1)加速新創公司專利申請案審查效能計畫1,000萬元,用於辦理新創公司加速審查專利申辦及審查系統開發、視訊面詢服務及相關系統資訊平台環境建置等;(2)提升新創產業競爭力計畫2,560萬元,主要用於委託辦理新創產業保護躍升服務,完善新創產業專利布局,協助新創公司取得優質專利及核心競爭力等。
表1 「新創產業加速審查」經費需求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所需經費
預計成效
114
35,600
1.新創公司4個月獲得專利申請案審查結果。
2.完成可專利性分析報告40份(其中新創可專利性評估比例為100%)。
3.媒合新創公司17家。
4.橫向連結新創園區及基地,就智慧財產知能客製化輔導20家新創公司。
115
40,000
1.新創公司4個月獲得專利申請案審查結果。
2.完成可專利性分析報告40份(其中新創可專利性評估與申請技術預檢索分析占比分別為8:2)。
3.媒合新創公司20家。
4.橫向連結新創園區及基地,就智慧財產知能客製化輔導25家新創公司。
116
40,000
1.新創公司3個月獲得專利申請案審查結果。
2.完成可專利性分析報告40份(其中新創可專利性評估與申請技術預檢索分析占比分別為7:3)。
3.媒合新創公司30家。
4.橫向連結新創園區及基地,就智慧財產知能客製化輔導35家新創公司。
117
40,000
1.新創公司3個月獲得專利申請案審查結果。
2.完成可專利性分析報告40份(其中新創可專利性評估與申請技術預檢索分析占比分別為5:5)。
3.媒合新創公司30家。
4.橫向連結新創園區及基地,就智慧財產知能客製化輔導35家新創公司。
合計
155,600
資料來源:智慧局提供。
(二)自110年起推動「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已初獲成效,允宜加速配合優化新創產業專利審查流程及申辦審查系統開發,核實評估後續實施方式,以增進審查效能
為促進新創產業發展,協助具研發之新創公司儘速確認發明專利取得可能性及加速獲證,智慧局前於110年起試辦「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提供優先審查及該局主動辦理積極面詢,並藉由面詢時說明申請案不予專利之事由,依個案情況給予修正建議,縮短審查時程。該局考量多數新創公司專利申請可能取自他人研發成果之移轉,自113年起申請案件刪除對於「新創公司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時之申請人」之限制。另依113年度最新實施內容略以,智慧局每月可受理件數上限為6件,每1新創公司於同1年度申請該方案件數以5件為上限,原則上,參與該方案之發明專利申請案,自新創公司提出該方案之申請日至智慧局發出審查通知預計於4個月內獲得審查結果。
據智慧局統計110年至113年7月底「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辦理情形(詳表2),113年1至7月受理件數達39件,較110至112年度增加,又核准率已自110年度79.3%提升至113年7月底100%,且平均審結期間亦縮減,顯示智慧局辦理該方案已獲初步成效。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自105年9月起共同執行亞洲‧矽谷計畫,以「健全創新創業生態系」為推動主軸之一,且依國發會113年2月間「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指出,新創公司家數持續增加,自104年3,157家增至112年7,478家,茲因智慧財產權為推動企業實現創新之關鍵因素,為利新創產業發展,允宜審酌「新創產業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推動效益,賡續檢討優化新創產業專利審查流程及審查系統開發,另配合「新創產業加速審查」計畫推動,核實評估說明該試行作業方案後續擴大或全面實施之方式,以增進新創產業審查效能。
綜上,智慧局114年於「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新增「新創產業加速審查」3,560萬元,鑑於智慧局前於110年起已推動「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初步縮減新創產業專利審結期間,另近年「促進新創發展」為國家重大政策,又創新產業家數持續增長,允宜審酌該試行作業方案實施成效,配套妥為規劃加速審查專利申辦及審查流程與系統之開發,核實評估說明該試行作業方案後續擴大或全面實施之方式,俾精進新創產業審查效能。
表2 智慧局110年至113年7月底「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天
年度
受理件數
核准件數
核准率
平均審結期間
待辦件數
110
30
23
79.3
85.8
0
111
14
11
78.6
70.1
0
112
35
34
97.1
75.0
0
113年7月底
39
35
100.0
64.3
1
合計
118
103
91.2
75.0
1
說 明:1.受理件數係以經智慧局審查符合適格要件之件數進行統計。
2.核准件數以初審發出核准審定書之件數,初審發出核駁審定書後,申請人提出再審後核准之件數,並未統計。
3.平均審結期間係以申請人申請「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之申請日至發出審查結果通知,審查結果通知包含審查意見通知函以及核准審定書。其中113年迄7月底因仍有1件尚未發出審查通知,故該平均審結期間僅為參考值。
4.110年共受理30件適格案件,其中有23件核准,6件核駁,1件撤回,撤回不計入核准率計算,故以23件核准案件除以扣除撤回之適格案件29件作為核准率;113年迄7月底受理39件中僅有35件發出核准審定書,另有4件尚未審定,不列入計算核准率,4件未審定案件其中1件尚未發出審查通知(視為待辦件數),其餘3件已經發出審查意見通知函,尚未審定;110年至113年7月底核准率已扣除撤回及尚未審定案件計算。
資料來源:智慧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