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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辦理「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允宜強化智慧財產產出成果,以強化中小企業競爭力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經濟部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能源署)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中小新創署114年度預算案於「中小及新創企業科技應用-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科目編列3億7,422萬元,包含「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所需業務費5,922萬元及捐助小型企業辦理創新研發相關獎補助費3億1,500萬元。經查:

(一)計畫概要

中小新創署為鼓勵並協助國內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促進研發人才之培育及研發能力的累積,使中小企業得以永續經營、成長茁壯,透過研發成果建立完整產業體系,以提高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進而提升我國產業之競爭力及傳統產業之升級轉型,自88年2月起開始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本計畫聚焦補助中小企業之創新研發計畫,協助企業進行不分產業別之技術或服務研發,有效降低業者自主研發成本與創新風險,加速中小企業運用研發成果創造商品化與產業化效益,進而帶動營收與商業產值成長。

(二)為強化中小企業競爭力,允宜強化智慧財產權之產出成果,俾提升計畫成效

本計畫依競爭者來源劃分一般型及地方型,前者為隨到隨審,競爭者來自全國,依申請階段區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及「加值應用」(Phase 2+),採個別廠商或研發聯盟方式申請;後者由各市縣政府自訂收件時程及收件主題,競爭者為設籍於該市縣政府之企業,計畫時程在12個月內。

另本計畫依申請架構區分為一般型及主題式聯盟(詳圖1),據中小新創署最新統計,本計畫112年度共受理805案之申請,包含個別廠商779案及研發聯盟26案;以階段區分,Phase 1為403案(占總件數比率50.06%,以下同)、Phase2為393案(占比48.82%)及Phase2+為9案(1.12%);以領域區分,以服務文創領域302案(37.52%)為主,其次為民生領域120案(14.91%),以上顯示112年度申請案件以個別廠商為主,其中半數案件為創新構想之先期研究,並集中於服務文創及民生產業。

惟參據本計畫109至111年度追蹤一般型結案計畫結果顯示(詳表2),個別廠商及研發聯盟之產出成果差異頗大,如個別廠商於前揭期間專利申請數共213件、專利取得136件,商業化產值達9.81億元,商業化比例32.88%;惟聯盟型則尚未有智慧財產及商業化產出,恐係現有技術能量有限,或提案方向未符市場需求,致未有實質成效。鑒於台灣中小企業家數逾整體企業家數8成,個別企業創新研發能量較為薄弱,倘組成聯盟共同投入研發,並共享智慧成果,將有助於產業技術升級及強化產業之競爭力,允宜探究其成因,聯盟技術升級轉型,以提升本計畫補助效益。

綜上,中小新創署辦理「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及捐助小型企業辦理創新研發,旨在加速中小企業運用研發成果創造商品化與產業化效益,進而帶動營收與商業產值成長;惟該署追蹤計畫執行結果,尚有部分申請案未有商品化、產業化之成效及主題式聯盟案件較少等,允宜探究其成因,賡續檢討推動方式,俾強化中小企業競爭力及因應經濟變局之韌性。

圖1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架構圖

資料來源: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之管理及推動計畫期末報告,頁103,中小新創署,112年12月。

表2 中小新創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109至111年度追蹤一般型結案計畫效益表

類別/家數

投入

產出過程

結果

資源投入

網絡效益

智財產出

商業化效益

計畫影響

個別廠商

(292案)

自籌款5.67億元;人力投入1,972人

對外合作190件、金額2.17億元

專利申請213件、取得136件

產值9.81億元、商業化比例32.88%

衍生投資11.77億元;新增就業184人

聯盟型(3案)

自籌款0.11億元

對外合作3件、金額0.01億元

衍生投資0.01億元;新增就業1人

資料來源:整理自小型企業創新研發綱要計畫之管理及推動計畫期末報告,頁103,中小新創署,1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