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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允宜合理估算餐飲服務營業額,酌予將故宮參觀人次增幅納入考量,並研謀拓展多樣化餐飲可行性,以有效提高餐飲營業額並增裕餐飲服務委託權利金收入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允宜合理估算餐飲服務營業額,酌予將故宮參觀人次增幅納入考量,並研謀拓展多樣化餐飲可行性,以有效提高餐飲營業額並增裕餐飲服務委託權利金收入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方淑玄

故宮文物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外收入」編列620萬7千元,其中「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為155萬5千元,係餐飲服務委託經營之權利金收入。經查:

(一)112年度餐飲服務實際營業額較預期為佳,爰113年迄7月底故宮文物基金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權利金收入已逾全年度預算數

據故宮文物基金表示,其編列「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預算數額,係按前1年度餐飲服務營業額預估數,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計算。故宮文物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38萬5千元,編列基準係以112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1,284萬4千元,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3%)計算,惟113年迄7月底該科目累計實收數155萬5千元,係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12年度財務報表營業額實際數3,110萬4千元,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5%)計算。基此,112年度餐飲服務實際營業額3,110萬4千元,為預估營業額1,284萬4千元之2.4倍,可見112年度餐飲營業額實際情況顯較預期為佳。

(二)113年迄7月底故宮實際參觀人次較112年同期成長,允宜合理估算餐飲服務營業額,並酌予將故宮參觀人次增幅納入考量

故宮文物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編列155萬5千元,係以113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3,110萬4千元,按經營權利金百分比(5%)計算。又113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3,110萬4千元,與112年度營業額實際數同,未見增幅。考量故宮北部院區112年度全年實際參觀(含購票與非購票)人次為155萬2,190人次,與112年度預估值140萬人次相較,逾10.87%;113年1至7月實際參觀人次為103萬2,750人次,與112年度同期間78萬7,971人次相較,增加31.06%,可見北部院區113年度實際參觀人次較112年度有所成長,然故宮預估113年度餐飲營業額與112年度同,實非合理,允宜將參觀人次之增長情形納入估算餐飲營業額之基礎。

另依112年度北部院區觀眾意見調查報告中對館內設施及服務滿意度之比較結果指出,對「餐飲多元性」持正面評價者由111年度76.6%降至112年度73.2%,對「餐飲價格之合理性」持正面評價者由111年度60.1%降至112年度59.1%,兩者均呈衰退,允宜研謀改善,以有效提升餐飲營業額與權利金收入。

綜上,故宮文物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之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權利金編列基礎係按113年度全年度營業額預估數計算,惟與112年度營業額實際數同,鑑於故宮北部院區113年迄7月底實際參觀人次較112年度增加,允宜酌予將故宮參觀人次增幅納入考量,以合理估算113年度餐飲服務營業額,另宜研謀拓展多樣化餐飲之可行性,以有效提高餐飲營業額俾增裕權利金收入。

(分機:1941 方淑玄)