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署114年度「促進商業科技發展-提升服務業競爭力」項下編列「促進雲世代商圈服務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委辦費6,421萬元,較113年度預算6,090萬元,增加331萬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效益目標概況
1.辦理事項:本計畫延續110-113年「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計畫」,協助商圈小型和微型企業運用數位工具驅動商圈發展自己之特色及品牌經營,並進一步利用數據分析改善商圈和企業營運,推動商圈和企業數位轉型,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績效目標:114年度預計輔導1,610家商圈內店家導入適切數位工具及辦理培能課程,帶動商圈商機維持或新增營收至少2億元。
(二)鑒於政府經費有限,每年入案受輔導商圈店家數占比尚未及1成,允宜加強受輔導店家之多元性及擴散力,以提高成效
參據商業署提供113年度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期中工作報告(113年8月),彙整113年度迄8月底辦理情形(詳表1),並說明如下:
1.經盤點全臺商圈約計327處,雲世代數位轉型相關計畫推動3年,約輔導152處商圈,近半數商圈接受過政府輔導計畫,並有3成商圈店家已導入數位應用。
2.依據113年度「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申請須知略以,審查項目分為「輔導面向」(含凝聚力、擴散力、服務力及資訊力)與「計畫可行性及預期績效」(含商圈組織執行力、市場及永續發展可行性、經費規劃及運用)兩部分,各占比60%及40%。
3.統計113年度迄8月底核定入案之商圈組織共計115案,占全國商圈組織數35.17%,其中以中部及南部商圈入案比率較高,均逾5成;另以入案受輔導店家統計,113年度入案商圈受輔導家為1,185家,平均每入案輔導商圈可接受輔導之店家數約10家,占所屬區域之商圈組織會員數比率2.86%至9.26%間,尚未及1成,占全國2萬1,266商圈組織會員僅5.57%(詳表1);114年度預計輔導1,610家商圈內店家導入數位工具,雖較113年度家數增加,占整體商圈組織會員數比率亦僅達7.57%。爰此,鑒於政府經費有限,允宜研謀加強入選商圈計畫及店家之多元性,並強化各商圈及店家間橫向學習之擴散力,以提高成效。
表1 113年迄8月底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核定情形
區域別
全國商圈組織數
入案商圈
組織數
入案率
全國商圈
組織會員數
入案商圈
受輔導店家數
入案率
北部
137
28
20.44%
10,109
289
2.86%
中部
67
34
50.75%
3,846
356
9.26%
南部
91
47
51.65%
5,645
479
8.49%
東部
22
4
18.18%
1,215
41
3.37%
離島
10
2
20.00%
451
20
4.43%
總計
327
115
35.17%
21,266
1,185
5.57%
說 明:不含入選輔導後,提出放棄之3案
資料來源:商業署提供113年度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期中工作報告(113年8月),本中心自行彙整。
(三)允宜研謀建置輔導後持續落實性之追蹤考核機制及相關績效指標,以達商圈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之計畫目標
依商業署提供112年度雲世代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結案報告,有關商圈數位轉型輔導計畫之數位能力檢測分析略以,從店家在輔導前後之社群工具使用能力之變化來看,約有2成左右之店家在輔導後出現社群工具使用能力進階。是以,計畫執行成效及後續進階情形,允宜賡續蒐集評估輔助,以維政府輔導資源之有效運用。另前開結案報告亦提出政策建議略以,過去商圈在進行輔導計畫提案時,部分商圈因選擇不合適之雲端服務,輔導結束後之續用情況不佳,建議未來執行輔導計畫時,應先協助商圈依據其特色與屬性,提供選擇合宜之雲端工具,方能達成商圈數位轉型與永續發展之目標。又審計部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就商業署於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辦理「推動街區店家升級轉型計畫」,提具審核意見略以,該署對於業者持續採行措施之追蹤機制,僅辦理輔導效益問卷調查,尚乏業者於獲補助後持續落實之追蹤規劃,有待檢討改善。
爰此,鑒於114年度為新1期雲世代商圈服務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允宜研謀建置入案商圈及店家持續落實性之追蹤考核機制,並研訂成果效益型績效指標,以達商圈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之計畫目標。
綜上,商業署114年度「促進商業科技發展-提升服務業競爭力」項下編列新1期「促進雲世代商圈服務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第1年度委辦費6,421萬元,鑒於政府經費有限,每年度入案商圈受輔導店家數占比尚未及1成,允宜加強輔導成果之擴散宣導,並建置受輔導店家持續落實性之追蹤考核機制及相關績效指標,以提高委辦輔導計畫之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