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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所屬114年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方案所編經費占十二年國教經費比率超過47%,然齊一式免納學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之教育平權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所屬114年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來第

114年度國教署預算案於「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計畫編列「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專案減免」分支計畫經費26億7,400萬元,與113年度同,依預算案說明係辧理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及調整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數額。經查:

(一)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113及114年度所編經費占十二年國教經費比率超過47%

教育部自96學年度起推動「補助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縮短公私立學費負擔之差距」,先以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為補助對象,99學年度推出齊一學費方案,著重於技職及弱勢學生之補助,103學年度配合十二年國教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逐年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

據國教署表示,為落實教育平權及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新增納入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之學生。預估實施全面免學費後,每學期新增受益人數約11.4萬人,113年度新增編列所需補助經費26億7,400萬元,114年度同額度編列。

國教署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免學費經費合計138億5,422萬7千元,占國教署同年度十二年國教總經費比率為47.43%,雖較113年度占比49.8%略減,然十二年國教涵蓋幼兒園(5歲免學費)、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主要工作項目除前揭免學費外,尚包括入學方式、高級中等學校優質化及均質化、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此外尚有多項配套措施(如學生生涯規劃與國民素養提升、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技職教育與產業發展等…) 允宜妥適規劃教育資源最適配置。

表1 113及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方案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免學費項目

計畫科目別

113年度

法定預算

114年度

預算案

高中職免學費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12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經費、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專案減免

10,915,386

9,779,058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導

1,660,468

2,109,540

實用

技能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補助學校辦理實用技能學程等相關經費

947,584

948,754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導

180,521

178,310

產業特殊需求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補助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等相關經費

130,565

112,625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導

120,551

135,390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600

600

建教

合作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補助學校辦理建教合作班等相關經費

589,950

589,950

小計 

14,545,625

13,854,227

國教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總經費 

29,208,786

29,208,786

占比 

49.80

47.43

說 明:1.免學費方案含高中及高職免學費,但不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部分。

2.據國教署表示,自108年度起,實用技能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學與訓輔輔導為開班費補助。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及教育部114年度預算案表3、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經費11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第85頁)。

(二)113學年度調高私立學校收費上限,惟未考量學生家庭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之教育平權

113學年度調高私立學校收費上限,除藝術群上限調為3萬7,387元外,餘皆調高為2萬5,400元(詳表2)。減免學費政策係基於保障教育機會均等,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之照護,鼓勵適性就學及培育產業基層人才,由113學年度每學期補助學費數額表觀之(詳表2),就讀公立學校不論係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專業群科或進修部,學費補助金額皆為6,240元,私立學校除普通科、綜合高中學程為1萬2,170元至2萬5,400元及藝術群為2萬5,730元至3萬7,387元外,其餘皆為1萬3,220元至2萬5,400元,然未考量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對轄區未設置高級中等學校需離家就學之偏鄉或弱勢學生而言,反需較其他都會區經濟優勢同學,多負擔住宿費或租屋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此外,鑑於多數私立貴族高中家長為金字塔頂端高所得者,對其補助金額高於就讀公立經濟弱勢學生,在教育資源有限下,恐難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綜上,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政策,113年度及114年度全面免學費政策經費占國教署十二年國教經費比率超過47%,允宜妥適規劃教育資源最適配置。此外,未考量學生家庭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之教育平權,允宜一併檢討。

表2 112與113學年度每學期學費收費數額表及宿舍費比較表

單位: 新臺幣元

學籍

公私立別

112學年度

113學年度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

公立

6,240

6,240

私立

12,170-24,423

12,170-25,400

專業群科(不含藝術類)

公立

6,240

6,240

私立

13,220-23,423

13,220-25,400

專業群科-藝術類

公立

6,240

6,240

私立

25,730-35,949

25,730-37,387

進修部(含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

公立

6,240

6,240

私立

13,220-23,423

13,220-25,400

宿舍費

一般上課期間

國立:1,520元至4,810元;

私立:1,520 元至6,700 元。

寒暑假期間住宿學生,依實際住宿時間比例另收費。

說 明: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及建教合作免學費補助金額,同表內專業群科。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112學年度及113學年度第1、2學期公告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表、雜費及代收代付(使用費)收費數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