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度預算案「園區產業升級」項下新增「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878萬2千元,辦理依化學雲系統勾稽所轄園區內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之工廠進行臨廠查訪與輔導,及辦理工廠危險物品申報及宣導說明會。經查:
(一)計畫概述
1.計畫內容:112年9月產業園區管理局轄下屏東園區明揚公司因於廠內存放大量危險物品,發生大火釀成重大災害,顯示國內仍有許多業者對於消防安全及職業安全等專業知能尚待強化。為提升區內廠商防災能力,114年度產業發展署提出「工廠安全智慧化推動計畫」(期程114至117年度,總經費約4.2億元),該計畫共辦理3項細部計畫,其中「工廠智慧化減災技術提升計畫」及「智慧化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推動計畫」由產業發展署辦理;「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則由產業園區管理局辦理(工作項目及績效指標詳表1)。
2.期程及總經費:本計畫期程114至117年度,總經費3,600萬元,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度編列878萬2千元,115至117年度預計各年編列900萬元。
表1 「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工作項目與預期效益表
工作項目
量化績效指標(預期效益)
1.依據化學雲系統勾稽之所轄園區內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名單,針對其工廠危險物品申報及管理現況進行臨廠查訪與輔導。
2.辦理工廠危險物品申報及宣導說明會,針對所轄園區內確實運作工廠危險物品、或似應申報工廠危險物品而未申報等事業單位宣導正確申報流程與管理實務。
1.依據化學雲系統勾稽之所轄園區內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清冊,通知業者申報,針對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疑義者,完成350家次查訪,並提供臨廠輔導。查訪及輔導成果資料可提供智慧防災專家平台使用,提高未來該平台產出名單之準確性。
2.辦理4場次工廠危險物品申報及宣導說明會,協助所轄園區內確實運作工廠危險物品、或似應申報工廠危險物品而未申報等事業單位,提高申報資料正確性,並提升園區內工廠危險物品管理量能。
資料來源:產業園區管理局提供。
(二)為維護園區安全,允宜強化與地方政府橫向資訊聯繫,並促使區內廠商加強化學品之申報,以確實掌握區內廠商危險物品相關資訊
產業園區管理局依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第2條規定略以,主要職掌園區開發規劃、永續發展及工業安全衛生輔導業務,以及科技產業園區工廠設置、勞動檢查及勞工行政等;另有關園區內工廠之設立許可、登記、管理及輔導事項,及其他與工廠管理相關業務之輔導與監督事項,亦由該局負責。
產業園區管理局所轄屏東科技園區進駐廠商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明揚公司)因存放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物品超逾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達30倍,於112年9月22日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該事件主要係該局高展分局屏東辦公室發現明揚公司持有之公共危險物品應於產業發展署建置之「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向屏東縣申報危險物品數量,惟明揚公司未依法如實申報,復因明揚公司係登記為具公害之特殊工廠,因申報資料不實,爰未納入消防單位及環保檢查單位之列管名冊,致未辦理相關稽查工作。為避免類似情事發生,本計畫擬規劃於114至117年辦理350家次工廠查訪及輔導,辦理相關宣導說明會,以提升所轄工廠申報資料正確性。惟鑒於公共危險物品申報及管制涉及多個政府機關職掌,該局除提升園區廠商申報意識並落實稽查外,允宜持續加強與地方政府橫向資訊聯繫,俾確實掌握區內廠商危險物品相關資訊,以維護園區安全。
綜上,為確實掌握區內廠商危險物品相關資訊,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度預算案「園區產業升級」項下新增「產業園區工廠危險物品查訪計畫」878萬2千元,允宜加強與地方政府橫向資訊聯繫機制,強化中央與地方申報平臺資訊之鏈結或共享,促使廠商落實危險物品申報,並落實稽查作業,以確保區內廠商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