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案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收入編列63.5億元,較113年度56億元,增加7.5億元,增幅13.39%。經查:
(一)114年度編列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收入為歷年來新高
按運動彩券自97年5月2日正式發行,第一屆銷售770.48億元,挹注運動發展基金(下稱挹注)154.75億元(詳表1)、第二屆截至112年度銷售4,078.54億元,挹注402.84億元。
依體育署提供第3屆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銷售財務規劃,第3屆(113至122年度)運動彩券預計銷售5,020億元,挹注538.64億元,其中113年預計銷售438億元,預計挹注46.42億元,運動發展基金編列56億元,1月至7月底實際銷售372.54億元,已挹注40.75億元(詳表1)。114年度預估銷售456億元,預計挹注48.48億元,據體育署表示,經參考近2年(111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收益約60億元,並考量運彩發行已趨穩定成長,爰114年度收入以63.5億元估列,為歷年新高。
表1 97至114年度運動彩券銷售與挹注運動發展基金之金額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銷售金額
挹注運動發展基金之金額
第一屆97/5/2-102/12/31
770.48
154.75
第二屆(103-112)
103
240.48
22.01
104
281.52
25.70
105
311.24
28.37
106
330.58
33.48
107
434.16
43.62
108
415.80
42.05
109
403.62
40.70
110
466.31
46.35
111
602.12
60.46
112
592.71
60.10
小計
4,078.54
402.84
第3屆(113-122)預計
5,020.00
538.64
113年度預計
438.00
56.00
113年1~7月實際
372.54
40.75
114年度預計
456.00
63.50
說 明:1.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於98年制定公布,99年1月1日施行,並於冋年由公益彩券中獨立發行,對體育運動資源具有相當大之效益,運動彩券發行盈餘原規定10%撥入公益彩券,餘90%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挹注運動發展基金),嗣後為落實運動彩券之發行宗旨,於105年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盈餘全數挹注運動發展基金。
2.表內第3屆(113-122年度)113年度及114年度銷售預計數係依運彩發行機構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銷售財務規劃。112年度以前挹注運動發展基金之金額為實際值。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二)運動彩券線上通路銷售金額逐年增加,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允宜督管發行機構落實資通安全防護
由運動彩券第2屆至113年7月底之實體及線上通路銷售統計觀之(詳表2),線上銷售由103年17.79億元增為112年235.7億元,占同期間銷售總額比率由7.4%增為39.77%。113年1至7月已銷售158.16億元,占42.45%,線上通路銷售金額逐年增長,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允宜督管發行機構落實資通安全防護。
表2 103年度至113年7月底運動彩券實體及線上通路銷售統計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銷售總金額
實體通路
線上通路
金額
比率
金額
比率
103
240.48
222.69
92.60
17.79
7.40
104
281.52
243.85
86.62
37.67
13.38
105
311.24
263.37
84.62
47.87
15.38
106
330.58
269.31
81.47
61.27
18.53
107
434.16
341.33
78.62
92.83
21.38
108
415.80
299.96
72.14
115.84
27.86
109
403.62
279.95
69.36
123.67
30.64
110
466.31
316.43
67.86
149.88
32.14
111
602.12
402.95
66.92
199.18
33.08
112
592.71
357.01
60.23
235.70
39.77
113年1~7月
372.54
214.38
57.55
158.16
42.45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三)運動彩券投注標的多為國外賽事,允宜持續輔導國內職業運動,並適時納入投注標的,以助益運動產業發展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12條規定:「運動彩券投注之標的賽事,應由發行機構備齊發行計畫,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始得將賽事納入標的。」以第2屆運動彩券為例,開賣以來,發行機構(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委託機構持續擴大投注標的與玩法;考量職業性/國際性賽事、對消費者具吸引力、適合運動彩券開盤、適合運動彩券產品玩法及配合國家體育政策等選用原則,截至113年7月底已規劃棒球、籃球、足球等26種運動種類投注標的及50種基本投注(不讓分、讓分、雙勝、大小等多項玩法),提供民眾多元選擇。惟運動彩券發行計畫,標的賽事仍以國外運動賽事為主,屬國內職業賽事僅分別為98年、103年及113年開始銷售之中華職棒CPBL、超級籃球聯賽SBL及臺灣頂級職業籃球大聯盟T1 League,可能係因國內部分職業運動成立時間不長,賽事及對戰相關資訊尚待累積,暨防弊機制亦有待健全等因素考量,允宜持續協助輔導國內職業運動發展,並適機研議將其納入投注標的,提升民眾關注程度及購票進場觀賽意願,以助益國內運動產業發展。
綜上,運動彩券自97年5月2日正式發行至112年底已挹注運動發展基金557.59億元,運動彩券線上通路銷售金額逐年增加,允宜督管發行機構落實資通安全防護,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此外,運動彩券投注標的多為國外賽事,允宜持續輔導國內職業運動,適時納入投注標的,以助益我國運動產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